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我国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广场舞”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全国的几乎所有城市,广场舞群体都呈现出有增无减的态势,人们热议的焦点是同广场舞群体的行为及其方式联系起来的,大体有两个问题为社会舆论持续“讨伐”:一是,挤占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空间,在公共空间的使用上排斥了他人的利益。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甚至已经开始“霸占”城市中的各大广场和公园,利用起了城市中一切能够利用的空间进行着“广场舞行动”.2013 年11 月,在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大妈们因为跳广场舞而被小区居民泼粪的事件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当天晚上在小区内跳舞的妇女被粪便泼了一身,据了解是因为小区居民因长期被广场舞音乐干扰,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引发的事件。2015 年 12 月 7 日,长沙出现了一起打人事件,广场旁边的饭店员工与跳舞的妇女因为跳舞场地问题引发矛盾,导致饭店人员殴打广场舞大妈的行为,直到民警赶往现场才控制局面。二是,广场舞噪音扰民。鉴于广场舞在进行时使用的音乐声音较大,影响到周围人群的生活和休息。2013 年 8 月,北京昌平一小区有居民因为无法忍受小区响亮的广场舞音乐,拿出私藏的猎枪对天鸣枪,随后又放狗追咬跳舞的妇女,跳广场舞的妇女与小区居民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持续不断的广场舞音乐使一些居民无法忍受,最终导致了这一事件的发生。2014 年7 月 14 日,休宁县城富宁时代小区的广场上正在播放音乐的音响被一初三学生踢爆,据了解,因为无法忍受广场舞响亮的音乐,从而引发了这一事件,并进一步引发冲突,导致有人受伤的事件。
广场舞的发展与周围社会之间产生的这些矛盾,引起了人们对于广场舞更深层次的关注。社会公众呼吁政府加强对广场舞群体及其行为的管理。2014 年 4月,成都市在人民公园启动“无声广场舞”的试验,探索在城市中广场舞问题的解决办法。建立“邻里中心”的理念被很多城市采纳,全国有一些城市已经在探索,尝试建立室内的活动场所解决广场舞问题,是老年人的活动场所转移到室内,从而解决城市中的广场舞问题。无疑,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社会管理,通过制定一定的社会运作规则引导社会平稳有序的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是任何国家政府都需要做好的重要政治任务。在有些城市,由于参加广场舞人数的众多,政府在矛盾的解决上尤为谨慎,深怕处置方式方法不当而引起群体性事件。近年来,广场舞的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随着其发展,矛盾还在增加,且呈现尖锐化趋向。这些为政府在加强社会治理增添了更多的挑战。这是新生的广场舞形式与既定的社会运行模式之间产生的一次碰撞,这种碰撞辐射在城市中生活的各类人群,成为城市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广场舞引发的各种社会冲突见诸报刊,以及政府治理乏力引发更大的社会舆论和争鸣,学术界也开始研究这种中国特色的城市社会现象。其中,社会学视角的分析具有针对性,研究成果也从对广场舞形式的关注,发展为对于广场舞深层次精神意义方面的研究,把广场舞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进行研究。在哲学意蕴上,把广场舞纳入到“大众文化”的范畴加以分析,则广场舞作为文化形式所体现出的大众文化特质具有很现实的学术价值。当然,广场舞自身具有独特的性质特征,其发展影响辐射方位广,影响多个学术领域,对于它的研究理应会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总之,广场舞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已经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了影响,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挑战。如何利用好这种机遇,限制和减少挑战,既是一个社会问题或政治问题,还是一个学术问题。
二、研究综述。
(一)大众文化研究。
当前国内研究大体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1、理论研究此类研究的重点是介绍和争鸣。张汝伦是较早开展大众文化研究的学者之一,他在认可“大众文化”作为“大众社会”的特有现象基础上,对现代社会的理性化及其体现的技术问题进行了反思,尤其对文化工业、商业原则进行了批判,同时对公众可能受到强大而又无所不在的大众文化影响而深表忧虑,他担心人们会因此丧失了自己的头脑和判断能力,成为纯粹被动的文化消费者,因为“大众文化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垄断性权力,它正在侵入和剥夺人的私人生存空间。”这一观点实际上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法兰克福派的主流观点,尽管在那个时代张文具有警示意义,但创新价值不足,属于引介类作品。值得注意的是,类似张文的作品在此后一直是主流,而从数据库统计发现这些作品的引文率都不高,说明研究的价值尚未得到读者的认可。
与此不同的是,还有一些研究对大众文化的属性和功能进行分析,其基本观点是:大众文化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必然产物,在这一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基础上研究了大众文化的特有功能,如“文化平民化、给大众提供补偿性娱乐、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积极的社会功能”.也有研究从政治社会化的角度论证大众文化的功能,如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上的借鉴大众文化的传播与接收规律。还有研究试图从方法论上对大众文化的工具理性进行解释,比如资本视角的分析。也有观察问题的方法论视角分析,如辩证立场的分析,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立场等。
