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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权利限制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21 共15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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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一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版权权利限制制度作为一项社会构造,早在资本主义商业竞争的发展中就初见端倪,后经欧洲图书出版业的蓬勃发展,形成书商与出版社的利益博弈。随之而来的关于版权权利的界定和限制就一直被激烈的争论着,时至今日,版权权利限制的讨论仍然十分具有价值和深远意义。
  
  自版权制度确立之日起,权力的博弈和利益的争夺就一直存在,无论是早期版权史上作者与书商之间有关版权的争夺,还是后来的出版商与书商之间经济利益的博弈,无论是美国版权制度确立初期各州与国会之间的版权立法之争,还是贯穿整个版权史的“思想与表达”的争论,可以说整个版权史就是一部权利移位、利益争夺和法益平衡的长征史。我国于 1992 年参加的着作权保护公约,即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以来,对版权限制制度有了更多的关注,在从我国现行《着作权法》及《着作权法实施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体现,但其中也存在不少冲突和矛盾之处,需要进一步的化解和阐释。因此,也更加需要学界对于版权权利的限制制度做更深层次的探讨。
  
  二 文献综述
  
  国际上关于版权权利限制制度的初步解读可见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以及 TRIPS 协议、WCT 和 WPPT 中。在我国知识产权学界,吴汉东教授曾经对版权权利限制的一般性规定有过论述,他认为虽然对于版权具有一定的专有性,但在例外的情况下仍然不需要获得许可也不需要支付使用费的适用方式,在法律中统称为“合理使用”.另外,本文还对外国立法中关于版权权利限制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列举,例如英国、美国、意大利等,以期从与我国知识产权界的主流观点进行比较、探讨和批判。
  
  三 研究方法
  
  本文中,笔者运用历时性分析法、对比分析和归纳总结等研究方法。对版权权利限制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版权权利限制制度的基础性界定以及国外的立法模式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并且着重对我国知识产权学界的代表性专家和其观点进行陈列,以期能够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笔者自己的拙见。
  
  第一章 版权权利限制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
  
  作为一项社会构造,版权权利限制制度最初起源于资本主义兴起后贸易政策上规制商业竞争的需要,作为欧洲活字印刷术的先驱者德国金匠约翰·古登堡(Johann Gutenberg,1397-1468)在创造性的“使用了”活字印刷术以后,该项技术便在欧洲极大的提升了整个图书制作行业的制作速度并大大降低了图书的制作成本。在此种背景下,早期的出版商阶层逐渐兴起,而传统的从事图书贸易的商人为了实现继续垄断图书贸易并获取超额利润的意图,便通过自身的实力并借助王室的力量打压新兴出版商阶层,由此,便展开了长达数百年的书商与出版商利益博弈。
  
  自 1710 年 4 月 10 日英国《安娜法》(The Statute Of Anne)被批准生效以来,版权制度的发展日新月异。正如该部法案的名字那样《为激励学识而将印刷图书的版本在一定期限内授予作者或买受人的法案》,版权制度也随着科技革命的进程不断进步,每一次技术上的革新都会对版权制度造成深刻的影响。从英国版权法早期历史上着名的“书商之战”到美国版权法历史上“额头之汗”原则的形成,再到后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逐渐进入人们视野的网络时代的版权困境,我们不难看出,每个特定的时代都有其独特的版权难题。
  
  自版权制度确立之日起,权力的博弈和利益的争夺就一直存在,无论是早期版权史上作者与书商之间有关版权的争夺,还是后来的出版商与书商之间经济利益的博弈,无论是美国版权制度确立初期各州与国会之间的版权立法之争,还是贯穿整个版权史的“思想与表达”的争论,可以说整个版权史就是一部权利移位、利益争夺和法益平衡的长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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