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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服务建设的困境与应对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2-20 共3194字
论文摘要

  一、城市社区服务建设的现实困境

  社区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重要单元,城市社区服务是以城市社区为依托,服务的重心是建立一种服务性的公共福利体系,将社区居民的衣食住行、娱乐及服务等方面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以解决社区内问题并提供有效的保障。但是城市社区服务在提供过程中经常会受到经济和制度等方面的制约,而处于多元矛盾和困境之中,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资源整合能力欠佳

  首先,资金筹集能力较弱。稳定的投入机制是社区服务长效发展的坚实基础,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设施的建设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尤其在新项目建设初期,资金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目前,社区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政府作为社会资源的最大所有者,理应为城市社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社会捐助,但这只是一种间歇性甚至是偶然性的资金来源,我们无法预知会有哪些机构、团体亦或是个人捐助资金,因此,不能作为资金筹集的稳定来源。三是社区服务的自身积累,这样的积累非常分散和有限,只能作为资金短缺的暂时性补充。

  第二,人员专业化程度低。现有的城市社区人才队伍素质与其发展速度不相适应,缺乏专业的社区服务人才。大多数的社区工作人员为企业下岗职工,文化水平较低,难以有效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以及高层次的需求。不仅如此,工作人员的流动也给城市社区工作的稳定发展带来了挑战,这不仅造成原社区培训资源的浪费也容易造成服务人员的缺口,影响服务效率,最终影响受惠居民。

  第三,信息流通不畅。城市社区的活动一般都是通过居委会的宣传传达给居民,这就涉及到宣传方式的问题。有很多社区的居民并不了解社区可以提供哪些服务,只是出现问题时再临时咨询,这样会错过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此外,社区活动更多通过群众间口头宣传了解,这样的方式也大大地降低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 二) 城市社区组织角色错位

  由于城市管理重心的偏移,很多原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下移到社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也顺级向下转移,使社区几乎成为行政机关的下设机构,社区干部的精力越来越多地投入到完成上级的任务,容易形成人浮于事的工作风气,久而久之忽略了城市社区本身的职责所在,如此本末倒置将会阻碍城市建设的发展。

  此外,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的权责关系并不明确,这也会导致很多居民认为居委会是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居委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首先要对本社区的居民负责,不应该有过多的行政化色彩,否则会影响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效率。

  ( 三) 服务同一化,供需不平衡

  同一化涉及两个方面,即不同社区之间以及同一社区内的不同居民之间。首先,不同社区的需求不同,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是社区的共同性需求,但低收入社区一般以生存需求为主,高收入社区更多以交往需求为主。但目前社区服务的逻辑主要是从共性需求出发提供一般性的公共产品,供给的同一化难以满足不同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求。第二,同一社区内居民的需求也存在差异。例如,老年人注重环境安全和医疗保健,失业人员注重就业、保险,孩子注重娱乐设施等。社区服务产品的单一性抹杀了不同人群需求的差异性,容易导致共有需求供给过剩,个性需求的供给却严重不足。

  ( 四) 居民参与意识薄弱

  城市社区是居民的自治组织,居民的参与程度是衡量社区组织活力的重要指标。但居民在社区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参与性不高,即使参与也是在居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倡导下被动参与,且参与的项目大都是例行公事的方面,例如环境卫生,这是每个居民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每个季度都需要缴纳卫生费; 又比如独生子女的情况统计,这是国家的政策规定,每户居民都要上报自己家庭的子女状况。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居民长期以来的“单位意识”,认为工作才是自己的重心。

  二是责任意识不足,认为社区参与主要是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自己只要听从就好。三是时间紧张,除老年人,大多数上班族没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其中,这也造成了参与人员单一的现状。

  二、城市社区服务建设的对策

  ( 一) 合理整合社区资源

  首先,在资金筹集方面,努力建立多元筹资模式,改变单纯依靠政府出资的局面,积极探索建立社区资金筹集办法,接受企事业单位、居民的捐赠,同时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基金投入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第二,在人力资源方面,做到培训与招聘相结合。一方面,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夯实他们的服务本领,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招聘吸纳专业人才参与到社区服务建设当中,严格选拔任用机制,将他们培养成为社区的后备干部,这种做法既有利于他们个人的职业发展又能防止领导干部的断层。第三,在信息资源方面,应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社区的服务与活动,力求最大范围通知到居民。第四,社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的同时还应该积极“走出去”,与其他社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发新资源,最终打开“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 二) 明确权责,理顺社区服务各主体间的关系

  一方面,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明确政府主要起宏观指导作用,而非事无巨细参与到每项活动中,要减少行政性事务的指派,防止社区组织成为“准行政组织”,使居委会的工作更多来自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应当明确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街道办事处作为执行机构应该是社区健康发展的管理者、资源的合理配置者和利益关系的协调者。应当以更高的姿态参与社区服务的建设,并依靠行政监督、法律保障等手段推动社区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 三) 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发展模式

  需求决定供给,只有以需求为导向,才能提供个性化的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作为一种半公共产品,应该以人为本,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采用市场调节和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避免造成无效供给或低效供给。同时推行个性化的社区服务,以满足低收入社区和群体的需求为重点,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社区医疗基金和互助基金,改善弱势群体及其子女的就业、就医、学习环境,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下岗再就业工作,为全体居民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就业机会。同时,针对不同的社区提供不同的公共服务,做到“量体裁衣”,不搞“一刀切”。

  ( 四) 提高参与意识,促进居民参与社区自治

  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参与感是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共同价值观基础,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网络是居民参与自治的有效途径。为此,首先应进一步完善社区福利体系,调整社区服务机制,加强社区服务项目与居民生活的相关度。例如,合理合法的利用居民信息,在居民生日当天送上祝福,节假日为居民送上生活用品,看似微小的福利却能打动居民的心,以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其次,大力发挥社区党员的动员和模范作用,由党员带头,带领居民深入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增强居民的归属感。最后,应积极引导本社区内社会团体组织的发展,在正式的社区组织以外,居民往往会自发形成自组织,尊重并正确引导自组织的发展会让居民感到被尊重,有利于其参与到社区服务活动中来。

  三、结 论

  城市社区服务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但城市社区服务在建设过程中面临一些困境,如资源整合能力欠佳、城市社区组织角色错位、服务同一化、居民参与意识薄弱等方面。要实现城市社区组织的良性发展,必然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调整和完善。首先,须合理整合社区资源; 第二,要明确权责,理顺社区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应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发展模式; 第四,应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促进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相信在各方面的协调联动之下,城市社区服务建设一定会成为和谐社会的新向标。

  参考文献:

  [1]蒋舟. 社区公共服务困境与对策分析[D]. 长沙: 湖南大学,2010.
  [2]马凤芝. 社会工作时间模式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 2) .
  [3]刘志昌. 社区服务的困境与对策[J]. 社区,2006( 3) .
  [4]修宏方. 城市社区服务的现实困境及对策分析[J]. 学术交流,2010(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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