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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H公司供应链信息共享的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3-03 共45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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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章増进H公司供应链信息共享的策略

  第四章通过实证分析论证了信息共享对促进了 H公司供应链协同,进而提升了 H公司供应链运营绩效。然而,正如第三章分析的那样,供应链的信息共享还有诸多障碍因素,这反映了个体和整体的矛盾。本章针对供应链信息共享的障碍因素,提出增进供应链信息共享的策略,以帮助企业提高供应链协同效应。

  5.1信息共享的控制策略

  5.1.1信息共享的成本M控制

  H公司在努力推广供应链信息共享机制的时候往往会单纯强调其对供应链运营的积极意义,而没有考虑其带来的复杂成本。尤其是H公司供应链在厘定共享信息范畴以及选择信息共享工具的时候,作为理性的决策者,必须要利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该项目。如H公司目前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的使用提上了日程,但其对EDI的成本、收益并没有进行科学而全面的分析。

  (1)信息共享带来的成本

  信息共享带来的成本主要分为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各自又进一步分为若干种类别,如下表所示:
论文摘要

  (2)信息共享带来的收益

  生产性收益:H公司供应链的信息共享机制能够实现并行工程、集成生产等更为先进的生产方式,既达到了生产决策的最优化,也带来了生产效益的提升,如生产成本降低、生产率提高以及机器设备的使用率提高等。

  销售性收益:H公司供应链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将原有的中间营销环节屏蔽掉,有了更多与客户的直接交易机会,使得销售体系的费用支出大为减少。与此同时,基于下游节点企业信息共享而建立的客户数据库有助于H公司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营销计划和产品战略,提高未来的市场占有率。

  库存性收益:H公司供应链的信息共享机制有助于各个节点企业保持低库存并削减订货、存储等方面的成本费用。同时,保持低库存也使得各个节点企业能够节省被挤占的资金。

  技术性收益:H公司供应链的节点企业能够在信息共享中相互借鉴和学习,提升技术研发能力,缩短协作性技术研发周期,从而降低研发成本。

  交易成本的减少:信息共享机制使得H公司供应链构成了一个动态联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免除了大量的交易成本。

  管理费用的减少:H公司供应链的基于高科技的信息共享平台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人工成本。

  此外,还有多种无形收益,如信息共享能够帮助H公司供应链所有节点企业形成凝聚力,更好地规避和应对经营风险。

  (3)成本收益分析方法

  前文提到的无形成本和无形收益在实际计量中都不好测算,因此一般的成本收益分析都仅限于有形部分。最为常用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是净现值分析方法。

  假设n为投资总年限;Q为第k年的总效益;C为第k年的总成本;i为预期报酬率,则净现值为:

论文摘要

  如果得到净现值为正,信息共享技术项目的预期现金流有盈余,收益率将高于预期报酬率,应该进行投资;但如果净现值为负,说明信息共享技术项目的预期现金流有净损失,应该放弃投资方案。

  5.1.2信息共享的信息访问控制

  H公司供应链上的信息安全是所有节点企业最为忌惮的问题之一,作为核心企业和信息安全机制的发起者,H公司必须努力协助整条供应链建立一套信息访问制度,最大化地保护信息安全不受外在威胁和干扰。

  (1)对于共享信息的等级设置

  考虑到不同级别的战略合作企业所拥有和共享的信息内容有所区别,对其级别设定也应当有所区别,大体可划分为三个级别,结构如下图所示:

论文摘要

  一级权限信息:不需要任何授权就可以共享的信息,对任何战略合作企业都幵放;二级权限信息:只向次要合作企业和重要的合作企业幵放的信息,如果其他企业想要获得,必须得到必要的授权;三级权限信息:只向重要的合作企业开放的信息,如果其他企业想要获得,必须得到必要的授权。

