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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社区治理的经验启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4-12 共35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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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沧州市运河区系统化社区治理探究
  【第一章】沧州社区治理制度优化分析引言
  【第二章】城市社区治理理论基础
  【第三章】国内外社区治理的经验启示
  【第四章】系统化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实践
  【第五章】运河区系统化社区治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改进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沧州社区治理系统化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3 国内外社区治理的经验启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社会和谐,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细胞,承担着构建和谐城市的重任。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认真总结国内外典型性、代表性社区治理模式的优缺点,充分借鉴它们在社区治理实践探索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摒弃不成功的做法,对于推进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3.1 国内代表性社区治理特点

  自 20 世纪 90 年代国家民政部全面启动"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计划以来,我国各大中城市积极推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经过近年来的艰苦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和百步亭模式,分别代表了我国城市社区中行政主导型、合作型或混合型、居民自治型和企业主导型的社区治理模式。

  3.1.1 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属于行政主导型社区治理模式,把社区建设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相结合,两级政府指市政府、区政府,三级管理指市级、区级和街道办事处三个管理层级,四级网络指居民委员会组织。由此可见,上海模式将社区定位为街道,形成"街道社区",增强了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能力,强化了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权力和作用。这种模式的价值在于能够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的行政主导优势,统一各主体力量,形成合力,搞好协调。加大政府在社区建设层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依靠政府行政力量有力的推动社区建设,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政府威信力,增强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另一方面,社区建设在政府支持下能够在较短时间里取得较大成绩。

  近几年上海的社区建设飞速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社区,其经验被广泛推广。

  3.1.2 沈阳模式

  沈阳模式属于居民自治主导型模式,其特点是通过组织建构实现社区自治、议行分离。其组织体系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四个机构组成。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以居住地为特征,以居委会为依托,以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为目的,形成了城市社区自治管理的运行机制。沈阳模式通过借鉴我国国家政权机构的设置,完善了社区自治组织建构,创造性地在社区设立了社区自治的主体组织,并通过建章立制,明确了居代会、议事会和居委会等组织间的关系,具有突出的示范效应。

  3.1.3 江汉模式

  江汉模式属于混合型或合作型社区治理模式,是武汉江汉区在学习了"上海模式"和"沈阳模式"之后,经过社区实践提出的,其特点是把政府行政化管理和居民自治性管理有机结合,将社区定位为"小于街道、大于居委会",明确社区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按照"权责统一、事费统一"的原则,通过授权,将政府承担的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总之,江汉模式主张政府部门与社区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制度化合作,各社区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工作。

  3.1.4 百步亭模式

  百步亭模式属于企业主导型社区治理模式,其特点是打破了传统的区、街道、社区的行政体制,取消了街道办事处,创建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居民委员会"三位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该模式在社区发展上重视市场化运作,在社区公共管理上坚持社会化方向,在社区公共服务上坚持企业化道路,实现了社区治理以企业化经营为主,既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发育完善的条件下运用市场资源配置社会资源的优势,又克服了政府负担社区治理经费的缺陷。但由于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政府和企业都没有完成理顺自己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容易出现缺位、错位等现象,因此,该模式的大规模推广尚缺乏条件。

  3.2 国外典型性社区治理特点

  由于各国执政模式、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背景等的差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也相去甚远。以政府和社区之间权能关系的不同,国外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自治性治理模式、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和混合型治理模式。

  3.2.1 自治型社区治理模式

  主要在西方发达国家运行,以美国、加拿大为主要代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水平和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大多形成了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清晰的社区治理模式。美国的许多城市都有自己的法规,对各种社区组织机构的组成及权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具有法律保证。

  其主要特点是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相对分离,政府不对社区进行直接干预,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各种法律法规等规范社区内不同团体、组织、家庭和个人的行为,协调社区内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并为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社区的事务则完全自治。

  3.2.2 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模式

  主要在一些发展中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运行,以新加坡为主要代表。其特点是政府行为与社区行为紧密结合,政府对社区进行较为直接的干预,并在社区设立多种派出机构,对社区进行自上而下的管理,职能分明、结构严谨,社区建设中的行政力量较强、官方色彩浓厚。

  3.2.3 混合型社区治理模式

  是政府主导模式向社区自治模式发展中的过渡,以日本、澳大利亚为主要代表。政府采取间接手段参与社区建设,主要职能是指导并提供经费支持,行政力量和居民自治交织运行。日本政府与社会工作部门分开,但政府仍指导、监督社区的建设工作。在城市基层社区层面,日本设有"盯会联合会"和"盯会",这两个层次的带有行政色彩的自治组织。

  3.3 各地社区治理实践的经验启示

  虽然我国各地的社区治理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许多问题,但必须承认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政权结构、社会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各种社区治理模式的形成和发展,是这一转型期的产物。每个模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通过这些模式的实践,积累了很多好的方法,对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同样地,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社区治理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社区现实情况、发展前景等存在很大差别,其他国家的社区治理发展道路和模式不一定都适合我国,但国外社区建设历史长、理论成果多、经验丰富。因此,认真研究我国不同地区及其他国家的社区治理特点,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会有很大启发。

  第一,提高对城市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高度,加快推进力度。城市社区建设是巩固国家基层政权的基础,又是城市基层政权体制改革的重要载体,更是为民服务的民生工程。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政治经济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社区组织、居民等主体都要提高对城市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高度,加快建设步伐。

  第二,明确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由于我国目前社区组织发育尚不成熟,居民对社区活动的参与度不高,只有切实加强政府对社区治理的支持和指导,社区治理水平才会得到本质提升。明确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并不是让政府包揽一切,而是由政府制定法律法规,规范、指导、扶持各社区治理主体行为,帮助解决社区治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社区发展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居民的主动参与是各项社区活动发展的基础,社区中介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是各阶层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志愿者服务队伍种类很、力量大,居民自发参与社区活动,而我国城市居民的意识目前大多还停留在"单位制"时期,缺少参与意识,因此,发动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活动,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才能把社区治理搞活、搞好。

  第四,支持发展社区企业,丰富资金来源。国内外社区治理的经费大多采取以政府资助为主,社区组织、企业、个人等多种途径资助为辅的投入方式。不仅减轻国家负担,也可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增加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社区的社会关注。目前我国各地社区治理经费的来源各有不同,借鉴国外社区治理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吸引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个人等出资建设社区,政府可以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创造投资机会等方式对社区企业进行间接支持,鼓励和吸引企业服务社区。百步亭社区治理模式就是以百步亭集团为主导的"市场运作"方式,既解决了政府资金短缺问题,又拓宽了企业经营领域,实现了社区和企业"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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