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机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机构。
2.1.1 政府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按照使用用途可分为工业危险化学品、农业危险化学品(化肥、农药)、医药和消费品中的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命周期包括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危险化学品处置等多个环节。中国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管理的部门包括环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十多个国家部委。各个部委依据危险化学品的不同用途和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对危险化学品分别实施管理,在危险化学品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中承担着各自的管理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化学行业的生产管理;环境保护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卫生部主要负责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综合的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质检部门主要负责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路和船舶运输安全管理;铁道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管理;农业部门主要针对农药和肥料的使用和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同时维护爆炸、剧毒化学品的社会治安管理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1.2 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拥有将行业整体力量凝聚起来的重要责任,他们旨在将国际上化工行业的先进经验引入中国,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积极为企业服务。凭借以"责任关怀"为核心的环保、健康、安全理念的推广,行业协会现已成为促进完善中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体系和行业标准的重要力量。
目前,中国已成立数十家化学工业行业协会,他们为促进国家化学品安全管理发挥着不可或缺且日渐重要的作用。早在 2002 年,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AICM)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共同签署了"责任关怀"合作意向书,在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合作开展了众多责任关怀活动和项目。
2010 年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加入化学协会国际理事会(ICCA),作为其观察员,积极进行全球产品战略的推行,体现了中国响应和支持执行《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SAICM)》工作的决心。此外,行业协会还在中国实施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
2.1.3 其他技术支持机构。
为促进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还设立了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等一系列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机构。此外,中国的许多科研机构和大学院校也为危险化学品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撑,技术支持。这些研究机构隶属于不同的国家部门或领域,如环保、质检、农业、卫生等。他们收集化学品安全信息,开展信息交流,进行关危险化学品各项研究工作,从而协助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危险化学品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目前,中国已经组织成立了一些化学品安全管理协调组织或委员会,如:编写国家化学品档案协调组、化学品安全部际间协调组、国家有毒化学品评审委员会、《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预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国内协调机制、以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等。
2.2 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2.2.1 中国缺乏协调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机构。
中国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机构机制建设方面缺乏统一协调性。在政府层面,目前,我国国家级别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尚未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职责按照危险化学品的不同生命周期、不同用途和不同暴露场所散布在十余个相关国家部委,并且相关部委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完善、沟通交流不足,致危险化学品的某些环节存在重复管理或管理缺失的现象。在执行层面,例如环境保护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等相关部委都建有各自的化学品登记中心,辅助其实施化学品相关规章条例的执法工作。然而,由于这些机构各事其主、各司其职,必然导致人力和物力的重复和浪费,也使企业不知如何履行其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中国的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如行业协会同危化企业之间有效的组织结构尚未形成。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力量还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一些行业协会和企业还存在维护行业利益的顾虑,导致协助、配合甚至发起自愿性行动倡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2.2.2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
健全我国的危险化学品管理需要由各方面人才组成的庞大队伍,这支队伍不仅需要具有宏观战略思维和专业知识的高层和基层政府官员,而且需要大量专家智囊团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实验室检测技术的科学研究,同时需要拥有大局意识、能够公正客观对待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的行业协会或非政府组织以及熟悉法律要求、具备熟练技术操作能力的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等人才。目前,中国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人才队伍在持续壮大中,但需求量仍然很大,尤其是基层监管队伍和企业技术人员尤为不足,各类专职人员技术能力的岗前培训仍需普及。
2.2.3 危险化学品管理机构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仍需提高。
国务院于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对应急事件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其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和损失,通过对突发事件应急活动的规范,起到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杜会秩序的作用。但是,我国的危险化学工业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目前正处于"风险事故高发期",为了妥善应对和处理日渐频发的危险化学品环境突发事件,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急需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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