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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的四种人生境界理论探析(4)

来源:中州学刊 作者:陆建华;颜莉
发布于:2017-03-21 共14640字
  四、天地境界
  
  关于天地境界,冯友兰说:“天地境界的特征是: 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事天‘底。在此种境界中底人,了解于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在此种境界中底人,有完全底高一层底觉解。此即是说,他已完全知性,因其已知天。他已知天,所以他知人不但是社会的全的一部分,而并且是宇宙的全的一部分。不但对于社会,人 应 有 贡 献; 即 对 于 宇 宙,人 亦 应 有 贡献”,“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有更进一步底了解,他又了解这些规律,不仅是在人的’性分‘以内,而且是在’天理‘之中。遵守这些规律,不仅是人道而且亦是天道”.
  
  冯友兰的意思是,人对于自己“事天”的行为有清楚的“觉解”,相应的,他的这种“事天”行为对于他来说所具有的意义就是清楚的,这清楚的意义所构成的人生境界就是天地境界。这里,冯友兰还把对于“事天”的“觉解”,解读为“尽性”、对人性的“觉解”.如果说道德境界中的人对于人性的“觉解”,仅仅是“已有觉解”,那么,天地境界中的人对于人性则是“有完全底高一层底觉解”,也就是清楚的“觉解”“完全知性”.而“完全知性”的结果,就是“知天”.由此可以看出,冯友兰所谓的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在天地境界中其实就是对于人的“事天”行为、“事天”之事的“觉解”.由此还可以看出,冯友兰所谓天地境界中的人不仅是社会的“人”,而且还是宇宙的“人”; 不仅是作为社会这个“全”的一部分的“人”,而且还是作为宇宙这个“全”的一部分的人。既然人是宇宙的“人”,人就应该为天尽职尽责,就要“事天”“知天”,而“事天”“知天”,在内就是“尽性”,在外就是认知并遵从天理、天道。由此还可以看出,冯友兰所谓的天地境界实质上就是对道德境界的提升,将道德境界由社会领域扩展到包括社会在内的宇宙,道德境界就升华为天地境界。
  
  关于天地境界,冯友兰还说:“人有此等进一步底觉解,则 可 从 大 全、理 及 道 体 的 观 点,以 看 事物……人能从此种新的观点以看事物,则一切事物对于他皆有一种新底意义。此种新意义,使人有一种新境界,此种新境界,即我们所谓天地境界。”
  
  这是说,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中的人,虽然各不相同,但是,都是从“物”的角度看“物”、解读“物”,从而将自己的行为及其价值局限于“物”,比如,局限于自己、局限于社会或他人; 天地境界中的人则是从宇宙本体“大全”“理”“道体”的高度看“物”、解读“物”,从而将自己的行为及其价值扩展至整个宇宙。这样,人从“天”、从宇宙本体的高度看待万物、奉献于万物,并从中体悟“天”、体悟宇宙本体及其意义,这种意义所构成的人生境界就是天地境界。这么说,冯友兰的“事天”也可以说是从“事”物中体悟“天”.这有冯友兰的以下文字为证:“在社会底生活中,人之行为之最社会底者,是道德底行为。我们对于道德底行为,可有两种看法: 一是从对于社会之观点看,一是从对于天之观点看。从对于社会之观点看,则人之道德底行为,是尽其社会的一分子的责任; 从对于天之观点看,则人之道德底行为,乃是尽其宇宙的一分子的责任,即是尽人道。若从 此 观 点 看,则 人 之 行 道 德 底 事,即 是’事天‘.”
  
  基于天地境界中的人的“事天”的特征,冯友兰认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其地位是圣人地位”,“圣人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天地境界,是最高底境界……在此种境界中底人,谓之圣人”,“只有圣人的境界,才是天地境界”,“圣人在其最高底境界中,从宇宙的观点,以看事物”.这是说,在现实层面,只有“圣人”这类极少数的人的人生境界是天地境界,因为他们是“事天”的。
  
  从儒家的立场看,儒家有“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 得见君子者,斯可矣”,“圣人,人伦之至也”,“圣也者,人之至者也”等说法,认为圣人是最高的理想人格。这么说,儒家的“圣人”恰好与最高的人生境界---天地境界相匹配,天地境界中的“圣人”就是儒家所云的理想人格“圣人”.
  
  冯友兰对于天地境界的上述论述,明显是对道家人生境界的“借用”,对儒家圣人境界的利用。他对此也不回避。关于对道家人生境界的“借用”,他说:“我们所谓天地境界,用道家的话,应称为道德境界。《庄子·山木》篇说:’乘道德而浮游‘,’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此是’道德之乡‘.此所谓道德之乡,正是我们所谓天地境界”,“《庄子·逍遥游》说:’若夫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 故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此无己是大无我,到此种地位底人,其境界是天地境界”,“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最高底造诣是,不但觉解其是大全的一部分,而且自同于大全。如庄子说:’天地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死生终始,将如昼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得其所一而同焉,即自同于大全也”.这里,冯友兰把道家先天的人生境界也即道的境界解读为后天的、需要追求的天地境界,把道家天生的圣人、神人、至人等理想人格解读为后天的、修炼极致的圣人,把道家人生境界中的人的与道同体、天人本是“一”解读为天地境界中的人的天人合一、同于大全。也许是有见于此,陈晓平先生甚至认为冯友兰“所倡导的最高境界即天地境界主要是道家的”.
  
  关于对儒家圣人境界的利用,冯友兰将其贯穿于天地境界的论述之始终。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冯友兰在论述天地境界时多是引用儒家关于圣人境界的文献,通过对儒家关于圣人境界的文献的阐释,表述其天地境界的思想。另一个重要证据是,冯友兰说:“只有圣人的境界,才是天地境界”,明确说出他的天地境界的儒家之源。至于第三个重要证据,就是冯友兰还把天地境界理解为儒家的“同天境界”“仁”的境界、“诚”的境界。他说:“儒家说:’万物皆备于我。‘大全是万物之全体,’我‘自同于大全,故’万物皆备于我‘.此等境界,我们谓之为同天……得到此等境界,是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最高底造诣”,“孟子说浩然之气云:’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有浩然之气者的境界,是同天的境界”; 他还说:“同天境界,儒家称之为仁”,“在这种境界中,仁者所见是一个’道‘”,并引用程颢“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等语,然后予以解读; 他还说:“同天的境界,儒家亦称之为诚”,并引用《中庸》“诚者,天之道也; 诚之者,人之道也”,然后予以解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此处所说的“同天境界”的“仁”,是广义的“仁”,也即包括义、礼、智、信等的“仁”,而冯友兰在论述道德境界时所说的“仁”是狭义的“仁”,也即与义、礼、智、信等并列的“仁”.
  
原文出处:陆建华,颜莉. 冯友兰人生境界说析论——兼及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儒道墨法之源[J]. 中州学刊,2017,(01):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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