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国外成熟养老社区的模式及经验借鉴。
根据前文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的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处于起步阶段,存着的问题比较多,我们需要向养老社区发展成熟的国家借鉴相关的经验。
5.1 国外养老社区模式
5.1.1 美国的持续照料退休社区
美国的养老产业的发展成熟,历经了多年发展之后,近些年在美国最主要的养老模式是持续照料退休社区(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y),这种养老社区开始发展与20世纪的60-70年代,经历了最初的起步阶段、稳定发展阶段、迅猛发展阶段,在迅猛发展之后遇到发展挫折所导致的缓慢发展阶段,由此引导养老社区的经营者转变其经营管理模式;进入90年代之后,对于养老社区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开始大量从社会尤其是保险公司募集。经营养老社区的人认为可以把保险资金投入到养老社区的建设中,并且把养老社区和保险产品结合起来,这样能够增加保险公司的收费模式,可通过选择购买以养老社区相关联的保险产品来获得入住条件,养老社区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来获取庞大的客户群和销售推广渠道。美国的这种持续照料退休社区,通过与保险业的结合使之更加具有竞争优势。
目前在美国,其建设的CCRC的平均入住率能够达到94%,居住时间为7-8年,CCRC的收益也十分稳定。通过CCRC的优质的服务、健全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环境使入住的老年人的平均年龄提高了8-10岁。随着养老社区经营状况的逐渐上升、规模的不断扩大,截止到2009年,在美国就有了1861家CCRC,投资收益也都十分稳定,并且长期收益的模式还使得与之相关的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改善。同时美国联保政府在政策上进行扶持,在质量上进行把关,用有效率的方式解决了部分人群的养老问题。在美国相关机构的调查中显示,在众多入住老年人之中,仅有1%的老年人表示其在CCRC的生活不满意。
5.1.2 日本养老不动产建设
作为全世界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日本,它建立了一套的不动产的养老模式,对各个国家的养老社区建设都具有借鉴意义。如今日本的养老模式主要是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这两种。在20世纪50年代,日本工业发展迅速,经济快速增长,但是其养老产业却没有得到实质性地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不断加快,政府已经没有能力来独自负担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在1974年,日本的卫生部颁发的《收费养老院设置运营指导方针》当中一方面规定了私营的养老产业运营规则,通过方针指导并且规范了养老行业,并且制定了相应的“银色标识制度”;另外一方面通过相关的减免税收的政策来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建设养老产业,比如说建设或经营具有医疗和看护功能的福利设施,政府还会提供低息或免息的贷款,对税收也做了相应的优惠。
相比较于美国最典型的“太阳城养老社区”而言,日本的养老社区建设的相对要小很多。在日本,政府规定最低规模的收费型养老社区,房间数最少要58个,每个房间的面积不能少于18平方米,虽然在日本的养老社区大都规模都属于中小型,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日本建立的养老社区很大部分是依靠银行和保险公司来投资建设的。日本最出名的一所养老社区“株式会社エスエルタワーズ”就是由日本生命人寿相互保险公司主要出资建设,在日本用保险资金来进行养老社区的建设是非常普遍的。
5.2 国外养老社区模式的经验总结
通过对美国和日本这两个国家在养老社区建设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国的养老社区的建设中,我们有很多需要借鉴的宝贵经验。
5.2.1 完善的立法保障
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的养老社区,国家都有针对性的完善了相关的法律作为保障。
在他们建设和发展养老社区的历程中,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立法的不断完善,其养老社区的建设也是越来越好。美国关于养老社区最典型的两部法律分别是《照顾白皮书》、《关于家健康服务与社区照顾法令》,同时在美国也设立专门的“老年管理局”用来负责养老社区的财政安排工作。日本有专门关于养老社区的三部法律来规范养老社区的建设,这几部法律分别是《老人福利法》、《推行高龄者保健福利10年战略计划》和《介护保险法》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同时也为养老社区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所以,在建设养老社区的过程中法律是不可或缺的。
5.2.2 多渠道的经费来源
在这两个国家中,养老社区建造经费的来源渠道是非常广泛的,不仅包括政府,还有市场的第三方的社会力量的支持。正是有了多种渠道的资金支持,才能够为建设养老社区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为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政府为养老社区进行拨款时可以建设更多的公共设施及其日常维护运营,老年人可以因此获得更多的无偿养老服务;除了政府的扶持外,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建设时可以促使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的加入,进而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社区的建设中,也缓解了政府的养老压力。
5.2.3 多样化的组织形式
美国和日本的养老社区有多种多样的组织形式,这种多样化的组织形式不仅分担了政府的养老负担,而且能够提高养老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效率,同时多样化的组织形式,使得政府的职责也在不断的转变,由最初的直接供给者慢慢的向着监督者、指导者的身份进行转变。多种组织形式的参与,还能够更加好的维护和扩大老年人的权益,完善养老体系。
5.2.4 社会力量的参与
在美国和日本养老社区都十分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非营利性的组织和志愿者成为了重要的社会力量。在美国为养老社区服务的志愿者的人数众多,包含了各行各业、来自不同阶层、行业的人。非盈利组织因为自身的组织形式多样、运行机制完善,在养老社区服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组织的构成十分灵活,有着非常好的群众基础,对老年人的需求能够及时了解到,也就对老年人的提供的服务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同时无论是志愿者还是非营利性组织,他们所提供的服务都是免费的,这样就能进一步的降低成本,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也为养老社区更好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5.2.5 丰富的服务设施及内容
美国和日本的养老社区都有完善的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养老机构有差异性的根据不同老年人的不同身体情况和对养老服务需求,为居住在养老社区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日托服务、介护护理、老作人权益保护、法律咨询等等一系列服务,以此来满足老人对日常生活、医疗保健、社会参与等各个方面的需求,也能更好地来维护老年人的各项福利。向美国的“太阳谷养老社区”则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丰富和适合的选择,服务设施和老年人生活、医疗、交通等更加完善的配套设施。
5.2.6 专业化的服务人员
由于养老社区中居住的都是年长的老年人,入住者的需求一般较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就显得非常重要。从美国和日本的发展看来,对服务人员进行了专业化的培养。对服务人员的专业技术、专业知识储备和能力的掌控都有专门的考核体系,需要再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之后才有正式上岗的机会。与此同时发展比较好的国家都通过法律来规范并且保障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水平,以此来增加工作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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