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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美丽中国建设的文艺美学新任务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12-30 共11143字
论文摘要

  一、美丽中国作为现代公民社会的政治文化信念

  “美丽中国”,已经成为我们的政治文化信念,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民族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内在呼声与自由要求,也是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迫以及环境保护要求,更是公民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治理的普遍必然要求。这一朴素而美好的价值信念,是中国社会与中国公民生活的理想原则,那么,面对这一时代的呼声,“文艺美学”应该承担怎样的思想任务呢?必须指出,文艺美学的时代思想任务,就是要应和这一现实要求,从理论上证明“建构美丽中国”必须重视自然生活环境、政治生活环境、文化生活环境、法治生活环境以及德性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政治经济法律与文化艺术生活的发展,皆体现了中国公民的美丽生活渴望。应该看到,爱美或向美而生,是人类生活与生俱来的审美本能要求或自由要求。具体说来,“美丽中国”概念,并非自今日始,它有着久远的历史。例如,“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明於变时雍。”(《尚书?尧典》)甚至可以说,“美丽中国”早就成了中国人日常生活与文艺生活的自由信念,不过,到底什么是“美丽中国”?似乎并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政治文化理论解释,更没有形成普遍自觉的公民政治法律实践。当理论自身没有成为真正的政治文化自由信念时,“美丽中国”信仰,往往很难直接变成真正的现实革命力量。

  从历史上看,由于“美丽中国”具有鲜明的理想性特质,因此,它是诗人和艺术家追求的政治生活目标。最早的美丽国家、美丽政治或美丽生活信念,在《诗经》、《尚书》和《楚辞》中,就有着充分而美好的表达。“君子万年,保其家邦。”(《诗经?瞻彼洛矣》)应该说,古代文化中有关美丽中国的诗意想象,一直是诗人与艺术家表现的内容。从诗歌艺术意义上说,风骚与礼乐决定了最早的美丽生命想象。这些美好生命想象,皆源自民间,由民间而宫廷,最终雅化成诗歌的美丽形象。南北朝时代的乐府歌集,更是把民间的智慧,特别是江南美丽生活渲染到了极点。唐代诗歌,以其雄风与豪情,把大漠孤烟与塞北江南的美丽想象到极致;宋代诗歌则把江南的婉约美丽推到极点;明代的浪漫洪流,使得才子佳人小说与性灵诗歌成为文人雅士的生活梦想。与此同时,古典思想中的德性信仰与自然理想,更是把美丽中国的理性生活秩序和社会价值秩序进行了自由阐释。例如,《周易》的“生生之德”信仰,儒家思想中的“仁爱”与“义利”观念,道家思想中的“自然”与“逍遥”观念,法家思想中的“法治”与“民本”思想,屈原诗歌中的“美政说”,等等,确立了美丽中国信仰的思想源头。宋明理学,特别是朱熹的语录,处处表现了对美善的自由理解;宋明理学的心性体验,将中国人思想的美丽推到了极点。近代的政治改良运动与现代的民主科学思想启蒙,更是以“美丽中国”作为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发展目标。康有为的“大同之民,人民极乐”,就是基于美丽中国的自由想象与理论追求。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与“新民说”,就是美丽中国思想的现代解读,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就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甚至可以说,方志敏烈士《可爱的中国》,就是美丽中国的革命宣言。这些美丽生活信仰,支配着中国人的想象,滋润着中国人的美好心灵生活。

