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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解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技术困境的具体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范老师
发布于:2017-07-10 共76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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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消解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技术困境的具体策略

        民族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具有地域、语言、宗教、外貌、共同祖先等“客观”特质,也有人们对其民族性认知和感情的“主观”特质。民族不是从人类历史一开始就有的,而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历史产物;民族的形成历史,实质上是民族文化和民族特征形成的过程,而民族文化和民族特征则是民族的标志。鉴于此,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必须要遵循民族文化和民族特征,如果忽视了这些特征,民族文化产业也就失去了本质意义。然而,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技术的进步性大大的超越了民族文化的发展速度,同时民族文化的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也在产业化发展中形成冲突,如何消解技术进步与民族文化发展不同步和民族文化产业中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的冲突,如何使不同步、有冲突的双方协调或有机统一。对此,本文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消解民族文化产业中的技术困境。
  
  一、彰显技术的价值理性民族文化

        产业是产业,更是文化。我们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追求经济价值,同时更要关注民族文化价值。民族文化是民族文化产业概念成立的基础,也是产业经济的基础。技术在民族文化产业中的应用甚为广泛,从生产、管理、服务及传播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技术应用体现。现代技术在民族文化产业中的广泛应用,不仅促进了生产工艺改进、效率提高、成本降低,还培育了消费人群,丰富了民族文化的创作式样和方式,使精神内容的欣赏性变得更为直观可视。因而,就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而言,技术应用更应关注该产业的价值维度。对此,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分析论证。
  
  (一)技术应用关注民族文化产业的符号价值民族文化产业在科学技术的指导下成为当代民族文化生产的最主要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民族文化产业在以经济诉求为主要目的的趋势下,民族文化发展趋向于文化消费、文化交换及文化娱乐。民族文化生产也从“符号为意义服务”转向“符号为市场化发展服务”.民族文化作为各民族的符号,向外表达着各民族的生产、生活等信息,因此成为通过符号来获得价值存在的方式。民族文化的符号性特征是民族文化产业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它对该产业发展有着特别突出的意义。
    
       所谓符号,按照斐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Saussure)的看法,应该是一种观念的表达。他在论述语言时就说:“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①在这个意义上,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nce)认为符号就是“在某些方面或某种能力上相对于某人而代表某物的东西。”乌蒙勃托·艾科(Umberto Eco)则建议将“’每种事物都界定为符号,它们依据事先确立的社会规范,从而可以视为代表其他事物的某物‘.换句话说,某物之所以为一种符号,是因为它由某一解释者解释成为某物的符号。”②依着这样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是符号,这其中包括语言、文字、图案、技艺、礼节、仪式、建筑、艺术品、饮食等,凡此种种均可以命之为符号。因此,索绪尔将符号具有的特征总结为:任意性---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它是不可论证的;不变性---能指对它所表示的观念来说,看上去是自由选择的,但是,对使用它的社会来说,却不是自由的,而是强制的;可变性--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转移的,符号正因为是连续的,所以总是处在变化的状态中。
  
  在民族文化产业实践中,民族文化的符号性特征与索绪尔归纳的符号特征有很大的一致性。首先、民族文化的任意性。民族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十分多样,民族文化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文化产品(如:建筑物、碑刻和雕塑、书籍、书法与绘画等),也可以是无形的非物质文化知识或知识体系(如: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以及开发创意知识体系等)。这些具有多样性表现形式的民族文化凸显的正是民族符号的任意性特征;其次、民族文化的不变性。虽然民族文化呈多样形式,但却又都有着共同的不变的民族“符号”特征,“您必须选择这个符号,而不能选择别的”③;最后,民族文化的可变性。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是以民族文化为主体的,在整个产业化发展中总是历史性资源保持占优势,但民族文化产品的创新却是始终存在的。民族文化产业的兴起源于技术的快速发展。技术促使民族文化生产从“符号为意义服务”转向“符号为’市场化‘发展服务”,而符号对于人的生产、生活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就市场交换而言,作为符号的任何事物可以摆脱地方的、自然的、个人的特殊关系,“并把交换的范围扩展到整个地球,这样就在物质上和在空间上创造了交换价值的真正一般性。”④在经济领域,民族文化以一种符号性的商品存在于民族文化产业中,具有了交换价值,成为商品;在消费领域,由于人们对民族文化符号性意义的追求,民族文化产品成为符号的代表,使“消费物品系统与有序的”意义符码相对应,符号已经通过消费压力实现了它的结构性控制。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的商品都是符号,反之,所有的符号也都具有商品的属性。“商品形式已让位于符号形式,等价的符码已经比商品交换更具有意义。”①这也正如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所言:“精于计算的工业社会必须孕育出不懂计算的消费者”,“为了钝化购买者的意识,必须给事物罩上一层意象的、理性的、意义的面纱。”②由此可见,无论是从经济领域、消费领域还是民族文化领域,都体现出民族文化产业中的技术应用关注民族文化符号价值的重要性。
  
