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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模式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07 共29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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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与展望

  伴随着我国当下经济的持续增长,也客观上需要上层建筑有其变革以适应其要求,而法治政府建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应运而生的。法治政府的理念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要忠于职守,更要求其要依法履责。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正是顺应了这种时代大背景,要求政府所实施的任何监管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但鉴于政府行政机构内部人员组成方面的局限性,因为必须要借助政府外部智囊团来实现此目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也成为了最为便捷高效的途径。要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良性运作,便要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着手开展工作。

  其一,遵循招投标的采购程序,保证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当中,其既要考虑价廉的因素,同时又要考虑质优的因素。毕竟法律服务这一对象不如同其他有形商品那样直观,其属于一种脑力劳动型的工作。因而,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当中更要看重法律服务团队的综合素质,而不能完全遵循那种低价者优先的逻辑,而应该在确保能够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的前提之下,再来比较价格相对低廉的法律服务群体,进而寻求 “服务质量”与“中标价格”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湖南省以及长沙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法律服务定点采购的制度。从而通过建立定点采购制度,将那些专业基本功扎实,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团队纳入到法律采购的备选范畴,以此来保障法律服务的质量,然后再在其中选取报价较低的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其二,注重法律服务的质量评估,进而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就实际操作而言,由于政府事务本身的复杂性,因而要对其进行评估考核就较为困难,而要对其所购买的法律服务进行监控评估就更加的困难,但操作上的难度并不影响该项评估的必要性。既然社会发展的现实客观需要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的评估,那么由谁来主导此项评估以及进一步完善对其的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将成为下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实践当中,有些政府的法制部门负责对于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并要为所有的法律服务建立档案,以便事后审查。

  其三,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开展工作要富有正对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与日常生活中的其他法律服务有所差异,其具有所涉范围广,所涉事项杂等多项特色。

  正是鉴于其所具有这些特色,因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实践当中工作人员要充分将其专业知识融入政府各项事务当中,促使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具有针对性,务必要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以适应政府管理当中各项事务的需要。

  其四,法律服务团队处理好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的关系。在向政府提供各项法律服务之时,必然会遇到许多政府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当中有一些是属于政府的机密,那么法律服务人员务必要以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务必保守国家机密。同时,也可能会遇到众多的信息属于政府公开的范畴,就要将这些政府信息分类处理。从而很好的平衡政府信息保密以及公众知情权这二者的关系,为政府机构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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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谢

  时光飞逝,光阴似箭,在湘潭大学三年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即将敲响离别的钟声,经过这三年的在校学习和生活,我不仅从导师那里学习到了丰富的专业知识,也从同学那里收获到了弥足而珍贵的友情。回首这段单纯而美好的学生生涯,除了有对它的恋恋不舍,更多的是对老师、同学和那些在我这三年学生生涯中帮助或引导过我的人表示深深感谢。

  首先,我要特别感谢耐心指导和帮助我的导师倪洪涛老师。在完成本文的过程中,总会有着各种不同的问题困扰着我。而在我觉得迷茫和困惑之际,倪洪涛老师总是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给我指引方向,带我走出困境。作为导师,倪洪涛老师一方面用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为我答疑解惑;作为长辈,他又身体力行的为我展示了其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我思维开阔,勇于创新,不断进取。

  除此之外,我还要对胡肖华老师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所有任课老师表达我深深地敬意和感谢,感谢他们三年以来对我学业上莫大的帮助和正确的引导,以及对莘莘学子们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无私奉献。各位老师的师恩永远铭记在心头,矢志不忘。

  其次,我还要感谢我的同学们,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在学习中对我的帮助,更多的是他们在生活上对我的关怀和鼓励,这份关怀让我在湘潭大学的三年时光充满阳光和温暖,而这份鼓励让我对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更加充满自信。与他们所结交的纯洁友谊必将使我终身难忘。

  最后,我一定要感谢无论是学习还是人生道路上一直陪伴和支持我的父母,你们一直都是我的骄傲,而我也一直努力成为你们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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