  美丽中国的想象与美丽中国的建设,并不完全一致。精神生活的美丽想象为何没有直接转变成现实生活的美丽建设呢?“美丽中国实践”为何没有成为普遍的法治准则呢?在很大程度上,这与乡土中国政治法律生活与经济生活的不发达有着直接关系。中国的家族文化传统与农业文明崇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自然环境,但是,它又限制了城镇的发展与政治经济的自由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被封闭在乡土文化生活理想之中,与西方意义上的城邦政治经济生活与城邦公民文化相比,有着自身的缺陷。事实上,“美丽中国”不是靠想象出来的,而是需要通过政治经济创造以及政治生活或法律生活实践才能最终完成的任务。先秦政治思想,重视审美与道德的联系或美善相济的原则,在政治上有美的想象,但在实践上却没有具体的作为。它们必然受制于时代的政治经济与科学技术水平,与希腊意义上的科学技术知识崇拜以及宗教文化信仰完全不同。如果没有政治经济生活的自由与发达,美丽国家建设就会成为空话。真正的美丽中国建设,在历史上通过发达的江南小镇经济与文化建设奠定了自己的基型。从江南小镇的小桥流水到徽州的烟雨人家,流溢着中国人对自由美好生活的诗意阐释与自由想象。他们通过美丽的建筑与诗意的文化,确证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近几年来,中央电视台通过《边疆行》、《沿海行》与《北纬30 度中国行》,充分展示了美丽中国无限自由而丰富的生活图像。应该说,“美丽中国”,既是历史上保留下来的美丽景象又是我们时代创造的美丽景象,两者相互作用,构成了美丽中国无限自由的诗性想象空间。真正大规模地建设美丽中国,是 1950 年代才真正开始,不过,我们的城镇规划与建设,还是受到经济等诸多时尚功利因素的影响,或者说,经济因素推动了美丽中国建设,也正在破坏美丽中国建设。这就使得美丽中国建设问题变得更加需要理论的指导,因为仅靠经济因素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因素。只有把经济因素、法律因素和审美因素和政治因素自由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建设美丽中国。只有解决了政治、经济、法律、自由问题,才能真正回答“美丽中国如何成为普遍的价值信仰”这一难题。当美丽中国成为中国人的普遍价值信仰,我们就会从政治、经济、法律和审美四个方面重视美的生活建设,重视美的生活规范,重视美的生活实践。

  “美丽中国”为何必须成为普遍的价值信仰?如果不以美丽中国作为普遍信仰,就会单方面地追求经济利益或私人利益,单方面追求政治权力或个人私欲,肯定会破坏自然环境并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家族文化价值信仰与农业文明的至深影响,我们始终没有真正解决普遍意义上的法律信仰与自由美丽生活建设问题。在历史生活中,或者否认经济,或者否认美学,或者否认法律,从根本上说,没有把美丽生活或美丽中国作为政治经济生活的目标,没有真正形成持久的自由的公平的法律信仰,没有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目标。如果没有美丽中国的信仰,环境保护就没有动力,极端个人主义与非道德非法律的野蛮生活或自然生活恶习,将会主导我们的生存现实与生命实践理想。没有美丽中国的想象,就无法对民族国家产生至深的真实的爱,就无法形成真正的民族骄傲感和公民自豪感。同样,没有美丽中国的想象,我们的思想与我们的艺术就无法提供最自由的想象,就无法提供世界以自由的独特的民族思想启迪,更无法真正影响世界并对世界的美丽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事实上,不能对世界的美丽生活产生影响的思想和艺术,就无法真正显示自身的自由美好价值。

  二、美丽中国的建设需要公民自觉与法治实践

  “美丽中国”不仅仅是环境问题,甚至可以说,它必须是政治经济、法治实践与文化艺术创造的自由综合而形成的价值理想。单纯地解决美丽中国问题是不够的,要想让美丽中国成为国民的至深文化生命信念,就必须确立全方位的正确美丽观念。环境问题是美丽中国生活的基础,但是,环境问题又不是美学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真正的环境问题,必须从政治、法律、生活与信仰的高度加以解决。只有当美成为普遍的价值信仰,只有当美变成普遍的精神生活力量与自由追求时,“美丽中国”才真正可能,才真正富有意义。其实,自然意义上的“美丽中国”从来就是存在的,只不过美丽中国的法治实践、美丽中国的公民社会,在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两方面,还没有显示出内在的一致性与自觉性。“环境美好”是美丽国家建设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没有法治的公平正义,没有公民的德性实践与责任承担,环境友好与环境美丽也是不可能的[1]。

  在强调环境美丽优先的前提下,还要重视法律的公正美好,社会人际关系的良好有序,由此出发,建筑乡村与城市的美丽,创造艺术与生活的美丽,这样,社会生活的自由秩序,生活与艺术的自由创造以及思想与价值信仰的自由美丽,就会共同构成了美丽国家的基本内容。

