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
一、研究的意义
毒品对于人类的身心健康具有巨大的伤害,因此,毒品犯罪不仅在世界各国普遍规定为犯罪行为予以刑罚处罚。而且面对毒品犯罪的国际化趋势,各国也通过国际间的合作来共同打击毒品犯罪。鉴于毒品犯罪对于社会的巨大危害,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对相关犯罪配置了较高的法定刑。我国对于毒品犯罪一直采取的是高压态势,试图遏制其不断的发展。但是,在我国,毒品犯罪即便面临各种严厉的打击,却仍然呈现快速蔓延趋势乃是不争的事实。
据统计,2011 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毒品犯罪案件 69754 件,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的 8.25%。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59111 件,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 6.99%,在各类刑事犯罪中居第四位(前三位分别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
“2007 年至 2011 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之势。2011 年全国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69244 件,比 2007 年的 38500件增长了近 80%。今年 1 至 5 月,全国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23720 件,同比增长了 1.38%。”
因此,对于毒品犯罪相关问题理论研究不仅不会停止,而且会循着极富实践意义的方向继续发展。当然,由于毒品犯罪涉及诸多领域,不是刑法一个部门法的独有问题。对于毒品犯罪的许多问题的研究,往往局限于各个问题自身。但是,毒品犯罪打击与预防本身就要求对毒品犯罪的防控研究应对形成有机的整体。这种打防结合,兼顾整体机能的研究现在还显得相对不足,有必要以此为目的展开新的研究。
当然不可否认,对毒品犯罪的理论研究在我国理论界也蓬勃展开。对于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毒品犯罪的侦查以及证据认定、毒品犯罪的防控与治理等诸多问题,都有许多学者基于自己的立场展开理论研究。从毒品犯罪的现有研究状况可见,毒品犯罪研究由于毒品犯罪的自身特点,从一开始就超出了纯粹的规范适用的解释学研究,而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近年来,随着毒品犯罪的快速蔓延,对毒品犯罪的研究又再次引起学者们的注意。例如,邹涛的博士论文《毒品犯罪预防体系研究——以国际禁毒公约为借鉴的网络化模型构建》(2012 年);郝冬婕的博士论文《毒品犯罪的现代发展与防控对策研究》(2012 年)。此外,还有较多的期刊论文从各个方面对毒品犯罪展开研究,例如何荣功的《二十年来我国毒品犯罪动向的实证分析》(载于《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 年第 1 期);莫洪宪的《毒品犯罪的挑战与刑法的回应》(载于《政治与法律》,2012 年第 10 期)以及《毒品犯罪死刑制度的发展与国情》(载于《法治研究》,2012 年第 4 期);师维的《新型毒品犯罪的现状审视及防控完善》(载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年第 1 期);赵国玲、刘灿华的《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实证分析》(载于《法学杂志》,2011 年第 5 期)等等。当然,由于毒品犯罪自身的特点,使得对于毒品犯罪的研究本身就应当涉及刑事法领域的方方面面。因为,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刑法的规制,是难以彻底根除毒品犯罪这一恶瘤的。一方面,我国并未将吸食毒品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吸食毒品并不构成犯罪。另一方面,“吸毒者生理上的毒瘾,只能依靠医疗手段解决;心理上的毒瘾,要靠自制力、积极向上的生活、心理治疗等方式来缓解;这都是刑法难以实现的目标。”
毒品犯罪的遏制与根除需要全社会的力量的投入。德国着名刑法学家李斯特的“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名言,也许在毒品犯罪中得到了最佳的诠释。因此,虽然现有的研究涉及毒品犯罪的方方面面,涵盖刑事法的各种领域,但是对于毒品犯罪的研究远没有穷尽,对于毒品犯罪的研究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关于毒品犯罪的研究中,对于毒品犯罪的打击与预防无疑具有重要地位。我国对于毒品犯罪的危害认识清醒,因此我国一向对毒品犯罪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我国现存有一套关于毒品犯罪的防控体系,在现实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当然,现有的关于毒品犯罪的防控体系在实践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对现有毒品犯罪防控体系运行的研究,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进而提出完善的建议。关于现有的毒品犯罪防控体系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达到的,要提出一套完全不同的体系取而代之更是难以做到。
