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转型期我国农村家庭关系状况调查
2.1 夫妻关系
婚姻是得到社会认可受到保护的两性关系,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社会关系,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就本质而言,基于爱情和两性关系而成立的婚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没有婚姻,就不会产生现代的家庭关系,而夫妻关系的好坏,不仅决定两人婚姻的质量,而且对于整个家庭关系都会产生本质性的影响[16].由于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因此社会大环境会对其造成极大的制约和影响,所以,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今天,我国夫妻关系也受到了极大地冲击。具体而言,随着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跃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农民的个人素质有了极大的提升,对于婚姻的态度不再以单纯的“传宗接代”作为目的,而是开始希望通过婚姻来谋求幸福的生活。正因如此,我国农村家庭中的夫妻关系总体上出现了三点变化:夫妻权力趋于平等、对夫妻感情日益重视、对婚姻质量的要求日渐提高。
2.1.1 夫妻权力的变迁
夫妻关系的成立是家庭关系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其他家庭之内的代际关系,如亲子关系、祖父母和孙子女之间的关系、婆媳关系必须需要夫妻关系方能实现。但是在我国传统家庭关系模式中,夫妻关系一直处于一种不受重视的地位,亲子关系才是我国传统家庭关系模式的核心。具体而言,我国农村传统家庭模式中的夫妻关系呈现出如下三个基本特征和表现形式:首先,亲子关系的地位要远远的高于夫妻关系,夫妻关系需要由亲子关系作为维系和支持。其次,婚姻在传统家庭关系中并不强调爱情的成分,而是重点强调以传宗接代为主,女性的地位较低,有时甚至会被单纯的作为生育机器。最后,传统的家庭关系中,婚姻对于女方而言就是嫁出,而男方则不离开本家,是一种女方到男方家生活的形式,而对于女方家人而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此女儿成为了外姓之人。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女性在家庭代际关系中的地位呈现不断提高的状态,但是在本质上,仍然只是丈夫的附庸,“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等客观的反映出女性在家庭地位之低下,也在另一个角度证明夫妻关系在传统的农村家庭关系地位中的附属地位[17].
总而言之,正是由于我国千百年来形成的这种封建传统礼教,形成了影响我国每个家庭和社会每个角落的道德体系,妇女的地位处于家庭成员的最底层,在精神、生活和经济上都被丈夫牢牢地支配着,整个社会和家庭生活中随处可见夫妻双方地位不平等的现象,甚至女子的姓名权也必须受到丈夫的支配(即女子出嫁后,自己的姓名便不再被提及,而是被 XX 氏等称呼所代替)。此外,在我国个别的农村家庭中,家庭暴力仍然存在,而妻子通常是家庭暴力中的受害方,而且一旦出现家庭暴力,妻子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不仅不知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甚至还会为了避免再次受伤而更加迎合丈夫。
新中国成立之后,统治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被彻底瓦解,而旧有的土地制度、夫权家长制、宗法制也随之消亡,包括夫妻关系在内的家庭关系也出现了本质性的改变,《宪法》、《婚姻法》等更是以法律的形式决定了女子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平等地位,新型的社会主义家庭制度开始发挥出蓬勃的生命力,女子在社会上也有了一展身手的机会,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以往对于丈夫单纯的依赖演变成如今夫妻之间平等、独立、相亲相爱的关系,对于我国农村家庭乃至整个农村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深远的影响[18].