  首先,保证环境的美丽,既是美丽中国的法治目标,又是公民生活普遍自觉的社会责任。公民意识的自觉,就成了美丽国家建构的最重要因素。在传统中国思想中,环境美学与天人观念和自然观念相关。人的居住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将自然生活巧妙地荟萃于园林之内,这就是“诗意的生活”。中国人所追求的有山有水的美好生活,往往在富者的园林里得到充分实现;他们希望在园林中享受溪流与假山,享受亭台楼阁的富丽文雅。自然的环境美、生活的美以及亭台楼阁的美,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古代中国文人的自由美丽生活情调。江南园林的山水设计,亭台楼阁的布置,树木花卉的培植,显示了美丽生活的现实范本。这种美丽生活想象,与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典型西方人的居室与园艺设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现在生活的环境美丽,不再只考虑个人空间的环境问题,或者说,个人空间的环境是自己的事情,人们越来越重视公共空间的环境问题。公共空间的草地、森林、湖水、溪流、道路,必须清洁自然。没有污染的环境,清洁的空间,清洁的道路,清洁的湖水,成了美丽自然环境的评价标准,成了生活的自由美丽追求。要保持公共空间的美丽,就必须要有公民的实践自觉,必须要有公民的法律规范。就美丽中国的现实导向而言,环境问题必须成为建设美丽国家的第一规范。没有好的环境,美丽国家就是一句空话;良好的环境,是美丽国家建设的现实基础与思想基础。

  其次,美丽中国在现实生活中的优先性问题,应该是法律与法治生活的普遍施行。美丽中国必须变成公民的法律信仰,必须意识到,美丽中国必须从公民的法律公平自由平等追求开始。美丽中国建设,首要的问题是推行法治的普遍实行。只有在民主自由平等的法律条件下,美丽国家才能真正生根发芽。法治的根本价值,就在于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保护公民的自由创造权利,保护公民的现实生活利益,保护公民的自由美丽生活。一切不美丽的思想,就源于法治的不彰、特权的横行以及贪污腐败的存在。法律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创造力,最大限度地激活公民的自由创造力,它的目的是生命的扩张而不是生命的限制,是生命的自由而不是生命的枯萎。

  美丽中国必须变成公民的行动与生活实践指南,必须成为生活实践的基础。什么样的法律能够保护人性,能够保护人的自由权利,能够保护生命存在的价值共识?只有基于公平正义的法治生活才是普遍公正的法律的基础,只有公正的法律才能保证公正的生活。维护美丽国家的环境,保护美丽国家的生活、艺术和思想创造力,需要公民的自觉意识,但是,公民的自觉意识,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法律治理的结果。“服从法律的人民就应当是法律的创作者。”

  无人天生即追求美丽,美丽必源于法治的结果。法治是文明的基础,特别是环境保护,必须出自法律的内在要求,必须要有严明的法律惩治,仅靠公民的道德自觉,根本无法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人是法治文明的产物,良好的法治文明造就良好的公民,败坏的法治世界必有为恶的公民。

  第三,美丽中国必须变成公民自由生活的目的,必须成为自由生活的普遍价值信仰。在现实生活价值的支配下,许多人把财富的无限享受与无限炫耀作为生活快乐的根本,把等级特权作为生活的乐趣,这从根本上动摇了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没有公平正义,就不会有和谐自由的社会。没有美丽中国,就无法形成真正自由美丽的个人情操。个人的美丽生活是美丽中国生活的应有义。

  美丽中国生活,就是为中国公民个人提供自由美丽生活的实践理想。艺术的生活与生活的艺术,就是美丽中国的自由生活实践目标。这就是说,美丽中国必须是物质生活的自由与精神生活的健全的统一体。发展经济必须成为美丽国家的最重要因素,但是,发展经济必须以环境保护与自由生活的共同保证为基础。与此同时,美丽中国必须变成审美自由创造的动力所在。由自然环境的美丽到社会环境的自由美丽,这是美丽国家建构的最重要因素。一切美丽,皆需要生命的自由创造。自然的美丽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人的保护,需要适应人的生活的必要。社会的美丽与艺术的美丽,特别是作为整体的文明的美丽,必须是共同创造与共同实践的结果。它是历史的存留,也是现实的创造。当美丽中国变成了普遍信仰时,公民生活就有基本的准则。在政治经济发达的前提下,中国城市与乡村对环境的要求以及美丽自由生活的要求,已经变得越来越强烈和自觉,但是,公民的违法惯性与特权制度的文化积累所造成的官僚等级秩序,使得美丽中国的信仰,还没有变成普遍的法律自觉,这就使得美丽中国建设与永远的美丽中国社会发展,存在着致命的风险。

