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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3-11 共59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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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大力加强蔬菜品牌建设,提升产品附加值

  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蔬菜消费观念发生转变,从原先的重价格和数量变为重品质和质量。因此蔬菜专业合作社应提高品牌意识,着重培养合作社和菜农自有蔬菜品牌,从而摆脱低档低质的局面,进入中高端市场,提高蔬菜产品的附加值。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创立蔬菜品牌的宣传力度,使菜农充分认识到蔬菜品牌对提高蔬菜品质和附加值,提高蔬菜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的巨大作用,引导合作社和菜农向创立自己的蔬菜品牌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入社菜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品种规划,统一实行标准化生产,统一进行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强力打造属于合作社特有的品牌,创出响当当的合作社蔬菜品牌。在统一合作社蔬菜生产包装运输销售的同时,在销售方式上也应该创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方式,转向更高端的销售方式,如摆脱过去地摊货形象,直接进入大城市超市,实行“农超对接”;在市区和居民小区建立蔬菜连锁专卖店,既打出了自由蔬菜品牌,又提高销售利润。同时,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如韩国、日本等蔬菜贸易大国,在打入国际市场的同时又反过来提高蔬菜品质[52].

  合作社要有自己的特色蔬菜,要大力发展“一社一品”,实现蔬菜生产的规模化和标准化。通过合作社将广大菜农组织起来,从原先的分散盲目生产经营、各自为政转向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合作社通过对市场行情的预测,带领菜农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生产,指导菜农在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都实现标准化生产,并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应用蔬菜生产中,提高蔬菜的科技含量。同时合作社还要加强对蔬菜种植过程的监控,加强对蔬菜农药材料的检测,严格禁止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化肥等农资的使用和销售。大力加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因此,提高蔬菜产品的品牌,关键在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加强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力度,加强对入社菜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菜农进行标准化生产的意识和能力,促使菜农在生产过程中自觉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品质和附加值。同时,指导菜农建立农产品溯源制度,为所有蔬菜都贴上防伪条码,将蔬菜相关信息如产地信息、生产过程、运输单位、销售部门等都录入条形码中,做到有源可查。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推动合作社蔬菜品牌建设,推动社会对蔬菜品牌产品的认可,促进蔬菜合作社品牌建设[53].

  5.5 探索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多样化发展形式

  与发达地区的蔬菜专业合作社相比,青州市蔬菜专业合作社形式比较单一,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今后青州市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不断探索蔬菜专业合作社多样化发展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中介服务功能,鼓励入社农户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提高蔬菜种植水平,促进农户在蔬菜农资、产品销售、储存、运输及融资等领域的合作,扩大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和领域。

  二是建立区域性同业协会。引导具有相同行业的蔬菜专业合作社进行跨区域联合,增强合作领域和力度,扩大合作范围,拓宽合作功能,不断促进蔬菜产业化发展和规模化经营。

  三是进一步拓宽思路,发展多样化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形式。通过政策扶持,服务指导、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等手段,发展形式多样的蔬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以龙头企业为骨干,把蔬菜专业合作社嫁接于现有的龙头企业,形成一头连基地和农户,一头连市场,把生产、加工、运销、出口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的链式组合形式;也可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各类流通中介组织牵头,通过信息网络,发布农产品的供需、价格等信息,使信息市场延伸到蔬菜专业合作社,形成信息市场组合;还可以科研院校科技人员通过高新技术和资金入股,技术与企业、农民进行组合,形成科研机构、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共同体,使合作社的农民不仅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参与分配,而且还能在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的环节中参与分配,形成农科教组合形式,把高新技术的无形资产转化为现实的有形资产。

  四是蔬菜专业合作社本身也要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如利用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大力发展网络电子平台,开拓网上销售;大力开展农超对接模式,组织进行蔬菜直销,减少中间环节。大力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建设,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蔬菜自有品牌,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如大力申报有机蔬菜和绿色无公害蔬菜产品认证等,不断提升蔬菜合作社在菜农和消费者中的知名度,促进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5.6 完善政策扶植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蔬菜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与帮助。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资金、税收、贴息等各种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促进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1)加大对蔬菜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

  一是各级政府要拿出专门资金,用于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地方政府要制定明确的扶持规划,充分利用上级扶持资金,对蔬菜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优先扶持那些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蔬菜专业合作社。二是制定优惠的贴息政策。当前大部分合作社都遇到了资金难题,自有资金不足,同时融资渠道狭窄,很难得到银行贷款支持。因此,政府部门应给予一定的贷款优惠和贴息政策。一方面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银行降低蔬菜合作社的贷款条件,另有一方面政府应对与合作社开展贷款业务的银行给予一定的贷款补贴,鼓励银行向蔬菜合作社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专门面向农业的银行对经营发展好的蔬菜合作社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从而促进合作社发展。三是制定针对蔬菜合作社的优惠政策。由于蔬菜合作社用水、用电较多,地方政府可给予一定的水电价格优惠。同时给予蔬菜专业合作社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蔬菜合作社的一些经营业务给予税收减免。

  (2)加大各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介入力度,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快速发展

  工商、农业、技术监督、农经、司法、税务、金融等部门可发挥各自优势,从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法律服务、税收、信贷等多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力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做大做强,扶持合作社加快建设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不断开拓业务范围,大力开展蔬菜深加工,不断壮大规模,迅速形成一批龙头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同时政府支持合作社创建自己品牌,提高蔬菜合作社的知名度;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和措施,支持蔬菜合作社与城市各大超市建立农超对接,在城市建立蔬菜连锁店,为蔬菜合作社发展提供良好平台[51].

  (3)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政府及各种金融机构的贴息贷款、小额贷款适当向蔬菜专业合作社倾斜。二是在合作社内部适当开展联保贷款,以分散贷款风险,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可实施“农户联保+合作社担保”模式,现有农户之间互相进行联保,由互相信任的村民自愿结合,然后再由合作社进行考察后,以合作社的名义进行担保。同时建立完善蔬菜合作社内部农民联保贷款的规章制度;同时适当开展合作社之间互相担保贷款,以获取更多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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