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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逻辑运用的现实意义

来源: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作者:陈宝爱,姚从军
发布于:2021-07-27 共9305字

  摘    要: 辩论是指辩论双方或者多方就一个论题综合运用各自的论据以及论证方法来阐述自己对某个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达到共识或者驳倒对方为目的的活动或行为。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工具。通过对辩论赛各个环节的分析和总结,剖析辩论中的各种逻辑问题,用实例来展示逻辑思维、逻辑论证、概念、定义、推理、反驳等在辩论中的真实运用,培养大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以便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更好地运用和发展逻辑学。

  关键词 :     辩论;概念,论证;反驳;

  Abstract: Debate refers to the activity or behavior of two or more parties in a debate to elaborate their views on a certain thing or issue, exposing their contradictions of the other party with their comprehensive arguments and argumentation methods on a topic, so as to achieve consensus or refute the other party. Logic is a tool used to study the logical form of thinking as well as its basic laws. 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summary of the various aspects of the debate contest, various logical issues in the debate are dissected. Living examples are used to demonstrate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logical thinking, logic argumentation, concept, definition,reasoning, rebuttal, etc. in the debate, it can cultivate the critical thinking ability of college students so as to make logic better utilized and developed in future studies, work, and life.

  Keyword: Debate; Concept; Argumentation; Rebuttal;

  辩论赛也称作论辩赛,还可以称之为辩论会,中心意义就在于一个“辩”字。通常意义上指辩论双方或者多方就一个论题综合运用各自的论据以及论证方法来阐述自己对某个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达到共识或者驳倒对方为目的的活动或行为。这种行为在过程中所运用的思维方法、推理论证方法、反驳方法、总结方法等都是逻辑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
 

辩论中逻辑运用的现实意义
 

  在对辩论赛的推敲中,应该首先看到辩论的构成,它包括“辩+论”。“辩”包括对本方观点的维护和对敌方观点的攻击。“论”则是对本方观点的确立。在辩论赛中辩和论二者缺一不可,每一队都应该紧紧围绕辩题先“论”后“辩”,充分说理,充分证明。

  在讨论辩论赛中的逻辑问题时,我们先看一下辩论赛的模式。辩论赛的模式多种多样,目前校园中常见的大学生辩论赛模式是经过对新加坡大专辩论赛以及中国名校辩论赛模式的继承和发展,充分结合学校、学生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出的模式。如表1:

  表1 辩论赛模式表
表1 辩论赛模式表

  一、立论陈词中涉及的逻辑问题

  立论陈词部分更多的侧重“论”,作为辩论赛的开始,辩论双方首先要亮明本方观点和立场。用论据充分证明本方论题的合理性和论证方式的有效性。此部分对于“辩”的要求较少,但没有“论”就没有之后的“辩”,有了充足的“论”,才能在后期的“辩”中更好地说理,更好地反驳,所以立论陈词对整场辩论赛的作用是基础性的。

  (一)立论陈词的格式

  立论陈词是辩论双方依据辩题展开实质性交锋的第一个步骤,由辩论双方一辩完成,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在有限的时间内双方辩手至少要完成两个步骤:破题与论证。在实际操作中正方一辩只需破题和论证而反方一辩可以在陈词中稍加反驳正方立论中的错误,来凸显反方对辩题更准确的破题与论证。

  (二)破题中的逻辑问题

  1. 解析辩题中的具体语词

  辩题是一个具体的命题,是用陈述句表明辩论一方的立场。一般由连接词将几个关键词联成语句。破题时,对关键词要全部作出相应的定义,才能更好地解析本方辩题。在逻辑学里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精炼的语句将这个概念的内涵揭示出来,也就是揭示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1]122定义的方法有多种,至于我们采用什么样的语词、什么样的方法没有硬性要求,对于一个被定义项,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做出相应的定义。例如在国际大专辩论赛中有一场辩题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VS“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的比赛。[2]双方在一辩立论中都给艾滋病下了一个利于本方辩题的定义。

