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因分析
1、村干部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当前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村干部不仅要做到为民服务,而且还要发展村集体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村干部们表示现在在村里当干部越来越不容易了,想要为村里、为群众做点事不容易。
(1)村集体经济收入少,想办事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006 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后,镇村两级财力大幅减退,镇级财力只能维持乡镇干部开支,村级财力也严重不足,村集体失去了经济来源,甚至个别村由于盲目投资、村级资产管理不善、债权难以回收等原因导致村集体负债累累,村级组织无法正常运转,甚至有的处于瘫痪状态。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村干部的思想也发生了巨大转变,正在努力寻求村集体经济增收的路子,依托村庄优势,或对外发包土地、鱼塘赚取承包费,或清理“三资”,盘活村里闲置资源,通过“边角经济”①“抱团发展”②来激活、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但对于资源匮乏的村集体这样收入甚微或不可持续。175 名村干部中,62.9%的村干部认为村集体经济增收是当前村里最难做的工作(表 3-2)。
(2)宗族势力影响村干部职能发挥
农村宗族势力,是指在乡村社会以姓氏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宗派利益群体。宗族是家庭、家族的扩大或延伸,宗族中的成员一般有血浓于水的情感,对内有较强的凝聚力,对外则有较强的排异性。宗族势力大,宗族成员就能获得较多的利益。
但是,这种宗族情感也极易被人利用,以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①。尤其在农村,宗族势力仍然有着很大的市场,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宗族势力对村级工作正常运行以及村干部队伍的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这点不可否认。一方面体现在村干部的选举中。在村“两委”换届中,村里的大姓家族往往会利用人多势众的优势,通过各种方式让自己人进入到村干部队伍中,如果被选之人有为民服务的意识,有能力为村级发展做出贡献,符合群众期盼,这便无可厚非。可一旦被选之人不能秉承一颗公心为群众办事,只是利用手中权力为家族谋取利益,那将会是村里极大的危害。同时如果竞选的姓氏较多,当选之人以微弱的优势胜出,那也将有较大一部分村民不满意,在村里的威望不足以保障村级各项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体现在阻碍村干部工作开展上。村里的大姓家族不配合村干部工作,以家族利益为主,为体现家族在村里的威望,故意与村干部唱反调,甚至煽动闹事,使得村干部工作开展举步维艰,不仅损坏了村干部的形象而且损坏了村民的集体利益。像在土地流转、拆迁等工作中,如若涉及到大姓家族需要配合,那么这项工作往往会被搁置或耗费更多的时间甚至金钱。
(3)村干部能力有限影响职能发挥
当前农村处于快速发展变化时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村干部们不仅仅只停留在熟悉村庄的水平上,更要有带领村庄前进的眼界和能力。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村干部尚跟不上快速发展变化的形势。一是村干部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群众做不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甚至个别村干部工作方式方法粗暴简单,很难服众,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像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为了达到村容整洁的目标,有些村需要冲街扩路,这必然会涉及到部分房屋的拆迁。个别村干部,也有一些年轻的村干部,他们盲目动粗,无视群众诉求,为工作而工作,没有足够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结果往往是群众载声怨道,严重影响干群关系的和谐。二是村干部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大多忙于村级事务性工作,对于国家政策、方针、理论知识以及岗位技能等的学习缺乏积极性和系统性,在解决问题上缺乏前瞻性和全局性,有时候在困难面前往往束手无策。三是村干部大多学历水平有限,所掌握知识不能满足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工作的要求,在处理村级事务上往往捉襟见肘。像在当前农村党员教育管理过程中,远程教育、网络管理等先进手段逐渐成为主角,通过 QQ 视频等网络技术让远在千里之外的流动党员也能够与在家党员同步参加村里的组织生活,能够在党员投票中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使党员的教育管理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由于部分村干部知识水平有限,对此类技术不能熟练掌握,使得本村的工作较其他村处于了相对落后的局面。
(4)村干部双重身份影响职能发挥
村干部的双重身份仍然存在,他们既不能脱离乡镇领导干部的领导,更不能脱离群众行事。村干部们表示,有些时候一些工作确实让他们左右为难。像征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本来是一件有利于群众的好事,让他们在生病就医的时候能够少花钱,本着自愿参保的原则去征收保险费用。但是群众的参保率同时也是上级部门的任务要求,要求一个村里的参保率必须达到一定的百分比,达不到的村干部自己想办法。对于一些村集体经济状况好的村,村集体直接为群众支付了保险费用,但对于村集体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较少的村,村干部只好硬着头皮挨家挨户去催收保险费,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群众对村干部的不理解和不满。甚至村干部临时自己掏腰包为村民交了保险,村民仍不领情。村干部作为村民选举出来的干部,自然要为村民说话,代表村民的利益。但同时,村干部同时接受上级指导,有时需要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有些时候所做工作难免与村民意愿相左。此时,村干部不论是听从上级安排,违背村民意愿,还是遵循村民意愿违抗上级安排,都将不利于村级工作的开展。违背民意,久而久之将会使村干部失去民心;违抗上级安排,则有可能使村庄错事发展机会。村干部“双重身份”的影响,让一些村干部工作中往往打马虎眼,糊弄了事。
2、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基本需求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工作的积极性了。当问及如何提高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时,所有的村干部都提到提高经济、政治待遇,办理退休手续,解决后顾之忧(表 3-3)。这主要反映出村干部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1)工资待遇偏低
