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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尾巴老李传说形象在民众生活中的功能(3)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0-16 共7793字


    (二)以庙宇归属权为中心,分配村落权力

  山东大部分的秃尾巴老李庙宇是建立在村落之外,往往由附近的几个村庄共同管理,如费县龙王堂、文登回龙山,即使是建在村落内部,如菏泽市牡丹区龙王冯村内的龙王庙,也是由七个村庄的会首共同负责。所以,管理权责的划分直接体现了各村落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在菏泽龙王冯村,庙宇虽然建在龙王冯的土地上,但管理庙宇的会首却以武城集为大。对此龙王冯的村民却毫无意见。他们自己解释说因为那里出过进士,行政级别高。而龙王冯原龙王庙碑记《东明县正堂刘谕单》的碑文中明确记载着这样的字句:”查武城集地方代管有龙王冯家村……“可见在清代,武城集一直对龙王冯村负有代管之责。龙王冯对武城集地位的认可,完全是两村历史地位的延续。当然也有不被认可的村落。菏泽市王浩屯镇吕沟村信奉龙王比较晚⑤,但后来也建起了龙王庙而且不再到龙王冯祭祀,”他该给这边交钱,他不交,跟这边闹得也很别扭。他唱戏,馍都是从馍店里弄的,弄来时候没事,他一熘,就说是‘鬼捏了',就跟死面的一样。“⑥这种借神灵惩罚来体现村落享有祭祀权力正统性的例子其他地方也有记述。栖霞县香夼村的秃尾巴老李庙每年二月初十有庙会,西至小河畔家,东到徐村,南至南庄,周围四十八个村庄的人都到此地赶庙放鞭炮。庙会期间,此地鞭炮齐鸣,声传十余里,声势颇为壮观。几十年规矩不改,没有敢反对者。有一年千家沟村人说:”年年放鞭都到香夼放,今年便在咱村里放,也放给自己老婆孩子听听。“便未去香夼放鞭炮。结果当年夏秋,这村便受了雹灾。

  连松树头都被冰雹摧折。⑦庙宇的具体归属常常引发村落间的矛盾与争执。香夼村的秃尾巴老李庙最初在蛾山、香夼、藏家三村之间的西沟龙眼(泉名)处,开始香火并不兴旺,百姓赶庙时断时续,没有常规。康熙五十年(公元1712年),翟氏人始搬进香夼村定居。三代后,翟氏家族人丁旺盛,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7年)翟氏家族开始掌握了乡村政权,城里亦有了做买卖的商人。掌握了村中实权的富户翟仪与翟剑二人发动村民搬庙进村,重修此庙。因为旧庙、新庙周围之地尽为翟氏兄弟所有,是以别人亦毫无办法,最后李老爷庙由西沟龙眼搬到了香夼。搬庙的举动导致藏家村与香夼村二村隔阂甚深,许多年两村秧歌队都互不走动往来。①即便没有明显的矛盾,各个村落村民的意识和话语中,或多或少都会表达出自己对庙宇支配权的正当性。在费县,楼斗湾村一直力争龙王堂属于自己村,村民田续发说:”那片山林最早是楼斗湾捐给庙里的,解放后分庙产,给了周围村子,楼斗湾就剩了中间一块。“②但这种说法却无法获得周边村落的认可,费县南阳庄会计颜景修说:”山林是附近几个村庄一块捐的,后来又还给各村。“③在文登回龙山,一山之隔的山东、山西两村因为争夺庙宇的归属权也有类似的心结。互相矛盾的话语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同村落对于”秃尾巴老李“的争夺,但这种争夺并不涉及经济利益分配,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需要,显示的是以地缘结成的利益共同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三)家族内部的支系再划分