  正方立论陈词中指出,艾滋病是一种严重的先天免疫性受到特殊损害的综合症。这是一种属加种差定义,公式是:被定义项=属+种差。在运用这种方式下定义时,首先我们要找到邻近的属概念是什么,定位好被定义项概念所揭示的对象属于哪一类别。正方把艾滋病放在一个更广泛的概念“综合症”里面去定义,这个“综合症”就是艾滋病的临近属概念。其次再找出被定义概念所包含的对象与本属当中其他种之间的差异,即是我们强调的种差。在这个定义中“严重的先天免疫性受到特殊损害的”就是艾滋病在综合症这个属中与其他的种之间的差异。最后再把被定义项即艾滋病用前文提到的公式,被定义项等于属加种差的方式表达出来即可。这就是我们看到的:艾滋病(被定义项)是一种严重的先天免疫性受到特殊损害的(种差)综合症(属)。

  反方辩手则强调:艾滋病是在社会中发生、发展的,必须用社会工程加以解决,因而是社会问题。这也是给艾滋病下定义的一种方法。不同于前文的属加种差的方式,反方采用了发生定义的方法来给艾滋病进行定义。发生定义的要求是揭示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产生或形成的情况。[1]124反方一辩在定义中强调了“艾滋的发生、发展”、“必须用社会工程加以解决”显然是想把艾滋病的定义往发生定义上引导,这样的定义能让艾滋病的概念更接近反方的艾滋病是社会问题的辩题。

  双方的一辩各自通过有利于本方辩题的定义把艾滋病的概念传达给观众和评委,充分利用了逻辑定义。虽然定义的方法不同,但可以看到两队并没有逻辑上的错误,巧妙地利用了逻辑,把逻辑的方式方法恰当的运用到辩论中来,不仅增添了辩论的知识性和可看性,还让逻辑的运用更贴近了生活实际,加速了逻辑走进大众的生活,服务大众生活的步伐。

  2. 内涵和外延

  辩题作为辩论赛的关键,设置之初就要求具有可辩性,这种可辩性要求辩题至少具有中立的、广泛的、有深度的等特点。使辩题不会明显的偏袒某一方,也就是说,辩题对于双方的胜率是均等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析辩题时,除了把辩题中的具体语词加以定义外,还需要对辩题整体加以解析。此时解析辩题的内涵和外延就显的尤为重要了。

  在辩论赛中,经常会拿到一些依现实来看并不利己的辩题,这时就需要对辩题的内涵和外延重新审视。可以根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概念的限制、概念的概括来对辩题的内涵和外延加以操作。例如在某次辩题为“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VS“发展旅游业弊大于利”的辩论赛中,反方辩题依据现实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破题明显处于劣势。想要取胜就要在破题时注意内涵和外延的灵活运用。反方对辩题充分解析和论证后,对辩题做了如下限制:“如果不分时间、地点、环境,无条件地、盲目地发展旅游业,则是弊大于利。”利用内涵和外延的关系破题,之后再根据限制之内的观点、事实去支持本方辩题,使辩题更有可操作性,最终反方取得了本场辩论赛的胜利。

  虽然在这场辩论赛中反方获胜,但我们发现反方用“如果不分时间、地点、环境,无条件地、盲目地发展旅游业,则是弊大于利”去破题,其中“如果不分时间、地点、环境,无条件地、盲目地发展旅游业”是反方给出来的概念的限制,这个限制确实是能让反方有话说,并且能更好地摆出生活中的实例来验证本方观点。但根据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的规定: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都具有同一性。[1]251这时,我们就会发现,反方的限制缩小了原辩题的外延,双方的交锋已经偏离了辩题本来的范围。如果此时正方能用逻辑知识一针见血的指出反方在逻辑上所犯的错误,并且把辩题拉回原来的主线,整场辩论赛的胜负可能会出现改变。

  (三)立论论证中的逻辑问题

  立论陈词的作用是开篇立论,摆正整场辩论赛的基调和方向。立论是整场辩论赛的理论核心,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在比赛中,双方都应将本队的观点构成一个不矛盾并且形式有效的论证。此论证要求辩论双方从论证的结论也就是本方辩题出发,摆出一个个的事实、理论等论据,并根据论据和结论的内在联系构建有的效论证方式。论证的方式可以是演绎、归纳、类比等证明,但不管运用的是哪种证明,都要保证其有效性,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非有效式论证便会陷入推不出的错误。

