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法律硕士论文 >

老年人赡养权保护分析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2-22 共2239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第1部分 我国老年人赡养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2部分 我国老年赡养权概述
第3部分 我国老年人受赡养权法律保护的不足
第4部分 我国老年人受赡养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第5部分 老年人赡养权保护分析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展开更多

  结 语

  古语言:“为人不抱父母恩,纵做高官变枉然”.孝敬老人,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法律义务,更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以家庭为主要的养老模式是我国传统所要求的,但是实际生活中,老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地将子女抚养大,却经常出现子女不愿赡养老人的情况,致使老人到了晚年却遭遇精神痛苦。我国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很多的功课,长期以来老年工作一刻也没有松懈,通过法律的形式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制度,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特别是 2013 年《老年人法》修改,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但是,现行的法律仍然缺少一定的可操作性,需要逐步完善,与其他配套规定、制度一起发挥作用。

  当然,老年人赡养问题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本文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探索,希望能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本论文整体分成三个大部分展开论述,首先,从赡养制度概述入手,分别对赡养的概念、种类,老年人赡养权的内容,以及我国老年人受赡养权法律保护的现状进行了阐述;其次,从立法、司法、行政保护等方面对我国老年人受赡养权法律保护的不足进行分析;最后,对我国老年人受赡养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包括完善立法、加强赡养权的司法保障、加强行政保护力度三个方面。

  但是面对新的经济形势下所带来的老年人赡养问题,我们不得不说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全社会的关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大家都知道,每个人都会变老,每个人都会步入老人社会,因此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老年工作,是为他人,也是为自己年老时能够生活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做准备。
  
  参考文献
  
  [1] 谷树新。传统孝道的现代化[J].兰州学刊,2006,(1)。
  [2] 刘春兰。为争赡养权反目成仇 法官忙调解冰释前嫌[EB/OL].中国创业网. 2005年 12 月 12 日 14:45.
  [3] 王学堂。赡养是权利还是义务[EB/OL].东方法眼。2004-1-5 17-23-30.
  [4] 叶立周。“生活中的法理”论坛-回应:权利的生成[C].吉林大学法理学研究中心网站。
  [5] 王涌。私权救济的一般理论[J].人大法律评论,2000,(1)。
  [6] 邵南。浅谈当代老女人的精神需求与精神赡养[J].南平师专学报,2006,(1)。
  [7] 王涌。私权救济的一般理论[J].人大法律评论,2000,(1)。
  [8] 景永利。判例:权利生成的有效途径[EB/OL].2004-04-19 中国法院网。
  [9]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36-337.
  [10] 葛洪义。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11] 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北京: 华夏出版社。1987.
  [12] 张中秋。法治及其与德治关系论。南京大学学报。2002.
  [13] 董云凤。老年人精神赡养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山西工商学院学报。2013.
  [14] 周绍斌。构建和谐社会与老年人精神保障。2005.
  [15] 杜鹏、丁志宏等。农村子女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的影响。人口研究。2004 (6)。
  [16] 曾庆敏。《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应重新修订。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4(11)。
  [17] 汤啸天。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深化与细化。城市管理。2004(6)。
  [18] 成海军。中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与前瞻。广东社会科学。2000(3)。
  [19] 陈文亮。完善老年人权益法律保障制度。法学杂志。2002(4)。
  [20] 何乐燕。关注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中国老年报。2001-11-5(2)。
  [21] 夏辛萍。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境分析及对策[J]. 中国老年学杂志,2011( 31) : 4494 -4496.
  [22] 风笑天。从“依赖养老”到“独立养老”[J].河北学刊,2006( 3) : 83 -87.
  [23] 吕津。中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的研究[D].吉林: 吉林大学,2010.
  [24] 杨立新:“常回家看看”条款的亲属法基础及其具体适用[J].法学论坛,2013,(6):101.
  [25] 穆光宗。老龄人口的精神赡养问题[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4) : 125 -126.
  [26] 熊汉富。独生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道德责任探析[J].道德与文明,2009,(3): 45.
  [27] 陈彩虹。法律: 一种激励机制[J]. 书屋,2005,( 5) : 64 -65.
  [28] 李爱荣。孝、心安与法院判决中的“精神赡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 6) : 117 -123.
  [29] 葛兰娜·斯皮,等。谈谈美国的家庭养老---兼与中国社会学同仁商榷[J].社会学研究,1989,(4) : 115.
  [30] 马志刚,刘建生。新加坡的社会管理[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3: 114 -115.
  [31] 石金群,王延中。试论老年精神保障系统的构建[J] 社会保障研究,2013,(2): 12.
  [32] 林宗浩。韩国老年人福利法的变迁及对我国的启示[J].法学论坛,2012,(5): 159.
  [33] 徐振华,胡苷用。新加坡《赡养父母法》评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江西社会科学,2012,( 9) :152.

  致 谢

  本学位论文是在刘晓蜜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刘老师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感谢您的谆谆教导与对我的人生启迪,在此对老师表示诚挚的谢意。老师的关心和人生启迪我会铭记在心。

  同时还要感谢论文开题和预答辩组的所有老师,不管是论文选题,还是后期的写作指导,各位老师都给我提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比如,论文结构、写作方向、素材选取等方面。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我遇到有许多不解的问题时,我会找到老师交流,在与各位老师的每一次交流,都会使我豁然开朗,收益匪浅。各位老师的无私、豁达,对学术严谨的态度,使我倍感尊敬。在此,向论文开题和预答辩组的所有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

  感谢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们,我们共同度过的学习时光是我们最美好的记忆。最后我还要感谢抚养我长大成人的父母,谢谢你们!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法律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