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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自我的相互作用与共同发展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发布于:2018-05-23 共40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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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社会的自我。
  
  在米德的理论中,社会与自我是不可分割的,自我理论对其社会哲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指引人们通往米德思想世界的道路”5,因此,我们要想全面理解和研究其社会哲学思想,就必须对社会相关的自我观某些方面进行阐释,但是将重点放在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上。
  
  3. 3. 1自我、“主我”与“客我”.
  
  3.3.1.1自我。
  
  自我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语言这一重要媒介,在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在与其他个体的相互交往中逐渐产生的。米德在将自我与感觉经验、自我与身体做出区分的过程中阐释了自我的概念。
  
  首先,自我与感觉经验。着眼于人们习惯性的思维,米德特别指出了“感觉经验”这一东西,它并不一定包含自我,人们许多习惯性的动作,周围熟悉的环境,这些都包含在经验之中,但无必须与自我相关。为了认清自我经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分清直接的经验和“刻意”组织进自我中的经验。当然,就像感觉经验并不必然包含着自我一样,自我也并不一定存在于我们的感觉经验之中。
  
  其次,自我与身体。“不能将自我定义为大脑、心脏、或其他身体器官,但是它又与这些器官相同,与人的身体相联系,只是连接的是整个身体。自我与身体的联系,是它与环境相联系的基础。”58自我与身体的分别就是能否以整个自身作为对象。自我将它自身与身体等其他东西做出区分的特征就是它可以将自身作为经验的对象。这里有人就会产生疑虑,我们的眼睛是可以看到我们身体的某些部位的,我们是可以感觉到关于我们身体的经验的,诚然,但是眼睛看到的只能是身体的某些部位,比如,不借助其他物体,我们无法看见自己的后背,虽可以再勉强一点说可以“感觉到后背”,但是终究无法感觉到“整个身体的经验”.而自我却可以以整体自身作为对象进入到自身的经验之中。
  
  再次,自我的特征。以上可以看出,自我的最大特征就是“以自身作为对象”,也就是说,自我之中兼具“两重性”:“主体我”和“客体我”.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自我如何能做到以自身为对象的?米德指出了“两种经验”并分别举例:一种是在非常紧张、全神贯注的情况下,自身完全不参与的经验;一种是将自身作为主要对象的记忆和想象的活动。
  
  第一种经验的例子是一个为了摆脱追击而全神贯注在奔跑中的人,此时他的心思只有奔跑,所有的经验都被周围的客体所占据,无法经验到自身,所以没有关于自我的经验;第二种经验的例子是一个在准备演讲的人,他在设想着演讲中的各种情况,包括自己的行为举止、观众可能对自己提出的问题等等。此时,他是将自己作为一个客体来对待,他对自己采取的是一种“客观的态度”,这种“客观的态度”便是将自身“对象化”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5,最后,自我产生的媒介:语言符号。我们还需要解释一下的是自我产生的过程中语言媒介的重要性。自我作为自身的一个经验客体,并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其所属的群体及其他成员的“一般观点”来“间接地经验”到的。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自我若想将自身作为经验对象,必须在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交流中了解其他成员的态度,并对自身采取这种态度才能达到目的。这种“表意符号的交流”(即不仅对他人,也对自己的交流)以语言符号为基础,是对别人的刺激,更是对自我的刺激,当某人像其他人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那样回答自身的问题,采取他人对待自己的态度对自身做出反应是,自我便产生了。
  
  3. 3. 1. 2“主我”与“客我”.
  
  自我产生之后,要对其内容的两个方面-“主我”与“客我”进行区分,并了解二者的关系。“主我”与“客我”是自我内部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二者与“他人态度”相关,只是“客我”所指是有机体在自身中所呈现的这一态度,而“主我”则对应有机体对这一态度的反应。也就是说,有组织的他人态度以“客我”的形式进入到自身之中,然后以“主我”做出反应。正如詹姆斯所解释的那样,“在某个屋子中的人,他完全能够以不同的审视视角来看待屋子里的东西。例如,对家具的看法,能够从购买和使用它的人的角度来评价,也能够以一名观察者的身份来赋予它色彩的价值、美学的价值、经济的价值、传统的价值,这与人的实际反映相一致。”6.由于“客我”是已经存在的他人的态度,是既定的,而“主我”对之做何反应是不定的,因此,它不同于“客我”,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又由于“主我”对“客我”反应的各种各样的可能性,确定的“主我”只发生在反应做出之后,成为记忆的一部分进入到我们的经验之中,实际上最后“主我”是作为“客我”的一部分出现在经验之中的。“米德的‘客我’用作指代互动交流中可供采取的态度,‘主我’显示的是个人内心思想与外在行为的不可预见性”.“,二者在功能上确实是相互分离的,但在行动中却是统一的。”主我“既是对”客我“的反应,在经验中又会成为”客我“的一部分,二者共同构成自我的两个方面,是他们成就了自觉的责任心和某些新的经验内容。
  