  例如在中国名校大学生辩论赛中有一场辩题为“汽车的发展取决于道路的发展”VS“道路的发展取决于汽车的发展”的比赛中,正方一辩在立论中运用了直接论证。直接论证是用论据正面论证论题真。也就是给出的论据一定要和论题之间存在着支持关系、证明关系。其中正方一辩指出“因北京交通堵塞,车速都在退步,设置公交专用通道后公交准点率以及车速均翻倍”和“欧美汽车进入中国市场因交通堵塞问题需先大幅度改装”。[2]195-198首先这两个都是现实中真实存在的例子。其次二者的因果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已经被实践证明。最后二者的真实性和因果性直接说明了论题的真实性。这一过程就是直接论证的过程。

  再比如在大专辩论赛辩题为“人性本善”VS“人性本恶”的辩论中,正方在论述人性本善时指出:西瓜种子种下后可能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原因长不出成熟的完好的西瓜,但西瓜终究要由西瓜种子长成,不能由红豆或绿豆种子长成的例子来类比人性本善,说明人之所以表现出来的恶是后天环境的影响,但究其本质人性依然是善。[2]39这就是立论中可以采用的类比论证。

  类比论证是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正方的论证正是抓住了类比论证定义中,“相同特点”这一关键词进行论证的,“相同特点”是类比论证成立的前提,有了它论题就有了成立的可能,没有它,论证就无法进行类推。在正方的论证中把“西瓜种子中具有的西瓜本质”和“人的本质中具有的人的本性”以及“西瓜没长好因为后天环境”和“人没培养成善良的人因为后天环境”看作是相同特点进行类比证明。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论证了本方辩题,为后期攻辩奠定坚实的基础。

  逻辑在辩论破题和立论中的运用启示我们,逻辑不仅能主动出击解决生活实际问题,完善思维上的交流,还能作为防守和自我检查的工具,发现问题和不足,并用科学的方式合理解决这些缺陷。服务生活、提高办事效率的作用就显而易见了。

  二、攻辩、自由辩涉及的逻辑问题

  攻辩是把整场辩论赛推向高潮的部分,在这部分当中侧重的是“辩”。所以辩手要坚持在攻辩环节辩中有论,论中有辩,辩论结合充分展示我方辩题的优越性。

  (一)攻辩的形式

  在辩论赛中,一辩立论陈词之后就是攻辩环节,攻辩由双方二、三辩参加,正反方交替进行。由正方二辩先开始,选择反方攻辩手之一进行攻辩,以此类推到反方二辩、正方三辩、反方三辩。攻辩环节应该包括两个步骤:攻辩与小结。

  (二)辩+论的推理

  在攻辩中,每组攻辩时间都不长,通常保持在一分半内。攻辩一般设置三到四个问题,这些问题前后相连接,让辩者的回答前后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在这个过程中推理就派上用场了。推理是一个命题序列,它是从一个或者几个已知命题推出新命题的思维形式。在攻辩中的推理往往都是几个连续的推理组成的,以层层递进的方式来设置,不光能攻击对方辩题,还能论证本方辩题。

  在一场论题为“孙悟空更适合做老公”VS“猪八戒更适合做老公”的学生辩论赛中正方提问:猪八戒适合做老公吗?如果辩方说猪八戒不适合做老公就否认了本方辩题,如果回答猪八戒适合做老公,正方会继续问在《西游记》中猪八戒一直以好色面目示人,而孙悟空却是正直的化身,在大众的眼里显然孙悟空比猪八戒更适合做老公,那对方辩友怎么解释呢?正方由连续提问组成的推理最终想表达的观点是既反驳对方辩题又论证本方辩题,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易于被观众接受,还能充实辩手的表现力和表演力。