  三、“美丽中国”与生活、艺术和思想的审美创造

  从根本上说,美丽中国的政治生活实践,至少要从三个层面上展开,这就是生活、艺术、思想的自由创造。美是生活的信念,必须得到加强,这就是说,人们想象美丽与追求美丽,可以从生活美、艺术美和观念美三个方面去想象自由与美丽。事实上,生活、艺术与思想三个方面不断创造着中国的美丽。“美是生活”,可以深入到每一方面,这不只是指生活的精致化或生活的奢侈,而是指生活的美化。“美是艺术”,意味着艺术是美的灵魂,无论是自由艺术还是应用艺术,都必须确证美的自由想象与美的精神传递,必须体现自由的灵魂作用。“美是思想”,它形成了公民的积极健康观念,作为公民社会的精神向导与行动指南。尽管行动比思想与观念更重要,但是,文艺美学必须坚持思想的清晰而深入的逻辑证明。这就是说,美丽中国,不仅是审美实践问题而且是理论建构问题。没有真正的理论建构,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审美实践。每个公民都是美丽中国的建设者与创造者,当然,有美丽中国的创造者就有美丽中国的破坏者。如何保护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同时,如何最大限度地阻止美丽中国的破坏者,这是美丽中国的重要建设任务。“教育会使我们成为好人或坏人,成为公民或强盗。”

  首先,美丽中国必须重视生活本身的审美创造。生活的美丽创造,是美丽中国第一位的事情。生活是审美自由的具体体现,生活就是人的存在的具体化。生活的美丽,既可以从个人生活方面想象,又可以从城乡生活方面想象。自然的生活与文明的生活,个人的生活与城市的生活,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无论是工艺美术生活,还是娱乐艺术生活,无论是游戏生活还是工农业生活实践,处处都体现了“美的创造”。生活的创造需要个人的创造,个人创造的自由美丽生活,一旦成为国民的普遍共识时,公民之间就会产生相互学习的愿望。因此,建筑的美丽,居室的美丽,服饰的美丽,饮食的美丽,几乎具有共同的社会价值规范,这就是自由的生活秩序。“美丽中国”,必须要有生活的审美想象。这种美丽的生活,通过城镇建设、通过公民的居住生活、饮食文化与休闲生活而得到体现。美丽中国的生活,既包括物质生活创造,又包括精神生活与艺术生活。“生活的艺术化”,就是要求公民雅化自由的生活,使生活变得自由而体面,脱离低级趣味,远离不健康的生活,甚至反对违背生命的生活选择本身。的确,许多不美好的生活有时能够给人带来快乐,例如,吸毒、抢劫杀人等犯罪活动,但是,这种“快感生活”是不健康的生活,它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可能违背生命的根本要求。美好生活是健康的生活,是积极的生活,是符合“生生之德”的生活。这就是说,美丽中国的自由美好生活,必须是健康的生活和积极的生活。只有积极健康的生活,才是美好生活的应有追求,事实上,只有美好的生活才能够实现生活艺术化的根本要求。

  其次,美丽中国必须重视自由艺术的审美创造。仅有美丽生活的想象是不够的,或者说,美丽生活本身需要艺术的自由想象。生活与艺术并非彼此对立,而是相互作用,生活的美丽可以影响艺术,艺术的美丽更能够深化美丽生活的创造。甚至可以说,没有艺术的美感,自由美丽的生活就无法想象,更不可能自由创造。所有的美丽生活的背后,皆渗透了强烈的艺术因素,因此,“美术与音乐”往往成为公民的普遍艺术修养,而且成为美丽生活自身所必需的艺术教养。艺术是民族国家美学的最自由的想象方式,人们本能地热爱艺术,这不仅包括“大艺术”而且包括“小艺术”;不仅包括自由的艺术而且包括工艺的艺术[4]。民族国家在音乐艺术、造型艺术、影像艺术、语言艺术等方面,可以充分体现出民族的精神与自由。例如,中国的建筑艺术、雕塑艺术、宗教艺术、陶瓷艺术、丝绸艺术,等等,无论是实用艺术还是自由艺术,皆体现了自由的精神力量。