  3.3.2杜会与自我的相互作用与共同发展。
  
  自我与社会的密切关系发生在个人参与社会活动,与社会其他成员的交流互动中,社会对自我的实现与发展,以及自我对社会的影响力都是在此过程中实现的。
  
  米德对”主我“和”客我“融合的规定是:”一个人在其他人那里所导致的反应,也就是他本人正在做出的反应“62.据我上面文章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是可以在自身唤起与其他人的同样的反应的,在这里不做重复说明。同时,这里存在一种米德将其称为”控制感“的东西:我们明显感觉到的是,群体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着个体的行为,群体中的”他者的态度“也决定着一个人的态度,而”主我“与”客我“的融合实际上可以说是个人在某种程度上的”摆脱“,或者说是在内心”消除“这种观念的过程。”主我“与”客我“的融合可分为不同的情境,包括在宗教态度、爱国主义态度及在团队合作态度中的融合,下面我就详细的进行说明这几种不同情境。
  
  首先,宗教态度。在前文中,我也提到过,这种宗教态度是一种睦邻友好、助人为乐的态度。米德在这一部分指出:个人感觉到一种控制感的原因是每个人身上都肩负着一种社会责任,正是这种责任让人们感觉到社会提供的条件既困难,又令人生厌。而在宗教情境中,个人的态度似乎得到了升华,每个人都能与其他成员齐心协力,真正地将彼此看成是一个共同体的成员,其他人的利益就是自身利益,便不存在这种控制感,在这样的情境中便达成了”主我“与”客我“的融合。
  
  其次,爱国主义态度。爱国主义态度简单的来说就是就是将前面的宗教态度引申到更大的世界上去的态度。在此情境中,存在一种社会倾向性,这种倾向性是对宗教的睦邻友好、助人为乐态度的升华,每个人都准备付出自己的一切去帮助别人,虽然有时候没有多少可以付出。于是,”客我“并不是对”主我“的控制而存在的,它是一种社会性刺激,其他人的行为刺激”主我“去做其他人正在做的事情,此种态度中的”主我“与”客我“的融合是这样达到的。
  
  最后,团队合作。米德对团队合作是这样规定的:如果群体工作中的每个人都能一个共同目标而努力,并且在此过程中都能始终保持这种意识,这就是团队合作的存在。团队合作被米德称之为更为高级的群体认同态度,因为一个人如果能真正理解所处群体经过组织的整体态度,那么他就获得了一种在团队中的自我感,米德认为,这种自我感在理智上定比宗教态度中完全抽象的睦邻友好态度高级得多,所以可以说,团队合作不是促使个人摆脱控制感的态度情境,而是通过获得活动的满足感来实现融合的。
  
  团队合作的极端形式是被米德称之为”工程师的态度“的东西。工程师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到其他人应该做什么、具体怎样做以及其他所有要进行的工序,他自身的行为需要依据其他人的态度,所要承担的也是其他每个人的角色,这种能力是在其他两种情境所产生的心理上的认同过程所看不到的。
  
  在前文中我己经说明了自我产生所需要的几个社会条件,在这里总结一下可以说:交往是自我产生的前提条件,语言是自我产生的媒介,”主我“与”客我“是自我的内部机制等等,所有这些条件都发生在社会进程中,或者说与社会相关,因此,在米德的自我理论中,社会这一概念占据着重要地位。同时,我还未详细说明的是自我自产生之后,对社会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觑。
  
  社会,米德将其规定为是社会成员相互作用的共同体。自我对社会的作用可以通过下面的两个方面来说明:个体对社会环境的创造作用,个体对社会环境的改变作用。
  
  首先,米德否定了一种比较早的陈述,在此种说法中,只假定了社会环境对有生命个体的单方面影响,米德称其是一种机械的、被动的看法。与此相对,米德的观点是,个体确实是对社会环境需要有适应的能力,但是个体对环境的这种选择与适应并不是被动的,而是含有很大成分的主动性在其中,一般说来,个体的特征就是决定其周围社会环境的要素之一,”它发现了它能够对其作出反应的那些特征,并且运用由此产生的经验来获得某些有机体方面的、对于它延续生命过程来说不可或缺的结果。;  63在此过程中,个体拥有一种自主选择的能力,其自身存在感受性,可以设定自身的目的,并自主选择达成目的的手段。并且,米德在此还做了个比喻:牛最初拥有了可以消化草的器官,所以可以将草作为它的食物,对牛自身来说,因为有了这种新的能力,是扩展了自己的食物范围,但是,新的食物对象的产生却是对周围环境的巨大改变。因此,个体的这种自主选择的能力,使自身能够处理之前无法应对的某些情形,这必定会对其周围的社会环境,甚至说整个环境都产生很大影响。个体自身一种新的东西的产生或消逝,就是对新的社会环境的创造。
  
  其次,个体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存在大小、好坏之分。每个个体对社会环境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有些社会成员对社会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被我们称之为领袖的伟大人物就是拥有伟大思想和崇高品格的人,他们因为在所处社会共同体中发挥了应由的作用,使这一共同体的规模得到扩大,发展成为一个更大的共同体。这是力量的大小之分,同时还存在好坏之分。在考察社会的冲突与整合的过程中,米德指出,个体的行为存在两种倾向性,一种是使个体之间保持友好的合作倾向,另一种是使个体之间产生敌对态度的对抗倾向。前一种合作的倾向对社会进步的作用无需多言,值得指出的是,.米德对另一种对抗性倾向所持的观点也是肯定的,认为这种敌对性能使社会成员更加团结,推动共同体向着更加完整统一的方向发展。此两种倾向性缺一不可,相互制衡,共同推进人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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