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选题的缘由和意义。
1、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1999 年 3 月,九届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写入宪法修正案。2002 年,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从"法治国家"这一概念提出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其标准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首先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完善的法制体制,其次还要看人民群众是否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否形成了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15 年来我们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与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相比,还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发[2013]12 号)文件,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2014 年 10 月 23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再次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屏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将来建设祖国的栋梁,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初中生是青少年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他们做好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当代初中生年龄多在 1997 年--2002 年之间出生,这些孩子从出生就处于高速发展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而如今,他们又处于青春发育和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身心发展都不成熟,面对经济高速发展和国际国内形势带来的多种不良因素的诱惑,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时而发生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盗抢案件等现象。据青少年犯罪预防网显示,仅 2014 年 1 月至 6 月,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例就高达 70 例。其中,震惊全国的山东招远"5.28"血案中 6 名犯罪嫌疑人中就有 1 名是"80 后"、2 名"90 后"、1 名"00 后"为未成年人,还不满 14 周岁,这种情况不得不引起社会高度的重视。此外,据统计,青少年罪犯中,年龄比例出现了惊人的变化,年龄越来越小,由原来的 16 岁-18 岁居多演变成了 13 岁-15 岁居多,也就是由原来的高中阶段推前到了初中阶段。青年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少年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占比重逐年上升,2000 年占 18.87%,2001 年占19.68%,2002 年占 22.96%,2003 年占 25.41%,2004 年占 28.17%,已经接近 30%.
自 1997 年起,未成年罪犯人数比例开始增长,占罪犯总体比例 2000 年为 6.52%,2001 年为 6.68%,2002 年为 7.13%,2003 年为 7.93%,2004 年达到 9.17%,已经接近 10%,增长势头逐年加剧。1994 年全国判决的未成年人罪犯有 38388 人,2004年达到 70086 人,上升 83%,十年间的上升幅度高的令人触目惊心。
伴随犯罪年龄的变化,犯罪形式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校园暴力伤害犯罪占据比例有所上升;二是受社会不良青年诱惑,参加团伙性犯罪居多;三是犯罪受暴力恐怖势力影响,参与暴力、恐怖案件增多。如此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形势,使得对初中生的法制教育的研究问题显得异常迫切和必要。
3、实施初中生"立体法制教育"的需要。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将法制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之中,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认识不清,定位不准。从社会各个领域看,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一些片面认识,没有从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为社会输送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培养"四有"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的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为青少年主要是学习文化知识,普法可有可无,或者片面认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教育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职能工作,与己无关。从学校教育内部来看,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多数是为维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管理服务的,没有上升到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这个层面。个别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考试优秀率,还存在只重视统考课程的学习,直接忽视法制教育的现象。二是制度落空,投入不足。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但由于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学校法制教育在没有硬任务、硬指标的情况下,效果难以量化,以致出现"多头管、多头不管"的尴尬局面。苦心制定的许多制度,在缺乏日常监督的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了空头文件,得不到遵循和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需要经济投入的工作,虽然涉及这一项工作的部门机构多,但有专项财政拨款的单位很少,即便有专门的财政经费,也往往少得可怜,与工作需要相比缺口太大,制约了开展法制教育的积极性。三是形式单调、缺乏立体感。目前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大多采用课堂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或每学期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几百甚至几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不但激发不起青少年学生学法的兴趣,还使青少年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实际教育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加强提高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识,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使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立体法制教育"网络顺畅运转,成为对当代初中生有效实施法制教育的必然需求,这也是笔者研究此文的主要目的。
(二)法制教育的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近几年,由于社会各界都认识到了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因此,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成为学者们的一个热点,仅在中国知网上以"中学生法制教育"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就有 510 条记录,可见其倍受关注,分析这些成果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素质方面的研究。研究这个方面法制教育的学者们了解到当前我国初中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我们进行法制教育就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根本目标。
李纪君、杨艳、丁俊、何丽丽等在他们的研究中总结出初中生法律意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法律素质低下的主要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学校教育方面重"成才"轻"成人",即重视成绩而轻视德育;二是家庭教育方面重"面子"轻"发展";三是社会环境中的守法者"吃亏"、违法者"猖狂"的病态现象。