  艺术创造更需重视个人主体性创造,没有天才的个人,就没有自由的艺术。艺术创造,是美丽中国自由精神最独特的体现。没有艺术就没有想象力,光明正大的艺术与自由生命的艺术,能够显示美丽国家的自由健康的想象力,张扬最自由美丽的公民生命精神理想,代表了最为积极的生命存在信仰。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变得越来越受重视,它是直接与生命相关的艺术,是美丽国家的最自由最直接的生活美丽呈现。艺术是对生活的超越,艺术也是生活的雅化,生活的现实性与生活的苦难感,并非能够与艺术的超越要求相统一,不过,在政治、经济、法律能够自由保证公民生活平等与正义的基础上,艺术的生活化与审美化,就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最后,美丽中国必须重视思想自身的审美创造,因为生活与艺术的背后所展示出的美丽生活的灵魂,就是思想的力量。生活、艺术与思想是三位一体的东西。没有自由美好的思想,艺术与生活就没有灵魂;艺术与生活,就是美好思想的具体实践。我们既需要从生活与艺术的角度想象自由与美好,也需要从思想的高度想象自由美丽生活。哲学、美学、政治学、法学等,皆可以想象自由美丽国家。诗学与艺术学,也能体现自由美好思想的创造。乌托邦之思,就是民族国家的自由美好之思。一个自由的民族国家,离不开这些自由之思。思想的创造亦需要个人的创造,当然,思想的创造更重视普遍必然的问题的解决,对传统规范的怀疑与挑战。新的思想追求科学性与理性,新的思想追求挑战性与批判性,新的思想必须是对时代状况的适应与有效解释。美丽中国的思想,自然要源自于传统,充分吸收古典民族的优美思想,同时,要开放性地吸纳其他民族的自由美好思想。一切美好的思想,没有国家与民族的界限,往往可以跨越国界与民族思想文化的局限,可以形成普遍自由的沟通,打通人心的壁垒。思想有其自己的传统,传统的美丽生活信仰,有时被现实的机械化生活所异化,失去了生活的本真性。如果要克服异化的生活乃至现实生活的苦难以及生活技术与金钱世界对人生的异化,就需要新的思想与古典的美好思想能够形成自由交流。仅有古典的美丽思想是不够的,毕竟,古典的美丽思想与现实生活之间,存在内在的思想隔膜。时代的文艺美学思想,既需要扞卫古典的美好思想,吸收发达国家或一切优秀民族国家的美丽思想,又需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创造自由美好的生活现实。因此,美丽中国思想的思想创造是无限开放的,是没有限制的,是人类一切美好思想的自由综合[5]。当美丽国家信仰成为普遍的人类生活目标时,世界必定充满了美好与自由,反之,世界就会充满不公平、饥饿与战争以及人道灾难。作为中国公民与世界公民的现代中国人,必然要回答这些问题,在此,时代文艺美学思想完全可以呼应时代的美丽生活实践与美丽生命信仰的要求。

  四、美丽中国与美丽世界及世界和平理想的展望

  美丽中国建设,不只是中国的事情,美丽中国建设必将有益于世界。事实上,世界已经从美丽中国的物质生活建设中获得巨大的利益。发达国家在中国获得了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的大平台,不仅在中国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找到了巨大的中国市场,而且扩展了自己的文化生活理念,促进了现代中国美丽生活的建设。正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信念,极大地推进了全球经济生活的发展。世界越来越离不开中国经济的良性发展,中国给世界提供了巨大的经济市场与文化市场。