  (二)技术应用关注民族文化产业中的传承价值

        传承价值是民族文化产业价值构成的一部分,其历史性和传承性在产业化过程中与现代技术发生碰撞,影响到其可持续性。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早在关于希腊神话与现代科学技术共存的悖论中就给了我们一定的启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他以希腊神话与荷马史诗为例,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对这个“悖论”提出了“古老的艺术为何能给我们以高不可及的艺术满足?”的疑问。③这个诘问也促使着当下学术界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思考。同时,这种“悖论”也体现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之中,民族文化“何以仍能以它巨大的艺术魅力使当代民众继续获得高不可及的’审美享受‘?”④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它渗透着一个民族创造并积累形成的生产、生活的方式、习俗及技艺等。它不仅是一个民族的符号,也是一个民族存在的象征,几千年来民族文化一直世代延续,成为民族财富。对此各民族的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很好的说明。这些民族财富承载着各民族的文化精神,而民族文化精神是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状态的综合反映,它以较稳定的形态反映着历史的发展进程,并演化为多种存在形态而流传至今。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并能给予当代民众高不可及的“审美享受”,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其价值的超时代性及可持续性。虽然,随着社会由农耕时代走向工业化时代,前者的生产、生活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社会人们的需求,进而被逐渐边缘化,甚至失传或消亡。但是,这种现象并不代表其价值的消失,而只是为其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正如美国着名人类学家威廉。A.哈维兰(William A. Haviland)在《文化人类学》中所述:“为了生存,文化必须满足依赖其规则生存的那些人的需要,为它自己的持续存在做准备,而且为其社会成员提供有秩序的生存方式。”⑤当前,民族文化产业作为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民族文化存在的一种方式。从理论上讲,该产业是一个从生产、传播到内化的完整的文化行为过程,这一过程的行为内容必然要具有民族文化发展的完整性。在这个完整性的过程中,文化传承也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传承“是时间维度的、历史的。”①文化传承是一个人与人之间对文化进行承接、延续的活态行为过程,也是文化传播过程。从实践上讲,现代技术作为该产业主要生产力和发展手段,不仅要发展民族文化,使之同世界接轨,融于文化全球化大潮流中,同时,还应关注民族传统技艺的发展和传承,调试其存在方式,促进民族传统技艺的可持续发展。
  
  二、创设技术发展的良好环境

        民族文化产业当前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其相关政策及组织模式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从文化哲学的角度看,民族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是一种技术,工业化组织模式也是一种技术。而从技术哲学的视角、从民族文化产业政策与组织模式的功能性本质力量看,它们仍然属于一种技术,即社会技术。因为社会技术是社会主体调控社会关系及运行,解决社会矛盾,处理社会事物的理论、经验、技能与方法的总和。基于此种认识,在如何调控民族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完善民族文化产业政策

        对于民族文化产业政策的完善而言,首先,应从国家层面对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和资源保护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政策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针对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国家级政策法规,也没有对民族文化开发制定相关的标准。然而,从国家层面对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整体统一规范,可以有效的避免因各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而盲目产业化、盲目开发造成的民族文化资源萎缩,从而利于民族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虽然,民族文化产业属文化产业的分支,但其本质特征却与文化产业有着很大的区别;另外,民族文化的民族个性、文化多样性,文化传承性、历史性、可持续性等特性是需要国家设置一定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惟其如此,在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上,我们才能明确哪些可以产业化、哪些不能产业化或者哪些目前还不适合产业化;在资源开发上,哪些资源适合当前开发、哪些资源还不具备开发条件,或不适合现在开发,以及如何开发等问题。明确了上述问题,才能在该产业发展过程中实现依法开发和依法保护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态势。
  
  其次,科学构建民族文化产业管理机制。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是发展该产业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国民族文化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还在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文化管理机制,具有高度的行政依附性,其特点主要是条块结合,而以块为主;双重领导,分级管理。这样的现状导致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方面,在政令上存在行政性强,职能交叉、多头执法和管理缺位等问题,另一方面,则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合理和低效率,各自为政、壁垒林立,严重的妨碍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等问题。这些问题说明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特征的文化管理机制已经不适应当前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针对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我们既要认清当前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理顺问题之间的关联,并对其加强监管和解决;又要以开放性、前瞻性、主动性的整体思维,积极构建科学的、系统的、客观的,适合文化市场发展需求的民族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机制。“力争在文化市场领域实行统一综合执法、创新监管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建立起完善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构建出科学有效的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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