  在正方的推理构建中,攻辩手秉承整队的使命“孙悟空更适合做老公”,而在一对一的攻辩中,时间一分三十秒,攻方主要在问,而不是消耗时间过多解释问题设置的意图。既然没有时间解释问题的设置意图,那么问题的设置就应该立场鲜明,言简意赅,既有攻对手之根基之意,又有立自方辩题之功能。在这个过程中,正方攻辩手的问题指向明显,一是为了设置障碍,扰乱视听,让对方陷入困难境地,让其在辩论中处于劣势。二是为了论述本方观点——孙悟空更适合做老公。再通过对《西游记》原文的比对,不难发现在“好色”这个方面,孙悟空确实是优于猪八戒更适合做老公的。这就是攻辩手在主攻阶段,既攻又论,攻论并重的表现方式和岗位的基本要求。

  但这样的推理并不是无解的,其中我们可以选取几个比较容易的角度破除此推理:第一,从真实性的角度出发,绕过死角,直击一端。针对上述提问,我们可以分析好色就不适合做老公这一论断。它不是恒真的,反方辩友抓住这个契机反击称,正是因为猪八戒好色,眼里、喜欢的都是美女,猪八戒喜欢我,也愿意做我老公的情况下,那就证明我就是个美女。我就喜欢能发现我优点的男人,所以我觉得猪八戒更适合做老公。第二,构造一个与对方结论相反的推理。例如反方构建了如下推理:孙悟空适合做老公吗?如果辩方说孙悟空不适合做老公就否认了本方辩题,如果回答孙悟空适合做老公,反方会继续问在《西游记》中孙悟空一直以急躁、暴力面目示人,而猪八戒却是温柔体贴的化身,在大众的眼里显然猪八戒比孙悟空更适合做老公,那对方辩友怎么解释呢?这样的相反推理的构建能立马把辩论赛拉向高潮,掌声不断。

  在反方的反驳当中,既充分体现了攻辩手灵活的应变能力,又展现了超强的逻辑思维的缜密性。反方用构造一个与正方形式一致、结论相反的推理方法反驳,这是比较常见的破解推理有效性的方式。反方的做法一是为了反驳正方设置的推理陷阱,推翻正反的结论“孙悟空更适合做老公”,二是为本方站队,凸显以对方的方式也能论证我方辩题的可行性。不仅能走出对方设置的为难情况,还能助燃我方的表现力,使论证更具有说服力。

  (三)攻辩小结

  攻辩小结作为攻辩的一个部分,但与前文的形式略有不同。攻辩阶段完成后,由双方一辩进行小结。攻辩小结的“结”包括了一辩把本方二辩、三辩在攻辩阶段中出现的论据和论证方法的总结,用归纳的的方式再一次论证本方辩题为真,本方论证的有效性;也包括了汇总、罗列对方辩手回答问题时的漏洞,反驳其中的错误,再次论证对方的辩题有失偏颇,从而肯定本方攻辩阶段的成果。

  攻辩小结时间过短,并不是辩论赛的白热化阶段,攻辩小结的作用更多是承上启下,总结攻辩中自己的成功、对方的缺点,为引出自由辩激烈的交锋做准备。也是为了弥补前文提到的“在攻辩中,攻方主要在问,而不是浪费时间过多解释问题设置的意图”这个缺陷。让观众、评委更清楚明白的理解攻辩手的问题设置也是攻辩小结的作用之一。

  通常攻辩小结中我们能看到“刚才我方攻辩一直强调……但对方辩友却一直在犯……的错误。为了能让对方辩友更好地了解事实的真相,我方设置了……以警醒对方辩友,可是对方辩友又在错误的基础上做出了错误的论断……”

  (四)自由辩论的形式

  自由辩论是指辩论双方,以每队一次派一人的方式进行辩论。正方先开始,后到反方,双方交替发言。发言过程除去第一个发言的正方只提问外,其他辩手都应该既回答对方的提问,又抛出本队的问题。双方各自累计发言时间为4分钟。如果一方时间用尽,另一方时间没用完,比赛仍可进行,时间剩余的一队可以选择继续发言也可以选择放弃时间。每方发言的人由本队自主选择,不受对手的选择限制。

  (五)自由辩论中的进攻与防御

  在看过自由辩论的形式之后,我们应该意识到,双方交替发言时,发言过程中辩手都应该既回答对方的提问,又抛出本队的问题。这是攻与立的并存状态,这也是自由辩论的一大特色,是整场辩论赛白热化的部分。它不再像攻辩中那样隐晦论证,而是大大方方反驳,堂堂正正论证的过程。这是整场比赛最酣畅淋漓的交手环节。