村干部工作在基层一线,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他们经常面对许多繁琐、复杂甚至有一定危险的工作,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但他们领取的工资与在外打工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形成强大的反差。东平县村支部书记年平均工资1.2 万元,其他村干部工资由乡镇、村自行发放。从 2005 年取消农业税后,农村集体失去了经济来源,当前村级组织运转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为确保村级组织能够正常运转,规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优先用于支付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然而在个别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到乡镇后,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被截留现象,村干部无法及时、足额领取生活补贴。同时,村集体经济收入差距较大,有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百万的强村,也有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为零的空壳村,对于薄弱村而言,村干部工资发放更是无从谈起。据统计,2013 年,其他村干部年平均工资仅为 2400 元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社会保险缺失
目前全县所有的村干部缴纳的只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而且缴费金额由个人承担,村干部对退休之后的生活难免有后顾之忧。尤其突出表现在一些经济薄弱的村,村集体没有经济来源,给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都是问题更别提缴纳社会保险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从何谈起。
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出现部分退休村干部的上访事件。按照现行的关于加强村级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现任村四职干部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退休:一是男年满 55 岁,女年满 50 岁,连续任四职干部 15 年以上或连续工龄 20 年以上。二是因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乡镇党委确认,男年满 50 对,女年满 45 岁,连续任四职干部 10 年以上或连续工龄15 年以上。村干部退休后发给退休金,直至终身②。部分村干部的任职时间或工龄前后加起来也许长达 10 年、20 年,但因不连续或缺乏证明等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不能领取退休金。他们在职期间有的曾为村级发展做出过贡献,最终却无基本保障,难免引起不满情绪。
(3)晋升空间有限
对村干部而言,晋升空间仅局限于本村内。村会计干几年,表现好了,有可能1部书记,晋升空间就几乎为零了。2010 年,县里曾经在全县大专以上,35 岁以下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中招考过乡镇公务员,但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是少之又少,经过筛选,全县 716 名村党支部书记中仅有 10 几名符合报考条件。受人员数量限制,这项工作不得以停止了。
从表 3-3 中可以看出,82.9%的村干部认为提高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提升经济待遇,60%的村干部认为退休后能够办理退休手续是主要影响因素,60%的村干部认为缴纳社会保险是主要影响因素。可见,村干部的社会保障能否妥善解决事关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高低。2.9%的其他村干部认为健全村干部奖惩制度也有利于提高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3、村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
乡镇党委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仍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加之一些乡镇在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重选拔、轻教育,重使用、轻管理,重业绩、轻品行的现象,导致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管,村干部行为缺乏有力的约束,这不仅不利于村干部自身成长,而且损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在极个别村,群众举报村干部的不良行为可能会带来村干部的打击报复。群众向县乡反映相应问题,在调查过程中,村干部会揣测举报人是谁,极端情况下,会对揣测出的举报人进行阻挠甚至恐吓。有时候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或多或少的透露出了举报人的信息,导致举报人被报复。因此,除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时才会有人站出来反映问题,否则对于村干部的一些违规行为大多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听之任之的态度,群众对村干部的监督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4、后备干部选拔培养难
第一,职务缺乏吸引力。对于部分农村优秀青年,当前村干部政治上、经济上都缺乏吸引力(尤其经济基础薄弱的村村干部岗位毫无吸引力可言),加之不时传出个别村干部工作方法粗暴,甚至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人们对村干部队伍的印象欠佳。尤其有表现比较优秀且组织打算培养的年轻同志,对当“村官”不感兴趣。
第二,选拔欠公允。少数现任村干部,存有排除异己思想,习惯把自家人、听话、好使唤、不影响自己长时间任村干部的人优先发展为党员,并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对有思想、有能力、有经济头脑的优秀人选排除在外,以免日后取代自己,尤其在个别家族势力比较明显的村这种现象更为突出。随着在职村支部书记和退休支部书记保障待遇的提高,导致在职村干部,尤其是年龄较大的村干部,在换届选举时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位置,年轻的后备干部由于资历浅、村内工作参与少、工作业绩不突出或因长期在外经营、打工,处于“走读”现状,导致无法在村内安心工作,在换届选举时竞争优势不明显。第三,人选素质偏低。职务吸引力的缺乏,选拔公平性的降低,导致所选的村级后备干部整体素质差强人意。从群众威信到服务能力等方面难以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