除此以外,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生产关系的不断革新,家庭这种传统上的生产单位的职能逐渐将减弱,家长的权力逐步缩小,新观念、文化的冲击也使得年轻人对待家庭的观点和父辈极为迥异,“分家”现象在农村家庭生活中更为普遍,而年轻人也逐步掌握了对于家庭的支配权。总而言之,这段时期内,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得到了极为显着地提高,夫妻关系和地位逐步平等化,但是,夫妻地位在实际上的不平等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普遍存在,而封建的家庭制度和伦理道德对于农村家庭生活仍然有着极大的影响。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农村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经济基础的剧烈变化也影响到了广大农村地区的家庭婚姻关系,其中最为重要的夫妻关系也受到了极大影响,出现了新的特点和属性。
首先,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的日益开放使得农民不再受“不离故土”思维的束缚,开始在外打工、经商以期能够享受更好的新生活,农村人口的流动逐渐加大、加快,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使得妇女完全可以依靠劳动实现和丈夫一样的收入,因此,夫妻之间的关系由于经济基础的趋于平等而更加平等。此外,当今社会通讯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发达也促进了农村适龄男女的自由恋爱,这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家庭中男女地位的日益平等。
再者,随着大量农村男性劳动力外出打工,妻子自然而然的成为家庭留守成员的“主心骨”和“当家人”,更成为家庭最为重要的劳动力,因此其家庭地位不断上升。
但是,对于目前我国农村家庭来说,社会的冲击也使得夫妻之间的关系受到了极大地影响,生活方式、生活态度等方面的改变在一方面使得夫妻之间地位更为平等,但在另一方面却导致许多婚姻问题的会出现,如果不能加以解决,甚至导致夫妻关系的最终解体。
总而言之,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剧烈的转型期,而夫妻关系在这个转型期内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特点,这不仅是由于社会经济基础所必然决定的,而且也是人们意识和观念发展带来的结果。可以说,我国农村家庭夫妻权力的变迁在整体上呈现出向平等-民主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发展,传统的夫妻关系模式将受到更为剧烈的冲击,农村家庭夫妻关系在未来将必定向平等、互爱、平权的方向发展。
2.1.2 夫妻情感
夫妻权力模式是家庭呈现出的权力分配情况和成员地位的区别,但是,夫妻感情确实婚姻和家庭成立的基础,如果无法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并有效地加以维持,那么不仅等、互爱、平权的夫妻权力模式将不复存在,而且婚姻和家庭也会丧失最为基础的前提条件。
作为人类的一种最为基本的感情,夫妻感情决定着婚姻和家庭的存在与否、是否稳固,但是就本质而言,夫妻感情和所有的人类感情一样,都会在不同时期受到不同社会现实和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左右。
如今,随着我国整体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家庭从形态、内容和本质上也出现了极大地改变,长期形成的运作模式也被打破,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从感情和实质上也不断的发生改变,其中,夫妻关系作为家庭成立的基础自然也受到了极大地影响,当今农村家庭夫妻感情和传统农村家庭的夫妻感情相比,差异也极为显着:
首先,我国农村家庭的传统家庭形式出现了极大地变化,原有“老婆孩子一头牛”已经逐渐发展为多种多样的家庭形式,比如协议婚姻、空巢家庭、分居式家庭、丁克家庭、AA 家庭、养老院家庭等,而包括赡养、生育、教育等在内的家庭传统功能也发生了极大地改变,传统的道德观念对于家庭的影响力逐步减弱,而经济和物质因素的影响力则不断加大。这对于我国农村家庭内的夫妻感情带来了极大地压力,导致“一夜情”、“婚外恋”层出不穷,离婚率也逐年提高,这不仅会导致我国农村这一基层形态的不稳定,而且使得整个社会出现了单亲家庭增多、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严重的社会问题[19].