  从思想意义上说,美丽中国或美丽国家的信念,完全可以通过和平与发展的信念得以推进。和平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和平的保证,但是,在世界秩序或全球秩序中,西方文化一向以强权与战争维护所谓的“世界和平”,美国更是以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与法律的强权,让世界听命于它,这很容易导致全球政治经济的失序。如果只有美丽国家的信念,却没有美丽世界的信念,那么,美丽中国建设,还不可能产生广泛的影响。中国的和平主义思想传统,需要推进的是和平的信念,即通过和平的理想,推进世界和平共处与民族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和平发展。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合作,极大地改善了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的经济生活,这是美丽中国建设最重要的一部分。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中国自觉地参与到世界政治、经济、法律事务中,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国家争端,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冲突,但是,这并没有形成普遍的“世界共识”。发达国家的既有强权,使得他们不肯改变既有的不平等的世界秩序,他们不断通过“先发优势”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不发达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限制,而且,作为后发展国家,不得不承担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的转嫁后果以及政治经济强权造成的不平等后果。

  世界的不平等秩序需要改变,发展中国家的和平发展理想,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仅仅是审美艺术的创造,不可能创造美丽生活世界,必须要有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实践,才能真正保证美丽生活与美丽国家的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也需要世界和平与全球正义作为保证。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对美丽生活有过展望,他说,“新大陆的令人向往之处,就在于人在那里可以自我奋斗。只要你去追求,就能获得幸福和自由。”

  惠特曼更是在美丽诗篇中对美丽自由的美利坚合众国,有着无限美好的想象,他说,“合众国的光荣在于它诞生于现代和科学的光辉之中,并且牢牢地扎根于历史,因此,它能如意地安排自己,而它的政治今后将按照那些普遍的法则产生,并且体现它们,实行它们,并服从它们。”

  谁在建设美丽国家与美丽世界,谁在破坏美丽国家与美丽世界?现在,大多数人只知道建设美丽国家,却不知道如何建设美丽世界。即使是美国,在建设美丽世界中也没有发挥真正积极的作用。狭隘的国家概念,极大地阻碍了美国诗人的世界理想的实现,相反,美国必须为未来世界的危险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高度发展的军事技术以及通过军事技术给世界产生的威胁,不可能使世界变得美丽,只可能变得更加危险。

  民主国家建设与世界和平秩序的建构,在和平与发展的理念下,要求政治实践必须贯彻美丽国家的思想。这个美丽概念,是公平自由的美丽,是政治民主自由平等的美丽。政治生活的自由实践与正义追求,是美丽国家的基础。亚里士多德所主张的“公正与友爱”,使美丽国家具有自由可能。他认为,政治制度,是保证公民生活自由与民族国家的自由美丽的基础。亚里士多德所想象的“共和制度”,是比僭主政治更好的政治制度[8]。政治实践必须要有自由美丽的政治制度保证,而自由美丽的政治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生活的自由与美丽;不是为了保护少数人的特权,而是要保护所有公民的福祉。与此同时,经济实践必须贯彻美丽国家的思想,这不仅要发展经济而且要消灭贫困,这不仅是共同富裕而且是权利责任。人是经济生活的动物,人离不开经济生活,经济生活的丰裕与自由是自由美丽生活的前提。法律实践也必须贯彻自由美丽原则,这就要保证每一公民的自由权利,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惩罚罪恶,伸张正义。法律一方面规范公民的权利,另一方面则通过规范来评价公民的行为。如果公民的行为符合法律,公民就在法律中获得自由;如果公民的行为违反法律,那么,公民就在法律中受到制裁。美丽国家的建设,必须立足于政治经济法律实践,这是美丽国家建设的最根本动力。只要民族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建设自由有序,生活、艺术与思想的审美创造就是自由的事情,因此,必须优先重视政治经济法律的自由公正秩序的建构。美丽世界与美丽国家建设并不矛盾,只不过,美丽世界是要在全球范围内建设美丽国家。“多数人的幸福优先于少数人的幸福,否则,我们所抱的目的,尽可能生产最大量的幸福,便要遭到牺牲。”

