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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各国应对欧债危机的措施及成效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2-28 共33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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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章 欧盟及各国应对欧债危机的措施及成效

  5.1 欧盟及各国应对欧债危机的措施。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不断发酵,不但引发欧洲金融市场动荡,导致欧元区国家经济增长乏力,也加剧了危机国的政治动荡。而且它似乎甚至动摇到欧元区的根本,使人们对这种区域货币一体化联盟的存在和未来产生怀疑。面对危机,欧盟及各国积极应对,采取各种对策抑制危机并防止其进一步蔓延。具体救助措施如下:

  (1)针对危机直接注资进行援助。欧元区国家对发生在自己境内的危机直接出手救助,具体手段是通过注资和发行欧元债券两种方式。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欧洲央行自然起到关键作用,因为欧洲央行可以通过制定解决方案,直接参与,效果应该是最直接的。所以,危机爆发后,欧洲央行宣布:取消特殊时期特殊国家信贷抵押的信用等级审核,从根本上降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调低评级的冲击,此外,欧洲央行还大量购买欧元区成员国的政府债券。这一切都是为帮助欧洲国家度过难关做出的积极应对措施,使市场规避风波,提升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欧元区国家也积极互帮互助,特别是经济实力较强的德、法两国积极援助他国。在欧元区实际开展的注资自救的过程中,2010 年 5 月,德国国会通过了向希腊提供总额为 224 亿欧元的紧急救助方案。随后由于欧债危机持续深化并进一步在欧元区内的传导,需要援助的国家增多,因此不止欧元区内国家,包括 IMF在内的世界性机构也加入了对危机的救助行列。欧债爆发两年后,欧盟与 IMF联手联合制定了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FSM),该方案设定的基金计划总额为 7500亿欧元,来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欧盟国家提供为期三年的资金,共计约 0.45万亿欧元,这是根据政府间协议而定的额度;欧盟提供 0.6 千亿欧元以支持基金,这部分资金是从金融市场筹集的;其余的额度由 IMF 来完成。2012 年 10 月,该救助机制正式启动,开始对危机重债国提供资金援助。这些举措提升了国际社会对欧元区的信心,降低了危机传导的速度[14]

  除了直接提供资金援助外,欧元区国家还商议通过发行欧元债券的方式来解决部分融资来源。欧元债券的发行模式可以使用"双轨制",即各国不仅可以发行本国国债,也可以设立一个统一的欧债发行机构,在欧元区发行统一的债券,而且统一债券和各国国债可以转化,其比例由各国自行商议决定。舆论普遍认为这是一种更加方便的融资渠道,但后来由于各国意见不统一,最终导致该项提案没能得到通过。

  (2)欧元区各国纷纷实施紧缩性财政政策,目的是为降低债券投资者的风险预期,提高了市场融资能力。众所周知,引发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的很重要的因素就是长期以来各国实行高福利政策,长期以来各国政府为维持高福利的社会体系支出和社会保障金支出,均超过欧盟的《稳定与增长公约》中规定的占财政支出和 GDP 的比例。希腊爆发严重债务危机后,为得到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助,希腊政府承诺采取严厉的财政紧缩措施,在未来三年内削减财政预算300 亿欧元。西班牙政府也采取包括削减公共开支、提高增值税税率等紧缩政策,来消减政府的财政支出。此外,葡萄牙、意大利等国也纷纷公布了赤字消减计划,就连欧盟中经济实力最强的德国也开始宣布从 2011 年起大规模实施财政紧缩政策来削减赤字。各国采取紧缩财政政策,目的是希望通过缓解的财政状况,缓和经济危机。

  (3)欧洲央行出台"无限量"的购债计划。为提升市场信心,恢复市场秩序,减轻重债国负担,使其经济保持平稳甚至增长,欧债爆发三年后欧洲央行推出无限量债券购买计划,规定购买的债券没有数量限制,且不对收益率设定上限。

  而且允许在国债购买时使用所有货币计价的市场债券工具作为抵押品,债券将全部冲销。此举的目的实际上就是缓解市场担忧情绪,降低市场的融资成本,重建债券市场秩序。

  (4)加强财政金融监管。本次主权债务危机在短时间内快速传导到银行和金融行业,使得欧盟意识到有必要加强对金融监管机构。于是开始加大对欧元区成员国的预算监管,并对成员国的经济政策进行监督。希望通过加强成员国间的跨国监管和跨国协调,能有效抑制债务危机的金融传导。欧盟国家致力于财政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2011 年 11 月,欧债危机爆发两年后,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系列建议,获得了欧盟财长会议与会者的支持,其中较为着名的是"六个立法建议",以及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的决议。为了预防与及时纠正财政赤字过大问题,整顿欧盟各国的财政纪律,严格要求成员国债务规模不能超过 GDP 比重的60%,即使其赤字比重低于 3%,也要求必须将债务降到 60%以下。[15]