当然,数量较多的是比较研究,如关于对法兰克福学派阿多诺批判大众文化的研究、着名思想家之间的思想争锋等。阿多诺以爵士乐为题展开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姿态后揭示出它的真正本质。阿多诺承认爵士乐反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姿态,但他批判爵士乐自身具有的集体性和规则性,因为这反过来也形成了另外一种秩序,导致主体再度陷入现实的束缚之中。阿多诺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他对大众文化批判理论固然有其思想的依托,重要的是他发现大众文化的“副作用”:使人们对机械性的秩序产生依赖和归顺,从而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和责任感。正如他与霍克海默尔合作《启蒙辩证法》一书中所进一步引申阐释的那样,当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产业的进程中,人们会不自觉地受到产业化文化的控制和影响。14这是因为文化在本质上并不是为了使自己适应人类,而是文化在反抗人类生存其间的僵化关系。尽管阿多诺备受批评,但他对大众文化可能对人们的控制和操纵的忧虑,则体现了思想家的情怀。在文化产业化愈演愈烈的当今时代,这种忧虑具有现实意义。
同为法兰克福学派的法兰克福学派内的本雅明则不同意阿多诺的观点,他对大众文化社会效果的分析和评判则体现了另一种立场:大众文化塑造了新的感知形式,改变了对世界的认知和感知,同时也协调了工业化时代中人与机械的协调,为人们的情感宣泄提供了载体。二人争论的焦点在于大众文化“究竟是在维护社会统治还是消解社会统治,”“究竟是有利于统治者对大众的操纵、控制,还是促进了文化的民主化,启蒙了大众?”实质上,二人的争锋是关于大众文化的认知存在差异,如果从一个类别上分析,大众文化的属性并不像阿多诺笔下的爵士乐、本雅明笔下的机械复制艺术那么个性化了。因此,考察大众文化需要回到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层面,在时代背景、生活方式中寻找答案。
2、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研究。
学者们大多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研究中国大众文化成长的环境和社会生活基础,其中对于工业化尤其是技术革新对于大众文化传播的研究体现了方法论的自觉。这些研究涵盖了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大众文化形成、发展与走向,并以适应时代特征的大众文化属性与功能进行分析。这些研究数量众多,无法一一列举作者,仅枚举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其一,中国大众文化的时代背景研究,注意关注我们的特殊的历史话语环境,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环境,研究者普遍以辩证的立场区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众文化土壤,警惕以“他者”的文化眼光遮蔽中国本土问题。其二,当代中国的大众文化实然研究。这是研究数量最多的类型,涵盖了各种亚文化的大众文化样式,如影视文化17、女性群体、文学等亚文化的实然状况,这些研究多是实证分析,有案例研究,也有数据定量研究。这些研究的个性尽管千差万别,但共性也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大众文化的发展中也存在着发展模仿化、价值取向紊乱、过度商品化、标准化等问题。”其三,交叉研究,跨学科、跨部门研究的特征突出。比如,除了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之外,文学艺术、经济学的研究也介入其中,比如对于文化产业化与社会价值观的研究等。在这些实证研究中,学者们试图建构的特征非常明显,如以现实主义的立场建构中国当代大众文化,试图使现实的价值取向影响公众的情感生活、思维方式、审美观念。
(二)文化正义研究。
从主题上,文化正义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对象,因而现有研究多采用这种方法展开。其中,哲学与社会学、政治哲学的研究等为最多。理论上,公平正义是政治哲学的实质性问题,也是政治生活的实质性问题。比如,党的十七大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就是政治生活对哲学理想国的回应,自然也使正义超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界限,不再是自由主义的专利,而成为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比如,俞吾金教授所说:“公平正义是当代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还缺乏作为现代公平正义价值观念的支援意识的文化土壤。”再比如,有研究认为中国古代的义利观也包括了社会正义的因素,儒家的“仁”与“德政”、“天”、“民本”等,既体现了国家运转及其对社会福利的贡献,又有公众的公共责任要求。有研究则旗帜鲜明地指出,要从制度上确保正义在大众文化建设中的实现。
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政治、经济等均可影响文化的发展,正如傅守祥教授所指出:文化生态起码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内容,主要体现为扞卫文化生存的制度正义、文化发展的程序正义和文化生成的审美正义23.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政治,任何脱离了政治的文化都是不稳定的,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公平正义的政治制度是建立良好文化生态的保障;程序正义主要指社会文化资源分配过程的正义,给予大众公平合理的文化资源,在顾及整体运行发展的同时关注每个个体的“正义”,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正义”,每个人对于文化的需求因不同的因素限制而不同,给予能够满足他们需要的文化形式,这些都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同时也是制度正义的内在要求,程序正义保证制度正义的实现;审美正义是社会生活中对于文化的直观感受和欣赏水品,对于同一种文化形式,不同的人的感受是不同的,每个人对于文化形式的偏好也是不同的,大众文化作为被广大受众普遍接受的文化形式具有自己特有的文化表现形式,但任何的文化都应有其被普遍接受的衡量标准,被大家接受和喜欢的不一定就是正确合理的,在文化形式多样化泛滥的今天,应形成一定的审美共识,防止低俗的文化“污染”我们的文化生态,普通大众往往不具有对于文化的鉴别能力,这就需要文化工作者的努力,守住文化审美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