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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农业互助保险实行问题与对策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8-05 共41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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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 2013 年末我国总人口 136072 万人,其中乡村人口 62961 万人,占总人口的 46.27%.农业总产值为 51497.37 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9.05%.可见,农业在我国仍然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13 年包括干旱、洪水、地震在内的自然灾害给中国造成了 4210 亿元的损失,几乎是前一年总额的近一倍。而在自然灾害损失中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承受损失的能力最差。所以,农民的生产活动需要全面的保障。但是,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制度还十分的不完善。虽然我国农业保险 1982 年恢复开办,但我国仍存在着农业高风险与农业风险管理低效率的困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技术风险和资产风险等农业风险都使农业生产活动变得更加复杂。农业保险赔款及给付由 2008 年的 64.14 亿元上升到 2013 年的 194.94 亿元,赔付率也由 2008 年 57.97%上升到 2013 年 63.58%,其中赔付率 2009 年达到最高为 71.10% .

  2014 年 8 月 10 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 号)》,相对于 2006 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保险业内称为"新国十条".其中,"新国十条"赋予了保险业新的生命力,同时对农业保险也制定了更完善的政策,"新国十条"强调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要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费补贴,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自 2008 年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供销合作社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政府引导,财政支持,社员自愿,供销办理"的政策性安全统筹互助农业保险,依靠市财政每年支持的补贴资金,按照"低费率、低保险、小范围、少险种"和"农户交得起、政府补得起、保险保得起"的承保原则,主要以专业合作社作为承保对象,先后在石家庄许多县(市)区进行试点,为农业互助保险迈出了重要一步。

  1.1.2 研究意义

  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使得农业的发展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并且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脆弱。农业保险可以减少农业灾害带来的损失、维护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的稳定性。我国是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发生灾害的概率大、范围广、损失程度严重。面临着诸多不利气候、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农业成为了风险很大的产业。在深入石家庄各农村并了解农业互助保险实施情况后,可以为政府如何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农业互助保险,为供销合作社如何提高覆盖率以及保险相关费率的制定上等问题提供参照,为今后的大面积灾害或特大灾害发生时,农民可以有效利用农业互助保险避免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现象,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与提高,进而促进石家庄市农业的发展提供很大的价值。

  推进农业互助保险还有利于国家通过农业互助保险的方式向农业提供支持,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农业保险是改善农户信用环境,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通过完善农业互助保险工作,可以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农民的偿付能力,从而改善农户信用环境,使农民更容易获得信贷支持,使农业这一弱质产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有关互助保险产生的原因的研究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由于总和不确定性。对于该原因有三种说法: James(1942),Kip(1953)认为走总和不确定性是由于金融恐慌和衰退;Bainbridge(1952),Basye(1919),Knight(1997)认为是因出现未预期的灾难所导致的;而 Belth(1965),Hansmann(1985)则认为总和不确定是由于缺乏精算数据所致。也正是因为这三种情况的产生最终导致总和不确定性,进而使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出现问题,促使互助保险的产生。第二种观点认为互助保险的产生是由于道德风险,即保险人很可能面临投保人不如实告知或者欺诈骗保导致损失的风险。Smith 和Stutzer(1995)认为互助保险因为合同方彼此相互了解,从而能够有效控制道德风险,而这也是商业保险不能做到的。此外,互助保险具有分散风险的特点。Bainbridge(1952)通过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得出互助保险中的风险平均起来确实相对较低。

  国外学者通过对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的比较分析研究表明,互助保险具备了五种特点:O.Hara (1981)、Kroll(1993)和 Cummins(1999)提出的较高的经营费用,O.Hara(1981)提出互助保险虽然具有较低的增长率,但同样具有较低的资产风险,LammTennant、Starks(1993)、Hansnn(1996)和 A.M.Best(1991,1992)提出互助保险具有较低的违约风险以及 Smith 和 Stutzer(1990)提出的互助保险是服务于具有较低风险的主顾的一类保险等。Fecher(1993),Gardner 和 Grace(1993),Fukuyama 和 J DavidCummins(1997),Mary A Weis 和 Hongmin Zi(1998)运用现代边际效率方法直接分析研究商业保险与相互保险效率,通过对比得出互助保险效率比商业保险高的特点。

