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目前形势下,国内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发展已经构成了我国碳市场的一个重要部分,CCER 交易量不断增加,交易次数逐渐变得频繁,经过了履约期,业主企业也从中感受到了 CCER 交易的益处,CCER 作为我国碳抵消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的碳抵消机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碳排放权抵消即允许减排主体在履行年度碳排放控制责任时,可以采取相应的经过认证的其他减排量来抵消一定比例的减排量。经过认证的减排量可用于交易,不足以抵消的企业可从抵消之后有剩余的企业手中购买其多余的碳排放权。
目前我国各个碳金融交易所都对 CCER 交易做出了或多或少的规定,用CCER 抵消一定比例的碳排放,不仅有利于开发新兴项目,也为企业减排提供了更多的可选方式。目前我国可用于抵消碳排放量的项目种类,以自愿减排量,即CCER 为主,加上节能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以及林业碳汇项目等产生的碳减排量,构成了我国碳排放抵消的主要内容。CCER 在碳排放权抵消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其发展并不成熟,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基于上述情况,本文以 CCER 为主系统分析了我国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相关问题。在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概念基础上,对可用于碳排放权抵消的减排类型做出介绍,并着重研究 CCER 项目及交易的情况。以 CCER 项目的交易和发展作为具体事例分析了我国碳抵消机制的发展现状,并从中发现问题。接着参考国际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结合其相关规定和抵消情况,总结出可用于我国抵消机制发展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对我国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完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1.2 文献综述
国内对于碳排放权抵消问题的研究多见于一些规定性文件,具体规定了可用于抵消的排放量和抵消条件、抵消流程等。由于 CCER 是最主要的抵消项目,国内对于 CCER 的研究已有一定的成果。
兰建平(2010)对我过发展低碳经济应建设的制度创新提出了新的观点,我国的低碳经济告别了曾经的清洁发展机制,现在大力发展的自愿减排市场更有利于我国减排目标的实现,CCER 交易有希望成为未来碳市场的核心,我国应对此开发建设新的制度内容。
朱鑫鑫等(2015)分析了以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为代表的美国地方自主减排体系的运行方式,对我国当前七省市的碳交易试点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发展自主减排要充分考虑政府的领导力、企业的利益趋同、机制的灵活性、与其他交易体系的连接等方面。付均等(2014)对我国自愿减排碳汇项目作出了分析,强调了自愿减排碳汇项目发展要特别在意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主要包括政策、技术、市场风险等方面。
丁浩等(2010)对我国碳市场的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了建议。CCER 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碳市场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仍存在多方面的不足,需要有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来支撑,文章提出了四个着手点,分别为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碳减排意识的形成、构建一套适用于我国的碳市场准入和交易制度、对于碳减排的相关制度如检测登记等进行完善、建立专门的第三方机构体系用于对碳市场的监督核查。
陈晓红等(2013)采用了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对 CCER 交易价格进行了研究,CCER 交易价也同样受到市场供求影响,合理的交易价格应该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文章以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为实证对象,根据交易所提供的交易数据,分析发现不同阶段对交易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各不相同,第一阶段主要受供需影响,第二阶段则是能源价格影响最大,这种实证分析对我国建设市场化的 CCER市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本文以 CCER 为主系统分析了我国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相关问题。在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概念基础上,对可用于碳排放权抵消的减排类型做出介绍,并着重研究 CCER 项目及交易的情况。以 CCER 项目的交易和发展作为具体事例分析了我国碳抵消机制的发展现状,并从中发现问题。接着参考国际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结合其相关规定和抵消情况,总结出可用于我国抵消机制发展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对我国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完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文章结构布局如下,第一章导论包含本文的研究意义和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思路、结构安排、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主要研究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基本概念、发展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意义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对我国目前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以 CCER 为例,从项目发展现状和项目交易现状两个方面分析。第四章则主要研究国际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经验和启示,着重研究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经验。第五章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完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思考了如何更好地发挥 CCER 的作用,交易中应该考虑什么样的制度设计等问题。
1.3.2 研究方法
本文以 CCER 作为研究对象,详细总结国内 CCER 市场和项目的发展、交易情况,尝试从中寻找问题和需要改善的地方。另一方面对国际碳排放权抵消机制进行了研究,着重研究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并与 CCER 进行了必要的对比,从中总结出可取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了我国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完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为 CCER 更好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1)对我国的碳排放抵消机制进行了系统完整的分析研究,总结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2)强调了自愿减排交易的重要性,对我国 CCER 项目的发展情况做出了比较全面的分析。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 CCER 交易时间并不长,相关数据取得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后续交易的数据来做更长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