二、研究的方法
百余年前,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倡导“整体刑法学”。一般而言,“整体刑法学”又称为“全体刑法学”,意即真正的整体的刑法学,其内容包括刑事政策学、犯罪学、刑罚学、行刑学等。全体刑法学观念的确立,使刑法学这门学科得以充实和膨胀,从而促进了刑法理论的发展。耶赛克教授对于整体刑法学的认识更为广泛,认为“作为广泛的‘整体刑法学’一部分的刑法学的理解,这样的整体刑法学当然也把历史、哲学、社会科学、甚至(法)医学纳入自己的视野并服务于自己的任务。”
我国的储槐植教授也早就提出了刑事一体化的思想,认为“刑事一体化作为刑法学研究方法,重在‘化’字,即深度融合。刑法在关系中存在和变化,刑法学当然也在关系中发展,刑法学研究如果只局限在刑法自身,要取得重大进展实在困难。此处的‘关系’首先指内外关系。内部关系主要指罪刑关系,以及刑法与刑事诉讼的关系。外部关系更加复杂:其一为前后关系,即刑法之前的犯罪状况,刑法之后的刑罚执行情况。其二为上下关系,即刑法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政治体制、法文化、精神文明等;刑法之下主要指经济体制、生产力水平、物质文明等。”
基于毒品犯罪自身的特点,对于这种犯罪显然不能仅仅重视对于毒品犯罪行为的规范适用。在司法实践中,注重毒品犯罪的侦破,掌握毒品犯罪的证据,为刑法的适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显然是重要的。
但是,毒品犯罪并不能一打了之,毒品犯罪并不会因为犯罪分子受到处罚就能达到较好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效果。高额的利润以及吸食毒品产生的毒瘾都使得毒品犯罪的预防还需要通过社会的整体预防措施来彻底根除这一毒瘤。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在论述毒品犯罪的侦控问题时不仅会涉及到对毒品犯罪侦查措施以及证据收集等程序法的内容,还会进一步探讨对毒品犯罪这种犯罪现象所应采取的预防措施。这其中,对于涉及到刑法规范适用问题时,例如诱惑侦查行为的可罚性等问题,还将通过规范解释学来加以分析。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毒品犯罪刑事政策是本文的立足点。
一般认为,法律实证研究区别于思辨研究。“法律实证分析的对象既包括法律条文也包括司法判决,所以法律实证分析不只是着眼于静态的立法,而且关注动态的司法。”
在毒品犯罪的领域,最近来也有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展开探讨的。
例如,何荣功的《二十年来我国毒品犯罪动向的实证分析》;赵国玲、刘灿华的《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实证分析》等研究对于毒品犯罪领域研究引入实证研究的方法提供了范例。在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的侦破都会面对调查取证难的问题;此外,在毒品犯罪的预防过程中,没有具体的实然分析,实际上难以提出符合我国国情、适合社会现状的预防措施,毒品犯罪的预防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因此,本文认为,对于毒品犯罪的侦控问题的研究,首先还要从毒品犯罪的自身特征、犯罪原因、现状、发展趋势等实然状态入手进行分析。基于以上基本问题的考察,才能对于毒品犯罪的侦查取证采取合适的侦查手段,以提高毒品犯罪侦破的效率;才能对于毒品犯罪的预防提出恰当的预防措施,以达到较好的预防效果。因此,本文关于毒品犯罪的侦控问题的研究首先是从毒品犯罪的自身特点、产生原因、发展现状等问题入手的,以为后文毒品犯罪的侦查以及控制预防提供可靠的前提。
三、研究的论证思路
首先,如上所述,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与预防的研究,在整个毒品犯罪问题的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要形成打击与预防毒品犯罪的有效措施,对于毒品犯罪的自身特点需要首先予以明确。犯罪的有效预防总是从对犯罪现象的研究入手的。毒品犯罪面对国家法律的严厉打击仍然呈现不断蔓延的态势,一方面说明我国现有的防控体系并不是那么的完善;另一方面也表明,由于毒品的成瘾性,毒品犯罪有别于其他犯罪。毒品犯罪的自身特征有别于一般犯罪。因此,在探讨毒品犯罪的侦控问题之前,有必要明确毒品犯罪自身所具有的特征。以便为毒品犯罪的打击与预防提供可靠的资料,以制定出适合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