  1. 直接反驳中的攻与立

  在自由辩论中,最常见的是切中要害,一击即中。直接点出对方在整个辩论交锋时出现的错误和纰漏。这就体现了论证中的反驳方式之一——直接反驳。直接反驳就是引用真实命题直接确定某命题的虚假。[1]369至于在直接反驳中,我们究竟是运用演绎推理,还是归纳推理来反驳对方是没有统一要求的。比如在第二届中国名校大学生辩论赛中以“安乐死符合人道主义精神”VS“安乐死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为题的辩论中,正方提问,上海人大代表提交安乐死立法案的行为是否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反方立马反驳说,我们在做的很多事情,也许有些事情我们必须做,但并不代表必须做的这些就是人道的。比如我们要用战争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又有哪一场战争是人道的呢?[2]143-144

  反方的驳论中直接指出正方提到的那些正在做的、必须做的事情可以是不人道的,直接反驳正方想要表达的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得到众多支持就是人道的。这一次反驳不仅驳斥了正方,还为本方的论题给予了论据上的支持——不光有人支持的做法可能不是人道的,就连我们必须要做的一些事也可能是不人道的。反方的反驳干净利落,高度符合自由辩论言简意赅,又鲜明表现立场和观点,可谓是反驳与论证并存。

  2. 间接反驳中的攻与立

  间接反驳就是通过论证另一个与被反驳的命题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的真实性从而确定被反驳命题的虚假。[1]369间接反驳理论性较强,放到边进攻边防御的自由辩论中,首先需要辩手的逻辑嗅觉灵敏,能瞬间发现对方的漏洞,其次构建被反驳的论题的矛盾或反对论题要有针对性,最后清楚明白表达给对手和观众,这对于争分夺秒表演性强的自由辩能增加辩论的胜算率,所以使用率较高。

  反驳中的归谬反驳就属于间接反驳,它是为了反驳某论题或观点,首先假定它为真,然后举一个反例,最好是显而易见的反例,从反例推出荒谬的结果,再依据“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的规则,确定被反驳的观点是假的。归谬反驳是各种论辩赛中现场效果最好,最能出彩的一种反驳。

  例如在一场以“真理越辩越明”VS“真理越辩越不明”为题的辩论中,针对狡辩是不是辩的问题,正反双方均运用了归谬法。正方指出对方把狡辩都认为是辩,那么是不是说海马也是马,蜗牛也是牛呢?在正方归谬法的构建中首先假定“狡辩是辩为真”,再指出“海马不是马”、“蜗牛不是牛”的反例,依据“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的规则,确定“狡辩是辩”是假的。反方也不甘示弱立马给出正方认为狡辩不是辩,那请问试管婴儿是不是婴儿,克隆羊是不是羊呢?反方归谬法的运用与正方保持一致,先假定“狡辩不是辩为真”,举出反例“试管婴儿是婴儿”、“克隆羊是羊”,再根据“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的规则,证明狡辩不是辩为假。

  正反双方构建的归谬反驳都是通俗易懂、显而易见并且是势均力敌的反驳与论证并存,这不仅彰显了辩题的可辩性也凸显了辩论的趣味性,可见是一举多得。

  一对一攻辩和自由辩论深刻展示了“辩”字的真谛,既包括对本方观点的维护又包括对敌方观点的攻击。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辩手充分利用辩论技巧高度融合逻辑反驳和论证的方法,充分体现了逻辑能指导人们进行正确思维、判断、推理和论证的作用以及有利于人们认识、反驳谬误与诡辩的功能。攻辩和自由辩是一场辩论赛的高潮所在,看点所在。在充分欣赏辩手的高超辩论技巧的同时,我们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看到技巧深层的逻辑问题。这样才能更深刻、更有力的把逻辑镶嵌到每一个生活实例中去,才能让逻辑的推广更深入人心,才能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好的运用和发展逻辑学。