如今,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婚姻双方对于婚姻的看法较之以往已经有了极大地不同,一方面,两性平等和自由结合的观点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共识,父母包办婚姻也几乎绝迹。但是客观而言,这种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相比于原先“义务性”婚姻却有着极大地不确定性,“从一而终”或者“为家人负责”的思想逐渐被极力追求个人幸福地倾向而代替,夫妻双方的感情较之以往较为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
此外,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加入世界全球化的脚步不断加快,在许多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传到我国的同时,许多资产阶级思想糟粕也随之而来,如所谓的“性自由”、“婚外情”等。与此同时,我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重男轻女思维和买办婚姻仍然没有被完全肃清,因此在这两者的同时作用下,人们的意识形态发生了极大地变化,产生了一系列的错误思想和后果,比如“包二奶”、买卖妇女、卖淫嫖娼、超生等。
总而言之,多种现代的、传统的、先进的、落后的道德观念和婚姻价值观念不停地彼此冲击,从而使得我国包括农村家庭在内的整个社会在婚姻家庭观念上都陷入了一种不确定之中,这些思想彼此交锋,对于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影响,夫妻自然也不例外,其感情生活在这种新形势下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
就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经济基础而言,家庭这种长久以来的人类生产单位的作用逐渐削弱,其重要性日益降低,人类最为重要的生产单位变成了更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生产。作为最基本个体的人,其对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需要和取得不再仅仅的局限于家庭,而是开始向社会转向,人开始从“家庭的一份子”开始向“社会的一份子”转变。除此以外,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方各种思想的传入,人们在生活中越来越将自己作为中心环节,而非以我国传统道德观念中的“以家庭为中心”,因此对于我国农村家庭夫妻感情也带来了极大地影响[20].
就社会环境的影响而言,由于资产阶级思想糟粕的影像,许多人片面而且错误的追求所谓的“性自由”,在事实上摒弃了我国传统思想道德中的贞操观念,不再将性行为看出夫妻感情的流露和人类繁殖的需要,而是将其错误而抽象的作为一种“享受”,发生了许多单纯追求性快感的婚外性行为或者婚外不道德的感情纠葛,“婚外情”、“一夜情”、卖淫嫖娼已经不再是一个遥远和“城市专属”的词汇,在农村也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不仅会导致许多社会问题,而且对于夫妻之间的感情会造成毁灭性的影响,这值得全社会的警惕和关注。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维观念的进步,“夫妻间留下私人空间”观念已经开始传播,对于婚姻的看法也开始出现了转变,笔者在本次调查研究对象中 30 岁-45、45 岁-61 岁和不小于 62 岁的三个年龄段中各选取 50 位已婚村民,并且对其看待婚姻的态度:
通过上述可以看出,30 岁-45 岁年龄段的婚姻成员更为看重婚姻中感情的质量,而不小于 62 岁年龄段的村民则将婚姻当作是一种家庭使命或者任务,45 岁-61 岁年龄段的村民的态度则居中。在本次研究中,笔者还对几位夫妻的感情进行了详细的访谈:
例 1 村民张文海,34 岁,妻子王秀娟,33 岁,两人为初中同学,自由恋爱 4 年,于9 年前结婚,目前有一子。两人结婚后,为了生计而双双出外打工,张文海去上海,王秀娟去了本县的食品工厂,已经持续 5 年时间,每年只能在春节期间见面十余天,双方儿子交由张文海父母抚养。由于长时间无法团聚和联系的日渐减少,张文海怀疑妻子出轨,两人经常在电话中为此吵架。如今,两人均已经有离婚的念头,但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家庭而互相忍让,对当前的婚姻生活极为不满。
例 2 村民王根,55 岁,妻子刘海燕,54 岁,两人在 32 年前由父母拜托媒人介绍后相识并于三个月后结婚。由于两人脾气不和,婚姻期间经常为了琐事而吵架、打骂,但是在去年儿媳生下孙子后,两人一起照顾孙子,冲突日益缓和,彼此照顾对方饮食起居,关系愈加密切。
例 3 村民刘通,32 岁,妻子温月娥,31 岁,两人从小是邻居并且在一起长大,于 4年前结婚并有一个 2 岁女儿。一年前,刘通出外打工期间由于工伤事故而卧病在床,温月娥每日除了需要照顾丈夫、女儿外还需要下地劳动,但是两人感情基础较好,夫妻关系融洽。
例 4 村民高建民,72 岁,于上个世纪曾经长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妻子高佑娣,70岁,两人于 50 年前由父母包办结婚。高建民大男子思想严重,经常稍有不顺则打骂妻子高佑娣,甚至几次将其打住院,而妻子则一直逆来顺受、隐忍不言。10 年前,高佑娣因为脑血栓而偏瘫,高建民开始照顾妻子起居,双方关系日趋缓和,对婚姻评价为:“打了一辈子的敌人终于成夫妻了”.
