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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我”“小我”关系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2-20 共36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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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我”“小我”关系论
  
  作为方东美人生哲学的形而上学的基础,生命本体论不但避免了主客二分思想的弊端,成功实现人生意义价值与现实生活的融合,而且使人与宇宙,人与社会的和谐一致成为题中之义。方东美的生命本体有两层意义:一是指个体的“小我”生命,二是指宇宙、社会的“大我”生命。方东美的基本致思方向为:将个体生命的理想和对至善至美的目的性追求绝对化、普遍化为宇宙、社会的普遍生命,使其成为全的、圆满无缺的、无始无终、至善完美的存在。
  
  这一普遍生命非超绝于现象界之外而是内蕴于世界万物,在生生不息,转运不穷之中融汇个体的小我生命,从而实现小我生命意义、价值的安置以实现个体生命的提升。这种思辨性的循环性论证构成了方东美人生哲学的重要内容。
  
  首先就“小我”生命与宇宙“大我”的关系而言。方东美认为贯穿宇宙,旁通统贯的普遍生命之流为至善纯美,个体只要与这种生命之流的大化流衍,一体并进,就可以继善成性。“宇宙之至善纯美挟普遍生命以周行,旁通统贯于各个人,……他的生命感应能与大化流行协合一致,精神气象能与天地上下同其流,而其尽性成物更能与大道至善相互辉映。”
  
  方东美在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宇宙的普遍生命是个体生命的价值来源,人只有融身于这一生命之流,才能成就完美人格,说明了人的意义与价值的实现途径;二是指就个体而言,他有自身的意义与价值,虽然他融身于宇宙的普遍生命之流,但其个体的存在并没有因此而消解,普遍本体对于生命也并没有凌架威压之势,个体并不是本体生命借以实现自己的工具和手段。相对于西方宗教对人的凌驾以及实体形而上学对人的威压,方东美的如上思想有更多的人文主义的关怀和气息,避免了个体处于一绝对本体(主宰)之下而导致的消解,以本体论的形式确认了个体的存在价值。
  
  人与宇宙是互动的,而不是单纯的受动与施动关系。宇宙生命赋予“小我”生命意义与价值,而宇宙生命之意义又因个体生命而完善。“正因为自然与人浩然同流,一体交融,均为创造力的一部分,所以才能形成协合一致的整体,如果有人不能充分实现自我而有缺憾,也就是自然缺憾,宇宙生命便也因不够周遍而有裂痕。”
  
  乍看之下方东美似乎有夸大个体小我对宇宙生命的决定作用的嫌疑,但做进一步分析则可知,方之本意不是在于突出宇宙对于个体的依赖性,而是在于说明个体生命对于宇宙生命意义的彰显作用。宇宙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总是相对于具体的个体而言,每一个个体生存处境的不同,造成其生命理想与价值追求的不同,从而使宇宙生命所展现的意义与价值不同。也就是说,人的意义与价值是普遍生命赋予的,那么,普遍生命之流对人具有绝对意义域的含义。
  
  这一意义域由人而彰显,这一彰显活动中所得的普遍生命应该是完全、完整的,但由于每一个个体具体的生活处境的不同从而导致对宇宙生命之流的领悟不充分,使生命之流的彰显存在缺陷。
  
  可见,方东美的普遍生命本体作为绝对意义域是预定的,即一次性生成的,本身自足完美的。人对普遍生命的超越、领悟只存在程度上是否完美的问题,而不存在普遍生命本质上是否完美的问题。因而没有历史性,脱离了具体的社会处境,不能再生成。
  
  人与宇宙生命相互融合,一体俱化,形成广大和谐的系统。宇宙生命对人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提供成就完美人格的形上基础,而且在于对人的永恒渴望和无限追求给出积健为雄的解决之路,使人在宇宙生命的流变不已、生生不息中获得永恒,达到无限。人有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是必死者,但渴望永恒,突破有限以达到无限,却是人类亘古不灭的愿望。对于人的永恒性追求,西方基督教将希望寄于上帝的拯救,以为一旦成为上帝的选民,即可进入天堂,而东方佛教则以忽视此世走向涅般,二者都是将希望寄于超验的世界,从而忽视人的感性生命和现实生活。现代西方哲学(如存在主义者)注意到这种永恒之路的寂灭,以及注意到超越有限的虚幻性而走向悲观主义。实际上,死亡是人作为存在必须面队的,是人的宿命。意识到死亡是人意识到自我,反思自我和重构自我的开始,海德格尔就是通过“向死而生”,激发人直面存在和真实的勇气。
  