其次,毒品犯罪的打击当然以毒品犯罪的侦破为前提。基于本文第一部分对于毒品犯罪特征的研究,我们就会发现,毒品犯罪在具体的侦查实践中会遇到诸多困难。这些困难的存在,是对毒品犯罪侦查采取特殊侦查手段的根本原因。然而,特殊侦查手段的采用虽然有利于毒品犯罪的侦破,但是,另一方面,特殊侦查手段又极有可能被侦查机关滥用而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权。因此,如何在保证毒品犯罪的侦破的同时,限制侦查权的滥用就成为急需研究的课题。因此,本文试图进一步探讨毒品犯罪中特殊侦查手段运用的完善问题。
最后,如果说对于毒品犯罪的侦破主要有利于毒品犯罪的打击,那么仅仅靠打击是远远不够的。实践证明,对于毒品犯罪,除了坚决有效的打击之外,建立一套完善的毒品犯罪预防机制是至关重要的。与毒品犯罪的打击相同,毒品犯罪的预防同样需要对毒品犯罪的特征有充分的认识。同时,还要对毒品犯罪在我国的现状以及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文化环境下毒品犯罪所呈现的国别特征有充分的了解。只有如此,才能为建立完善的毒品预防体系提供基础。本文试图在分析现有毒品犯罪防控体系的基础上,探讨毒品犯罪治理的有效模式,对打防并举的综合治理理论做一些探讨。并以这种打防并举的毒品犯罪治理模式来指导现存的毒品犯罪防控体系的完善,以期对该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与探讨有所助益。
返回本篇论文目录查看全文 上一章:摘要 下一章:毒品犯罪概说
3.2.2断绝供给措施3.2.2.1加强毒品犯罪防控立法工作针对不断蔓延的毒品问题,我国加快禁毒立法的步伐,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禁毒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3.2.2.2加大执法部门缉毒力度一是加大禁毒工作投入,不断壮大缉毒力量,并...
第1章毒品犯罪概说提到毒品,人们自然而然的把它当作社会生活中的毒瘤。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乃至不发达国家,毒品犯罪、吸毒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引发其他暴力犯罪、对人们身体的摧残、对人性的危害、...
第4章毒品犯罪的有效治理毒品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之严重已经是各国政府共识,面对传统毒品和愈来愈严重的新型毒品犯罪,各国政府无不调整了刑事司法政策并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措施,同时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以期更加有效打击毒品,问...
结论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面对禁毒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深入研究,客观分析、把握当前的形势,提高对毒品犯罪侦查及控制手段和策略,完善相关立法,采取打防并重...
1.4区域毒品犯罪防控实效分析以吉林省为例说到与毒品犯罪有关的省份,人们自然会想到云南省,提到吸毒、禁毒的重灾区,人们会首先想到经济发达省市和东南沿海。在人们的印象中,吉林省是中国的产粮大省,是东北的老工业基地,面积为18.74万平...
1.2我国毒品问题的演变历程就中国而言,最早流入的毒品为鸦片,俗称大烟,是一种天然产物,系未成熟的罂粟果用刀割裂后渗出的果浆,经晒干或加工而得的黑色膏状物。在公元7世纪的上半叶,即唐朝初期,鸦片由古阿拉伯人传入中国,中国人开始种植...
1.1.4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毒品是严重危害人类的公敌,毒品泛滥轻则可以毁灭一个人、一个家庭,重则可能使一代人、一个民族蒙受灾难。一百多年前旧中国的历史已向我们提供了活生生的例证。1991年2月,联合国首次禁毒特别会议指出:从社会和经济...
第2章毒品犯罪侦查的特殊性及特殊侦查手段要有效打击毒品犯罪,首先必须对存在的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侦破。只有侦破毒品犯罪案件,掌握犯罪分子的犯罪证据,才能对之进行后续的刑事审判并依照法庭认定的证据对其判处刑罚。也即,通过毒品犯罪案件...
随着创新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运用逐步多样化,在知识产权资本化和融资功能体系下亦需对相关犯罪问题进行研究,并通过构建、完善金融监管机制进行犯罪预防。...
3.3毒品犯罪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近二十年来,我国禁毒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国际毒潮对中国危害加剧的状况,不会在短期内彻底消除,毒品在中国仍处于蔓延阶段,禁绝毒品任重道远,深入而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