  即便是在一个家族内部,”秃尾巴老李“也能够成为一种划分群体的标志。龙王冯村分为东冯和西冯,并且一直存在着家支大小的争论,其中焦龙王庙宇的坐落位置在这场争论起到了关键作用,因为两支都认可庙在哪一边哪一支为大的说法。由于原先龙王庙的土地属西冯所有,一直以来,西冯人都以此为据证明自己为长支。但1988年冯家重修家谱时考察了整个村落,发现东冯还有一个老庙底子,比两村交界处龙王庙旧址建造的时间还要久远,从而印证了东冯为长的说法,使得西冯最终不再争执。家支大小并不是这次争论的根本,真正目的在于掌控庙宇的监管权。按宗法社会传统,祭祀是属于长支的权利,家支大小提供了权利分配的直接依据。从1988年重修庙宇,两个家支间的权力分配的争议就从未停止。东冯不满西冯对龙王庙的处置,尤其是让外人加入到日常庙宇管理中来,认为其中掺杂了太多的商业因素,于是在东冯的民间话语中就兴起了这样一种新说法---利用龙王来发财是对龙王的大不敬,会惹龙王不高兴,并自豪地宣称东冯人不会利用龙王做生意,指东冯的人没有在龙王庙会上卖香火的。西冯则充分利用自己的地理、人脉优势,不仅在庙宇扩建中引进外来资源(包括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④),甚至变更了龙王庙的名称---更名为龙海寺以适应当前的形势,而且还积极参与庙会的经济活动(主要体现在香火买卖上)。东冯人通过寻找龙王庙宇坐落和肯定自身品质,对自己的祭祀地位据理力争,实质上暗含了要求获得庙宇监管权的申诉,是一种试图重新分配家族事务权的努力。在此过程中,秃尾巴老李(焦龙王)庙既是两个家支争夺的目标,同时也是家族权力分配的认定依据。

  总之,在以群体为基础的传统社会互动中,内外之分是必要且永恒的;但作为互动单位的群体,其大小范围却是可变的。以龙王冯为例,相对于外姓人,冯姓人是一个群体,都是”龙主“,以”龙主“的话题与外姓人进行交流。而冯姓的内部,东冯、西冯又是相对独立的群体,家支大小的争论,庙宇最初的坐落在东冯、西冯两个群体间引发争议,成为互动的开端。---这是群体缩小化的例子。群体扩大则可以从”没有山东人不开船“的情节中略见一斑。秃尾巴老李以山东人保护神的姿态出现在传说中,此时作为互动单位的群体就扩大成了整体的山东人,将具有相似特征的人群全部包容进来。当山东人面对着山东人以外的群体讲述该情节时,那种对于山东人群体的文化认同自然显露无遗。⑤但是,无论以何种范围的群体为互动单位,该群体必然享有共同的文化背景,能够分享同一种文化资源。笔者在文登宋村镇山东村调查时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年近七旬的房得滋老人说秃尾巴老李出生在山东村,但他在山东有四处行宫,现在都被保护起来了。① 而他所说的四处行宫正是2006年山东省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关秃尾巴老李传说的四个地方(日照莒县、威海文登、潍坊诸城、青岛即墨)。在”非遗“申报的热潮中,一直执着于自身正统地位的群体在官方树立的权威下开始认可其他分支的存在,形成新的群体认同单位。这种共同的文化资源及其所具有的意义,使得特定群体成员能够与其他群体相区别,并产生对自身所归属群体的特殊情怀和成员彼此间的团结感。

  四、结语

  作为乡土社会生活中的互动媒介,秃尾巴老李信仰与传说的存在与流传加深了祖先记忆、提升了家族地位、辅助群体内部权利分配并为代际传承提供可资的凭借,但所有这些生活化功能的实现都需要经由”文化他者“的配合。在外来者面前,村落的来历、家族的传奇才成为区别内外的显性标志。在菏泽龙王冯村,冯姓人自豪地宣称自己这一族人都是”龙主“.这种讲述只有当外姓人存在时,才有叙述的必要。作为交流另一方的非冯姓人有时会提出自己的反驳。在龙王冯采访时,一直住在龙海寺中老家鄄城的陈景芝对冯家的这种”龙主“说法很不以为然。她说:”龙王也不是到他们冯家来扛活的,是来破案的。他们冯家的老头在天上犯了法,下来了。但是天上少了三条龙,要找龙,玉帝就开会谁去找龙啊?龙王爷就自报家门说去找(龙),这样才来到冯家。“②但是,不论反驳还是赞同,这个话题毕竟使双方构成了一种互动。而如果交流双方仅限于同一群体的冯姓人,”龙主“的话题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具有互动的功能。同理,作为互动媒介的秃尾巴老李只有代表一群人与另一群人进行交流时才能体现出其价值和功能。

  承载众多生活话题的传说形象,作为互动中的通识性符号满足了人们对祖先和历史的追溯渴求;承担着群体分类的标志功能,成为”我“与他人的分界,在各种互动与交流中历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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