  人面对死亡(非存在)时有两种反应,一种便如海德格尔所期望的那样以积极的态度寻求自我的重新确立,寻求生存的勇气,另一种便是彻底的失望,根本放弃对自我的思考,消极地顺从命运,或者走向彻底的绝望,走向生命的消解与沦丧。意识到人的有限性是恐惧的,关键在于人面对这种恐惧的态度,是彻底放弃还是坚持真实。
  
  生存或死亡,这才是问题所在。与西方哲人将目光投向彼岸或彻底放弃的态度不同,方东美对这一难题的解决充分运用了其生命本体论的能动性与创进性,通过个体与宇宙的上下同流,通过宇宙生命流转不息,而使个体生命生生不已,既不否认个体感性生命和现实生活,又使个体生命与宇宙生命一体俱化而达永恒,这显然是一种积健为雄的乐观主义道路。
  
  其次,与个体小我生命相对的还有社会大我生命,二者关系即所谓群已关系。小我作为普遍生命之流中的一员,一开始便具有内在的价值和尊严,这种价值不仅是相对于宇宙大我而言,而且同样表现于社会大我之中。个体对于社会而言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社会作为个体存在的居所,并不对个体构成威压,社会的存在不能取消个体。中国传统哲学一直很重视群己关系的处理。无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还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向我们昭示这样一个事实,古代社会中群己关系虽然以“己”为出发点,但其最终落脚点却是社会,以修“己”
  
  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个体只是社会群体及规范中的符号,无自由与自主。方东美坚持了个体小我的卓然自立,“凡个人之人格,却其卓然有所自立,而不以之图者,必其人之知能才性所不足,而其思想发展尤未臻成熟也。”个体以实现自己为自觉的目标。
  
  任何人都不是作为孤独的个体单独存在,人处于社会中,就必然面对如何处理个人和他人的关系。个体的卓然自立是否意味着他人的消解?方东美认为个体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他人价值的否认和忽视,相反,每一个体我们都应了解。他说:“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包含着一个伟大的精神使命,那就是推己及人,实践广大的爱心,不仅是对我们自己的人性要完成实现,就连所有他人的人性,以及其它物的物性,也都要充分实现……这就需要走出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同时为其它每一个体着想。”
  
  既然人都需要他人,绝对孤独的个体不可能生存,他人对个体而言是一种有意义的在场,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应该是利用与被利用,征服与被征服的功利关系,而应是一种平等的交流与对话,理解与倾听的关系。前一种关系实质是以“我”为中心,把他人客体化对待,其结果必然是人际关系的异化。方东美正是看到这种“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人际关系的弊端,因而希望通过推己及人的方式实现人与人的交流与对话,达成人际的相互理解,走向人与人的和谐共处。方东美的本意是既要彰显个体的价值、尊严和独立性,又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但是推己及人的构想并不能真正实现这一理想,因为“推己及人”中所推的“己”俨然将自己置于优越地位,他人则是被同情,被施舍的对象。同时,“为其它每一个体着想” 忽视了个体与群体之间应存在的适当的张力,必然导致个体淹没于社会中,尤如滴水汇入海中。在群己关系上,虽然方东美以强调个性的独立性和个体人格的完善开始,但是其最终目的是推己及人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返回到了中国传统的路子。其中原因颇值得玩味。西方哲学自文艺复兴以来,在群与己,社会与个人之间,虽然不排除群体利益以及社会对于个体的作用,却一直把个性人格的自由和个性主体的高扬作为主旋律,与方东美的个体性转向并最后却归依于群体性原则表现出不同的致思趋向。在近现代中国,群己之辨已然展开,尽管反对专制主义和思想启蒙的历史要求,使近代的思想家将个体原则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在总体上,个体原则或多或少仍从属整体原则。不仅方东美等新儒家是如此,就连胡适、章太炎等西化论者亦为这样。以胡适为例,他曾批判专制主义“摧残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但在群己关系上,却一再强调小我对大我所承担的责任:“我这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的责任。”
  
  这其中除了具体的社会原因外,传统思想的影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近代中国,思想家的思想无论多激进,都在不同程度受传统因素的制约,传统中注重群体原则的趋向必然也就渗入到他们的血液中了。
  
  人、宇宙与社会的关系构成方东美人生哲学的重要内容。在生命的大化之流中,人与宇宙,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和谐圆融的状态,而不是多方敌对的冲突与竞争关系。而且,若仔细考察方东美的论述就会发现,在人与宇宙和人与社会的关系中隐然存在一个逻辑上的层递关系:个体生命在与宇宙普遍生命的共进中不断提升与超越,实现完美人格,即大人、神人、圣人等有高洁境界的人,而且这种完美人格又在社会的和谐中感染他人,通过推己及人,求得一种精神人格的现实作用。前一阶段体现了生命精神超越的维度,后一阶段则体现了生命精神内在落实的要求,二者统一构成人的生命本体的完整的活动,否则就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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