针对这三个方面的原因学者们认为也应该从三个方面来解决:一是学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法律素质;二是家庭,改变家长落后观念,大力支持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学生个性;三是社会,营造遵纪守法、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针对提高为师者的法律素质,郑秉友建议在高等师范院校中设立法律专业,在法律院校中设立教育专业,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培养专业师资力量。刘旭平也认为虽然目前中小学中基本都设有法制教育任课教师、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等岗位,但是素质却参差不齐,教育行政部门应要加强在这一方面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法制教育能力。
(2)关于法制教育内容的研究。这类研究大体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现行的法制教育内容提出了批评性意见,如刘美玲、钱焕琦认为内容的安排不太合理,禁止性内容偏多,侧重于刑法教育,忽视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教育;张颖则认为初中生的法制教育内容阶级性太强,偏重于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教育;二是对于初中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提出了改善性建议,如赵晓光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角度出发,站在教育部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课初衷的高度,提出了"法制教育的课程内容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结构,在确定法制教育的课程内容时,应侧重于法学基础理论,重点讲述法在社会中的作用"的建议;卓高生、曹亚琴、赵云生通过调查分析,对初中《思想品德》课程与教材改进的提出了建议,包括开设法制教育的内容、法律知识的范围、教材的编排设计、实践环节的参与情况、学生法律基础和现状等;王书明则建议,学校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学生的需要,开发本校的法制教育校本课程,以弥补教材中内容的不足。
(3)关于改进法制教育对策的研究:纵观所有关于法制教育的研究,涉及对策研究的最多,学者们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好方法。其中,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对策提到的最多,像王涛、兰守良、赵伟等在他们的硕士学位论文中从不同的层面进行了阐述;苏琳琳从学生自身和教育环境两个角度提出了加强法制教育的措施;陈培雅从教育法制化的应然性和实然性方面阐述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困境,提出使法治与德治融为一体的良策;王少滨则具体从中学思想政治教学中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法的方式来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杨艳、金一清等则从教师的角度出发,从受教者和施教者两个方面对在职教师的普法培训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2、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美国是一个崇尚法治的国家,比较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昂·亚万斯基在担任美国律师协会主席期间,开始致力于在美国青少年中进行法制教育。我国学者刘咏梅对美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特点进行了研究,认为"培养美国公民"是美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宗旨,因此,美国学校在法制课程设置、内容选取、教育方式都围绕着这一宗旨进行。张颖则通过比较中、美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不同,总结出美国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内容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他们不需要死记硬背法律条文,而是注重与日常生活相联系,启发学生独立思考,从自己的切身实际出发做到遵纪守法,达到实现美国资产阶级专政下的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目的。
张长鹰则通过研究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中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发现这些国家同我国一样,也将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教育内容的一个方面,但他们主要是进行宪法和主要法律的教育,培养学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明确社会成员应具备的责任和义务,以增强守法意识为目的。刘钰婷、施雪轩的研究则对英国学校法制教育的方式进行了阐述,表现了他们更加关注个体性,注重启发和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的特点。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1、研究的思路。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三种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当代初中生法制教育的现状,揭示对当代初中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并针对当代初中生的特点,提出如何科学性的选择法制教育的内容,并通过切实有效的途径传授给学生,帮助学生将内容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并在意识形态上得到升华,从而达到对当代初中生实施法制教育的目的。
2、研究的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到图书馆查阅学者们的相关论着,通过互联网查询国家的有关政策文件、相关统计数据、典型案例等,通过政府文件、中国知网、杂志、期刊、报纸等搜集学术、学位论文及相关资料,并对这些材料通过仔细阅读,进行比较、分类和筛选,最后进行了整理,对本文研究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2)问卷调查法:本文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12 所初中学校中随机抽取700 名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针对研究内容制定了一份调查问卷,通过问卷了解当代初中生的法制教育现状,从中探索出提高初中生法制教育的有效对策。
(3)案例分析法:选取与当代初中生密切相关的典型真实案例,结合当代初中生的特点和需要深入分析,从案例中总结教训、吸取经验。
三、法律的民主权威观前文已提到,沃尔德伦把多数决程序看作是拉兹意义上的阻断性理由,即它取代并排除了一阶的道德理由,从而使其自身成为行动时所能依据的唯一理由。因此,沃尔德伦赞同拉兹的阻断命题,即在权威指令被如何对待的方式这个问题上...
一、初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一)有利于规范初中生的行为,预防违法犯罪。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学校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以约束初中生的各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初中生违反学校的行为规范,穿奇装异服、旷课...
摘要我国的普法活动始于1986年,目前已走过近三十年历程。普法活动的开展源于国家的推动,意图通过制度化、经常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促进社会秩序的好转,服务于社会的秩序稳定和...
结论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人们关于法的知识、情感、评价与行为倾向的有机综合体。我国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机制的意义在于督促公民遵纪守法,促进我国社会的现代化法制建设,达到法制社会的目标,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在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机制...
本文将从高校青年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重要性出发,对当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最后在依法治国的视野下提出青年大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途径。...
引例:(一)2014年11月13日,华东政法大学通报称,11日上午,该校出现了学生因不满老师批评,用开水泼老师的事件,老师因此面部后背受伤。此事一经报道,即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据了解,事发当日,该老师正在给大四学生上民事诉讼课,该课程当天一...
法治教育作为近来国家不断倡导的国民教育体系新内容,对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关键作用。...
本文从高中生角度出发, 分析和探究高中生法律意识现状以及改进措施。...
工会领导干部每年须参加两次以上法律知识学习,五年内职工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率达90%以上。普陀区总工会日前推出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明确6项量化目标,全面提升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打造工会普法阵地近几年来,普陀区总工会将...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中国传统风俗习惯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大不如前。但在我国北方,大部分省份依旧沿袭过去的节日传统,风俗习惯对广人人民群众的生活依旧具有重大影响。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