  建设自己的美丽国家,是每个国家公民的责任;建设世界的和平美丽,则是每个世界公民的责任。我们往往称得上是国家公民,但还很难称得上世界公民,赫费认为,“世界共和国”目前只有想象的可能性,没有现实的可能性,所以,世界必然充满着战争与仇恨,不公平与非正义,强权与反抗[10]。马克思早就说过,“我是一个世界公民”,这是最崇高的理想。美丽国家的建设,是公民的任务,在民族国家盛行的时代,这是公民国家的重要任务。有美丽中国的要求,就有不美丽的中国生活现实。不平等、不友爱、仇视怨恨、冷漠自私、贫富差异、腐败与专制、贪污与特权,这一切皆会破坏美丽中国的信念。从世界意义上说,饥饿、战争、灾难、冲突、霸权,等等,皆是破坏美丽国家建设的因素。美丽国家的建设,不仅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且需要和平的发展环境。近几十年中国社会的高度发展,就是基于政治经济发展的信念,就是基于维护和平的信念,但是,在国家竞争中,国家间的相互平衡与国家间的利益冲突,就会阻碍和平的进行。

  特别是发达国家,只想维护自己的既有秩序与利益,不愿意乃至阻碍发展中国家与之进行自由竞争,因此,战争冲动与军事扼制变得越来越频繁。世界与地区间的战争与军事冲突,始终存在,如同悬在我们头上的利剑。只要有战争,美丽国家就是一句空话,人类全部的政治经济发展成果,可能在一夜间化为乌有。

  世界公民意识与全球自由美好生活,也是美丽中国思想的应有之义。时代要求中国人必须具有全球视野与世界胸怀,中国的许多事情就是世界的事情,中国自身的价值信仰与世界本身有其根本的内在统一性。因此,我们是世界公民的实践者,也是全球和平与全球正义的赞同者。正如赫费所言,“政治公民、经济公民与世界公民”有其根本的统一性,全球化时代的民主,就是要追求自由、平等与正义,只是世界共和国无法形成真正的实践[10]。世界公民意识是自由的人类意识的体现,而不是狭隘的民族意识的体现,不过,世界公民与民族国家公民之间,并非总是矛盾的。毕竟,人优先是民族国家的政治生活的动物,因此,美丽国家的建设必须成为公民的优先事务。不过,在民族国家的美丽生活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就必须超越民族国家的概念,必须具有世界胸怀,同情一切不发达的民族国家的生活与命运。民族国家的美丽生活,是支持美好世界生活的基础,这是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

  由美丽国家建设走向美丽世界的建设,是必须进行的工作,这是中国思想中的“天下观念”或“全球观念”的普遍实践理想,因此,美丽中国与美丽世界的建设可以获得和谐共处的理论基础。西方在思想上为美丽世界的建设做出了贡献,但是,西方的政策与侵略历史,在推进世界文明的同时,也给文明世界的生活留下了累累伤痕。他们只在意自己的美丽国家,却没有中国传统中的美丽世界思想。如何保全美丽世界,可能比建设美丽国家更重要,但是,美丽国家是美丽世界建构的基础。中国思想界,应该为美丽生活世界做出自己的贡献。文艺美学的思想任务,就是要整合政治经济法律等文化思想的视野,从审美创造意义上保证审美的自由,从政治经济法律意义上保证审美创造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审美自由的目的与社会正义的目的,最终,构造自由美好的世界,享受自由美丽的生活幸福。

  参考文献

  [1] 舒斯特曼. 生活即审美[M]. 彭锋, 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142.

  [2] 卢梭. 社会契约论[M]. 何兆武,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0: 52.

  [3] 邦达罗蒂. 为平等而密谋[M]. 陈叔平,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9: 217.

  [4] 李咏吟. 价值论美学[M].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8: 2.

  [5] 李咏吟. 主体间性理论与审美价值体验的共通感[J]. 吉首大学学报, 2011, (1): 21-26.

  [6] 托克维尔. 论美国的民主[M]. 董果良,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6: 192.

  [7] 惠特曼. 草叶集[M]. 楚图南, 译.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7: 1151.

  [8] 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M]. 吴寿彭,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5: 78.

  [9] 汤普逊. 最能促进人类幸福的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M]. 何慕李,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6: 44.

  [10]赫费. 全球化时代的民主[M]. 庞学铨, 译.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7: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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