  1.2.2 国内文献综述

  我国学者对农业互助保险这一保险组织形式的研究还很少,截至目前为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第一,农业互助保险的特点。王向阳(1994)认为农业互助保险的开展对农民间的团结互助具有积极作用,提高当地政府开展农业互助保险的积极性。王明涛,夏厚俊(2002)认为农业互助保险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并且由于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的不盈利性,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和交易成本,但由于组织本身规模较小,资金较少,风险很难分散,所以面对突发的巨灾很难应对。黄延信(2013)认为农业互助保险对推动农村的保险服务水平,管理水平都有积极促进的作用,它还使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李鸿敏,冯文丽(2014)认为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成员间相互了解,开发险种也针对农民特有的需求,切身保障农民利益,对农业互助保险的覆盖率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农业互助保险的问题及发展对策。郑鸣(1997)认为互助保险的实施具有严格的条件:前提条件就是农业互助保险险种的开发和设计必须符合农民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其次,农业互助保险的开展还需要充足的人才保障,只有较高的服务水平,还能保证保险的顺利发展;再次,农业互助保险要吸引和动员更多农民参加进来,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最后,各级政府和部门严格的监管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农业互助保险发展的重要支柱。田野,胡迁,马明华(2005),陈小梅(2007),张长利(2009)通过中外开展农业互助保险的对比中,得出的启示:要加快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建设;增强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完善农业互助保险的组织体系,开展商业性与政策性共同发展,互相促进的农业保险体系;加大政府的财政补贴力度;通过开展活动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优化农业保险的经营策略如合理划分农业险种、鼓励农业保险公司多渠道经营等。

  针对农业互助保险信息不完善,地域间差异水平等问题,伍艳(2011)认为要建立农业风险损失信息的数据库,另外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比如:税收优惠、补贴优惠来平衡地区间的差异。方胜,李发新(2013)认为开展农业互助保险工作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农业互助保险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要强化和健全管理体制,为做好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次还要强化宣传,使广大农民进一步了解农业互助保险工作。

  国内学者对互助保险的分析多建立在全国范围内的互助保险集中的问题,不具有地区针对性,与实践相结合的部分较少,对于各个地区不同的问题,不能做出相对应的对策,因此互助保险的对策建议要求有更高的针对性。建议还要深入化,如要完善组织体系,需针对现阶段组织体系缺陷,具体提出如何完善组织体系,在哪方面完善等具体问题使建议更具有参考价值。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首先对农业互助保险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得出农业互助保险更贴近农民自身需求,能够有效降低成本、提高保险覆盖率,但由于组织规模较小,风险管理机制落后等仍存在问题。在结合了石家庄市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保险的发展历程,阐述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保险覆盖率、政府支持力度、保费收入、赔款情况和农民满意度等现状后,选取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保险的典型案例并作分析,得出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保险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最后针对石家庄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保险的发展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旨在促进农业互助保险的更好发展。

  1.3.2 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论文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阅读大量文献来全面地、正确地了解和掌握互助保险相关知识。通过文献研究法可以了解互助保险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能形成关于互助保险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并且可以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更有助于了解互助保险。其次,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析了互助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的优劣势,再次,通过石家庄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保险的实际案例分析,对互助保险进行了真实深入的研究,提出了石家庄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保险应用于农业保险发展的相关策略。总之,要注重规范与实证、一般与特殊、具体与抽象的有机结合,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4 创新与不足

  国内外对农业互助保险的实施效果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石家庄市供销合作社在2008 年开展农业互助保险以来,专家学者对石家庄市农业互助保险实施效果的研究少之又少,因此石家庄市继续推动农业互助保险缺乏数据参考,不利于农业互助保险在石家庄市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可以弥补这个空白,为政府和石家庄市供销合作社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以及政策上的合理化建议。本文建议针对农业互助保险在投保和理赔过程中可以引入二维码技术,将大量信息存储和处理成本降低,并且可以提升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提高农民的满意度,促进石家庄农业互助保险的发展。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难免出现由于供销合作社的内部要求出现数据不能完全公布导致的数据不完善,甚至影响其他数据的准确性,这就要求尽可能多搜集数据,将影响降低到最小。影响农业互助保险的发展有很多方面,要充分考虑到主、客观因素以及政策性、非政策性因素,才能更好的进行研究和分析;同时,补贴的时间较短,有一些长期显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找到,为之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埋下隐患,也提醒应继续长期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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