  每一个信息发布主体共享的信息必须与其等级相匹配,越级行为不的发生。每一个信息共享主体也必须根据其自身等级获取其有权限获取的共享信息,如非合作企业只能获得一级共享信息,次要合作企业只能获得最高为二级的共享信息,而重要型合作企业则能够获得全部共享信息,没有获得任何授权的企业主体将无法访问共享信息平台。

  (2)基于角色的信息访问控制

  在权限设定之外,H公司供应链的信息共享机制还将定义各自的角色。角色的设定补充了权限级别设定中的不足之处,将每个级别对应的企业又进一步区分,如生产商、供应商、销售商、客户等的划分。上述共享信息的权限也应该是基于角色划分而定的,每一个角色被指定特定的权限,企业依靠自身的角色ID以及该ID被赋予的权限登录平台获取相应信息。信息共享平台上的角色关系可以是层次化设置的,也可以是独立化设置的,提供尽量小的自然权限,更多利用临时授权给予信息共享。同时,要保证定义角色和分派权限的人不能是供应链中的利益性企业个体,可以通过技术性外包来实现。

  5.2信息共享的激励策略

  5.2.1 H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激励

  订单激励是H公司对上游供应商信息共享进行商业激励的最佳策略选择,通过订单激励可以促使上游的初级农产品销售公司不再拘泥于当下的私有利益,而是从长远利益出发,更加有动机向供应链提供真实而确切的经营信息,从而帮助H公司等下游企业做出更为正确的决策。供应链的订单激励还能规避上游供应商的盲目行为,例如上游农产品供应商可能会为了短期利益而罔顾自身现有生产能力的限制,不加思考地盲目签订大额合同,这种情形很可能会造成突发性供应和运输问题,给H公司以及整条供应链的运营带来障碍。

  未来,H公司可以在签订采购合同中加入分批式激励性条款:如果前一批产品的供应在数量、质量和时间上都能做到毫无瑕疵,则H公司将会在下一批产品的采购中按照一定的百分比提高采购量,这种分批式订单激励方式能够将上游供应商的短视行为动机降到最低。

  5.2.2 H公司对下游企业的激励

  (1)定价激励方式

  定价激励的实质是一种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H公司依据下游企业共享信息的价值大小在进货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这种情况下,H公司对下游企业的定价不再是统一的,而是努力寻求给那些在信息共享中做出更多贡献的企业相应的回报,这种方式首先平复了下游企业因付出多回报少而带来的消极心态,也为它们未来致力于提供更有价值的共享信息提供了足额的激励保障。

  除了定价激励外,还有批量折扣策略可供选择,实际上,批量折扣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定价激励。对于提供有价值信息的下游企业,H公司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批量折扣,这种方式不仅能够给它们低价优惠,还能够鼓励它们采购更多产品,进一步提升H公司的经营业绩。

  (2)返销方式

  所谓返销方式,指的是H公司对于下游企业因过度采购而积存的产品可以以低于成本批发价的价格水平返销给H公司。当然,返销的前提是必要的运输费、仓储费用还是需要下游企业自主负担。通过提供返销政策,H公司可以向下游企业提供相对宽松的订购环境,促使食品加工商、零售商以及外贸经销商更加认其的对待需求分析,并及时地和H公司在信息共享上做到互通有无,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返销方式给食品加工商等下游企业提供了心理上的一道保障,可以让它们更加自如地应对市场上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决策失误的成本。下游企业通过更加细致地观察和研究市场变化,紧密把握市场脉搏,将所获取的独家信息反馈到H公司,促使H公司及时调整生产、运输、供货量,从而实现整条供应链的收益最大化。

  5.2. 3从总体上对节点企业的激励策咯

  (1)股权互换激励

  供应链信息共享机制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障碍,说到底还是因为供应链是一种结构相对松散的合作组织,凝聚力相比企业有所差距。可以考虑通过一定的方式使H公司供应链具备独立企业一样的组织凝聚力,股权互换就是其中最为典型而有效的选择。通过股权互换,H公司供应链上各个节点企业既能够从组织上更加利益相关,也能够保证信息共享所得利益得到公平而合理的分配,使得供应链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当然,这种方式一般以不转变各个节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为前提的。对于H公司供应链来说,既然各个企业已经建立了长期合作、战略协同的长效机制,实现股权互换的障碍因素就已经不再明显,对先行股权进行基于市场价值的等价交换,无疑可以实现各个节点企业的利益靠拢,所有节点企业具有了相同的利益和组织向心力,力往一处使,信任程度加强,信息共享机制也就随之加强。