  三、总结陈词涉及的逻辑问题

  (一)总结陈词的格式

  到了总结陈词环节整个辩论赛已经接近尾声,此环节由辩论队里出场稍少的双方四辩完成,以突显辩论队的整体协作性和公平满足每个辩手的表演欲望要求。此时,四辩要在总结时统筹全局,纵观整场辩论赛的得与失,既指出对方的不足,又要求进一步论证本方辩题,起到最后的升华作用。

  (二)总结陈词的归纳升华

  从总结陈词的格式看,这又是一个包括两个环节的部分,既有反驳又有论证。反驳已在自由辩论中分析,所以在总结陈词中,重点分析论证的部分。

  1. 首尾呼应的论证

  总结陈词在赛前应该是把论证的环节部分完成,因为此环节的论证应当与一辩的立论陈词首尾呼应、应当与攻辩和自由辩论的问题设置保持一致。这种保持一致的做法也是论证的规则之一——论题要保持一致的体现。所以在常见的总结陈词中经常能看到“我方辩友已经在……方面反复举例并论证了……但鉴于对方辩友在整个辩论中所暴露的问题,我方将做进一步阐述……”

  2. 再度总结的论证

  再度总结的论证属于归纳论证,它是运用归纳推理的形式所进行的论证。归纳推理的结论是一般性知识,而前提则是有关个别、特殊事物的命题。[1]357前文提到总结陈词在赛前虽然是把论证的环节部分完成,但在比赛中,应该根据现场辩论的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在这个部分中,要做到充分总结双方的优缺点,着重凸显己方的优点和对方缺点,综合做出恰当的归纳推理。如果本队刚好是正方,四辩作为整场辩论赛的收尾者,更应该做到除了包含前文提到的方面,最好对反方四辩的总结陈词中的瑕疵再次点明并融入己方的论证当中以达到再度总结升华的作用。例如在总结陈词中出现“我方已经多次指出对方在……方面的错误,但反方四辩仍然做出了立足于错误前提的总结陈词,我方深表遗憾,只能再次提醒并展示正确的论证如下……”

  总结陈词是归纳总结的过程,是整场辩论赛再点题、再升华的部分。就像老师课堂上的课后小结一样,是整堂课的精华所在。但这个部分也是常让我们忽略了逻辑方法的一部分。因为总结、汇总在生活中过于常见。我们在生活中的大量活动都需要总结各种经验教训,提炼各种想法、态度。对于与生活实际契合度这么高的环节,我们更应该给予重视,更重视其中逻辑知识的提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现生活中的逻辑学,才能学以致用,才能服务指导生活。

  四、研究逻辑在辩论中应用的现实意义

  (一)学习逻辑的意义

  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工具。基于逻辑的工具性作用我们应该看到学习和掌握逻辑学的意义所在:它本身不能展现细致的科学知识,但能指导人们进行正确思维、判断、推理和论证。有利于人们认识、反驳谬误与诡辩;有利于人们知识迁移,用以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在前两者的综合运用之下更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

  (二)进行辩论的意义

  辩论是一个探讨真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事物的多个方面,听到各种声音,发现不同的办法,找到解决问题的多种途径,无限接近甚至触摸事物本质。辩论的目的在于培养人的各种能力,如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等,启发人们对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现象有更深层次的思考。参与辩论赛还可以培养团队协作的能力与意识,曾强人与人的沟通能力,理解能力等。

  (三)分析辩论中逻辑的意义

  不管是辩论还是辩论赛在学习、生活中都是较为常见的,提起辩论大家都能发表些看法。但当提到逻辑时,人们普遍意义上只是在生活中能运用,但是不能很恰当的对其进行表述。逻辑虽然是思维的工具,又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大众对于逻辑的认知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本文通过对辩论赛中逻辑的解构,指出辩论中逻辑的表现和用处,来把逻辑融到实际生活中来,让逻辑更准确地贴近大众生活,引导大众认识、理解、运用逻辑,提高学习逻辑的兴趣,起到推广逻辑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普通逻辑编写组西苑出版社普通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
  [2]余培侠舒林正方反方评方一历届国际大学生辩论词精 选评析[M].北京:西苑出版社, 2001.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碧泉书院
原文出处:陈宝爱,姚从军.逻辑在辩论中的应用[J].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2019,37(0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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