总而言之,当今我国农村家庭夫妻关系总体上呈现出向不稳定的方向发展的趋势,而且这种趋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带来的老人去世、年轻人逐渐结婚而逐步加重,可以预见的是,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对这种情况进行调节,那么我国农村家庭中必然会大量出现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引起的问题,如单亲家庭、婚外情、一夜情等。
2.1.3 婚姻质量状况
在我国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中,我国农村家庭的各个角落都被传统的道德理念所约束着,因此,依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确立的农村夫妻之间的婚姻从某种意义来说更像是一种责任而非是一种基于爱情的结合,如传宗接代、生儿育女、赡养老人等。在这种基础和以非追求幸福为目的的导向下,农村家庭夫妻的婚姻质量自然令人难以满意,这种为了整个家族而非是为了自己一生幸福的婚姻使得夫妻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个人感情。与此同时,社会的整体意识形态使得结束这段婚姻也成为了一种奢望,不得不忍受人们异样的眼光和非议的耳语,因此,不少农村夫妻尽管非常清楚自己的婚姻并不如意,但是却不得不继续在沉默中忍受一生[21].
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意识思维也出现了天翻地覆的改变,自我意识和追求幸福地欲望开始成为人们定义自身和婚姻最为重要的标准,而非是道德的约束或者责任。不仅如此,人们选择婚姻的对象或者决定婚姻关系不再拘泥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道德,而是逐渐以自身对于爱的追求和双方感情为拷量,因此,婚姻中夫妻双方的感情能够有效地互动,整个农村家庭婚姻质量在整体上讲是在向着好的方向所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人们的意识不断进步,人们不再谈“性”而色变,而是敢于努力追求夫妻间幸福的性生活。就本质而言,性生活是夫妻婚姻的基础,也是人类最早出现婚姻关系最为本质的目的,可以说,没有性就没有婚姻和夫妻,性在夫妻关系和婚姻质量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在我国传统道德思维中,刻板的将“性”定义为可耻的,人为的试图将这种人人都会存在的正常生理行为从夫妻婚姻生活中抹去,这无疑是一种十分错误而且限制人性本能的做法。如今,我国农村社会对于性的态度越来越开明,整个趋势也日益宽松而现代,农村夫妻已经越来越看重性生活在夫妻婚姻中起到的作用,不仅可以享受生命带来的美妙体验,而且还能增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但是,我们仍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如今我国农村家庭夫妻的性生活质量已经得到了明显提高,也推动了夫妻婚姻质量的整体提升,但由于长达数千年的传统道德理念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夫妻,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夫妻,对于性生活仍然是羞于启齿的,不愿甚至不敢追求幸福的性生活,这种局面在短时期内很难得到彻底的扭转。
为了能够准确、科学的了解并掌握我国农村家庭婚姻生活质量的真实情况,笔者对于安徽省宿松县农村家庭中,已婚家庭的夫妻中的 500 人的婚姻质量情况进行了调查访问,排除丧偶或者单亲家庭,得 463 份有统计意义的数据,得出结果如下:
以年龄为标准区分可见,年龄段中已婚男女中,有 4.34%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婚姻质量和夫妻关系不好,在 45 岁-61 岁年龄段中,有 34.22%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婚姻质量和夫妻关系不好,而在最后一组不小于 62 岁的受访者中,只有 1.86%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婚姻质量和夫妻关系不好。
此外,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男性受访者普遍对自己婚姻质量和夫妻关系较为满意,而女性受访者则相对存在另外意见。笔者认为,这和丈夫经常外出谋生,而妻子过多操心家务有着极大的关系。
总而言之,我国农村家庭的婚姻质量在如今已经得到了极大地提升,整个家庭的代际关系也因此变得日渐融洽。但是,一个家庭内夫妻婚姻质量的好坏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对于人类社会关系的衡量,因此也必然会受到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若想真正的找到一条能够促进我国农村家庭婚姻质量发展的道路,就必须对于能够影响婚姻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详细而科学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