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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来源:学术堂 作者:杜老师
发布于:2019-03-25 共21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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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城市人防工程建设

  4.1 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4.1.1 综合利用原则。

  (1)功能相似原则。

  将地下空间平时功能与人防工程的战时功能相似的相结合,如将医疗救护工程与地面医院相结合,地下停车场与人员掩蔽和物资储备相结合。

  (2)主次协调原则。

  要求人防指挥通信工程应以战时为主,战时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工程、地下仓储等,应坚持平战并列,两者并重;一般的人员掩蔽项目、物资库项目应以平时为主,兼顾战时;非人防的地下空间项目,应在保证平时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兼顾战时[1]。

  (3)规模适宜性原则。

  应根据人防建设的需要,确定人防工程的合理规模,避免盲目的结合,既影响了平时的使用功能,又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4)布局网络化原则。

  依托城市地下交通系统,串联分散的各类型地下空间。地下连接干(支)道、地下综合体及大型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与附近的人防工程连通。对于大城市来说,地下空间的网络化形成的条件更丰富、更成熟,可以依托地铁、地下通道、综合管廊等,以及大量的地下商场、公共停车场及人防工程,可以形成点-线-面的综合布局。而对于小城市,地下通道较少,缺少地铁及综合管廊,通过点连成线的布局更合理,更现实。

  

  4.1.2 结合形式。

  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的项目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大型单建式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程),宜选址在公共服务中心、商业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二是附建式人防工程项目,与地上部分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三是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工程。

  4.1.3 人防工程平时功能利用引导。

  (1)位于主次干道下、广场绿地下的人防工程,平时一商业、停车功能为主;(2)位于商业建筑下的工程,平时宜为商业、餐饮、娱乐或停车等功能。

  (3)位于行政办公设施下的工程,平时宜为停车或仓储功能;(4)位于工业设施下的工程,平时宜作为物资库使用为主。

  (5)位于居住用地的工程,平时宜作为停车、仓储、社区服务功能。

  (6)位于交通枢纽的人防干道,平时可为地下步行设施。

  4.1.4 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引导。

  (1)地下交通系统。

  单建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兼顾人防要求的面积占普通地下空间的比例不小于20%,战时宜作为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

  (2)地下市政设施。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应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战时以自身防护为重点,并利于战后生命线的修复,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 6 级。

  

  重要区段是指如下部位:

  ①在城市重要目标 100 米范围内;②与主干地下管线或地下综合管廊交界处 50 米范围内。

  单元划分:根据共同沟难于分割的特点,防护单元建议不进行划分。

  平战功能转换:对于平时使用而战时不使用的口部,应进行平战转换设计(战时应采用防护密闭盖板进行封堵),并满足核武器及常规武器抗力要求。

  口部:每条独立地下管线公共管廊应不少于两个战时主要出入口,并应尽可能采用防护密闭门形式;尽可能减少为方便平时使用而开设的人员检修口、投料口、通风口等。

  其他类型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也应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将平时的给水、排水、供电、通讯、能源等设施与战时的区域供水站、区域电站、地下网络中心、地下能源储存等进行综合考虑,统筹建设。

  (3)公共地下空间。

  公共服务中心、商业中心等为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地区,也是地下空间兼顾人防的重点区域。公共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的面积占普通地下空间的比例应不小于 20%。

  4.2 连通控制。

  (1)人防工程之间连通道防护等级与连通工程中防护等级较高工程相同,净宽度不小于 3 米。

  (2)连通主体之间高差不宜超过 2.5m,且连通道坡度不宜大于 8 度。

  (3)人防工程与普通地下室连通,连通道应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4)人防工程水平间距≤50m,标高差异在 1.0m 以内,应直接连通;标高差异在 1.0-2.5m 以内,应采用人行坡道或踏步的方式连通。

  (5)人防工程水平间距 50-100m,标高差异在 2.5m-4.0m 以内的,宜连通。

  (6)人防工程水平距离 100-150m,标高差异在 4.0m 以上的,可连通,可采用异层连通的方式连通。

  (7)五大类人防工程连通控制要求详见表。

  

  4.3 普通地下室临战加固。

  地下空间的抗灾性能比较强,一方面能够对空袭等地面上的灾害提供防御能力,同时又能在地面建筑被破坏后,还可暂时作为人员和物质的掩蔽空间以及战时疏散和运输的通道。

  (1)普通地下室临战加固目标。

  临战阶段可对城区内的普通地下室进行加固,使其达到防常规武器弹片、爆炸波和建筑飞散碎片冲击的要求,主要用于临时掩蔽人员和储备物质,暂时弥补战时人员掩蔽工程和物资库工程数量的不足。对可用于临战加固的普通地下室要制定战时使用方案和应急加固改造措施。

  (2)普通地下室临战加固措施。

  已建普通地下空间临战加固的主要措施有:

  ①口部砌筑门框墙、加设钢门或钢筋混凝土门,主要出入口构筑防倒塌棚架。

  ②对有采光窗的地下室,用盾板遮挡采光窗,并用土袋堆积在露出地面的墙外,提高外墙抗弹片侵彻能力。

  ③顶部上方铺设预制的钢筋混凝土迭合板,增加顶板承载能力;内部加设预制钢筋混凝土柱或型钢柱,减小梁的跨度。

  4.4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

  要使人防工程真正的适应市场经济,要加强各工事管理和平战结合研究。和平时期人防工程应以平时利用为主,预留足够的战时使用手段和措施,将无等级要求的各类设施通过转换有机地纳入城市防护体系。采取的转换措施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空地下室的功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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