  C2)组织激励

  组织激励较为普遍,就是通过供应链环境下企业组织两两之间再签订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协议,进一步加强企业之间的联系,为供应链运行提供一种相对轻松而愉快的合作环境。H公司供应链现有的契约关系较为单薄,虽然签订了信息共享机制的合作书,但其供应链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契约限制。应该以H公司为核心,进一步夯实与上下游企业的契约合作框架,让所有节点企业都能够明白自己一直是被纳入H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之下的重要合作伙伴。这种方式将能够增进H公司与各个企业的互信,也就增进了 H公司供应链未来运作的协调性。

  (3)淘汰激励

  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也是一种负激励。通过建立对围绕在H公司周围的节点企业的淘汰机制,能够确保整条供应链的核心竞争能力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上。淘汰节点企业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避免供应链整体被市场淘汰。在淘汰机制下,H公司供应链上的所有节点企业尤其是多个初级农产品供应商之间、多个糖制品购买商之间都会加强相互之间的竞争,努力展现自己的实力和合作意愿,这样可以更加有利于信息共享,起到优化供应链、降低总成本的作用,实现供应链整体和节点企业个体的利益最大化。

  5. 3信息共享的信任策略

  5.3.1供应链信任形成的内部机制

  为了加强H公司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合作紧密度,建立H公司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信任机制有其必要性。如下图所示,H公司供应链中节点企业互信关系往往沿着一条螺旋式上升的轨迹发展进步。按照信任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种主要形式:规范性信任、特征性信任、过程性信任。规范性信任主要是由供应链内部的制度规范所促成的信任形式,特征性信任多来源于节点企业之间文化背景的近似度或者相合度,而过程性信任则是产生于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之下。在H公司选择其供应链合作企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的过程中,这三类信任都会发挥特定的作用。

论文摘要

  从上述三种信任形态出发,H公司在下一步供应链的优化中要注重选择对培育供应链互信有利的策略。首先,在需要加入新的节点企业的时候,多从待选企业信用等级、竞争实力以及文化背景等方面评价其与H公司供应链的匹配度,这样有助于特征性信任关系的建立。其次,未来在拟定新的供应链协议时,H公司要利用严密的契约条款降低不确定性因素对合作关系的干扰,并要约定有效的协议修补程序,方便供应链企业发现协议语焉不详、言之不尽的地方尽快弥补,避免利用漏洞相互侵犯的事情发生,协议的合理性将有助于H公司供应链规范性信任的确立。再次,H公司要注重强调合作关系的长期性、持续性、动态性,在长期合作中不断调整,朝着最有利于各个节点企业发展的方向努力,诚信经营,同进共退,进一步增强供应链过程性信任关系。

  5.3.2供应链信任形成的外部机制

  H公司供应链的信任关系不只是节点企业内部的问题,还会受到外部机制的影响。无论是基于法律制度的信任保障机制还是社会评价体系都对供应链信任关系的形成和维持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法律规定了如何订立和执行合同,如何处理债务清偿和破产清算,如何保护私有知识产权等,这些白纸黑字的规定都保障了各个企业潜在的利益,为其合作提供了制度的天然屏障。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专门的资信评定机构开始出现,它们能够提供客观公正的分析报告,为其他企业的决策提供依据。对于H公司供应链来说,要想巩固已有的信任关系,就要注重从外部汲取有利因素,通过聘任专业的法律事务顾问和求助于专门的资信评定机构,保证供应链内部的信任度和凝聚力,不被外部侵犯,也不相互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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