  (5)银行业的救助措施。银行业是金融体系的中心。欧债危机爆发后,IMF和欧洲银行监管机构要求欧洲银行业补充足够的资本,因为只有提高危机国家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才能有效应对债务危机的传导。据 IMF 估算,欧洲银行业需筹集到 2000 亿欧元才能应对欧债危机。欧盟要求欧洲银行业按照 2011 年实施的《巴塞尔协议 III》(即资本充足协定)中的要求,在 2019 年前筹集到 4600 亿欧元保障银行业的资本金,用以降低银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因此欧洲各国积极地在欧元区内吸纳资本、在欧元区外寻找投资者,甚至将目标放锁定在拥有大量外汇储备的经济高速发展的亚洲发展中国家。在积极补充资本金的同时,各银行还努力减少银行资产负债,将业务杠杆率调节到最合适的值。欧洲各银行剥离去杠杆率较高的业务,关闭高风险业务等。与此同时,精简机构已经是很多欧洲大型银行的必由出路,据普华永道统计数据显示,2011 年末欧洲银行业出售约 300 亿欧元的资产。欧元区各银行 2014 年预期将出售 800 亿欧元非核心业务的贷款。[16]

  5.2 应对欧债危机措施的效果。

  欧盟及各债务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金融市场。欧元区包括通货膨胀率和预算赤字等在内的一些重要经济指标趋于好转,市场投资者的信心也在恢复。特别是 2011 年出台的欧元稳定机制(ESM)填补了欧元区救助机构上的缺失,该救助机制的实施对增强国际市场信心起到了关键作用。一些国际评级机构也对此作出了 AAA 级的最高评价。同样,欧洲央行的"无限购债计划"推出后,市场也作出了积极的反应,使得一些深受债务危机困扰的国家,如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国的融资压力得到明显缓解。2013 年 12 月,爱尔兰在接受救助 3 年后,宣布正式退出救助,这也是第一个退出救助的欧元国家。这也就意味着爱尔兰的债务危机已经暂告一段落。正因此,有人甚至得出了"欧债危机现拐点"的论断。然而,虽然欧债危机暂时摆脱了"坠崖"风险,但是事实上风险依然存在,这是因为:

  首先,欧盟及各债务国采取的一些措施是临时性的救助措施,没能根本上解决问题。以欧盟和 IMF 为主的救助贷款等为欧洲的金融体系注入了流动资金,但这些资金并没有真正进入实体经济,没有拉动经济的增长。临时性的救助措施只是暂时延缓了债务违约的时间,并没有根本上解决欧债危机。

  其次,虽然希腊等几个危机国均出台了相对严格的财政紧缩计划,但其中增税减支、冻结养老金、减薪裁员和提高退休年龄等措施因为会损害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从而招致国内民众的剧烈反弹。2010 年希腊爆发大规模的罢工游行,其他欧猪国家也同样爆发了罢工潮,因此实施紧缩财政政策面临不少阻力。另一方面,财政紧缩的措施还会暂时性的抑制一国经济的增长。财政紧缩导致短期经济下滑,失业率进一步上升,反过来又增加了紧缩计划的执行难度。

  最后,虽然欧盟有 25 国已经就财政联盟达成初步一致,于 2012 年 3 月签署了《稳定、协调与治理条约》。但从细节来看,新的《稳定、协调和治理条约》

  中所说的结构性财政赤字概念比较模糊,没有较好的可测量性。而且,短期内发行统一的欧元债券不具备可操作性。因为欧元债券表面看是欧元区国家相互担保,而实际上是信用好的国家为信用差的国家做担保。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法德等北欧国家的融资成本,进而遭到核心国的抵制。而且需要统一的发行机构和立法程序才能发行欧元债券,欧元区各国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来进行准备。

  综上,欧盟当前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都只是缓解了欧债危机的压力,没有触及到危机的根本。要从根本上解决欧债危机尚需欧元区国家建立某种程度的财政联盟,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形成统一。需要通过对经济体系、劳动力市场和税收体制等问题进行改革,从而缩小区域发展差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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