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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多规融合实证分析

来源:未知 作者:陈赛楠
发布于:2016-11-23 共23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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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浙江省嘉兴市多规融合实证分析
  
  6.1 嘉兴市概况
  
  嘉兴市位于我国东南沿海、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南翼杭嘉湖平原腹心地带,是长江三角洲重要城市之一,也是东部沿海典型的快速城镇化地区之一。
  
  市境介于北纬30°21′~31°2′与东经120°18′~121°16′之间,处于江、海、湖、河交汇之位,与上海、杭州、苏州、湖州等城市相距均不到百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嘉兴市下辖嘉兴市区和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等五个县(市),陆地面积3915平方公里,市境海域4650平方公里。市城嘉兴土地类型多样,田、地、水、山、海兼而有之,水系发达,田、地、水交错分布,形成“六田一水三分地”.嘉兴市气候上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5.4℃~16.4℃,无霜期多年平均为234天,全年日照在2007--2179小时,年降水量1100毫米左右。
  
  6.2 多规融合试点
  
  2014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浙江省嘉兴市为首批“多规合一”试点市。总体来看,各部委对嘉兴市“多规合一”试点规划编制目的、要求和内容基本一致,都将2020年作为近期规划期限,并展望至2030年,重点做好“多规合一”指标信息平台搭建、指标体系构建以及相关机制的建设。
  
  6.3 嘉兴市多规融合实现技术路线
  
  6.3.1 统一编制标准
  
  1、规划期限
  
  统一规划期限,有利于提高各规划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了规划目标的统一。嘉兴市统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的规划期限,规划期至2030年,近期年为2020年。各项目标和指标重点做实2020年,展望2030年。
  
  2、基数数据
  
  采用统一口径的底图、人口、经济社会、土地等基础数据,以实现“多规合一”编制基础的统一。空间基础数据以全市完成的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基础,形成统一的空间数据体系。全域范围内的现状数据以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经基数转换后的成果为基础,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内部参考建设部门用地细分。空间数据坐标体系统一转换为西安1980坐标系,按照市、县、镇确定不同层级“多规合一”比例尺精度,并达到管理要求。
  
  3、用地分类标准
  
  研究制定“多规”用地分类的内涵和使用范围的统一标准。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分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标准规范,构建相互协调的用地标准体系。
  
  6.3.2 统一规划目标
  
  遵循评价导向性、发展创新性、指标全面性、数据可行性的原则构建指标体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融合”和“多规合一”要求设定指标体系,改变建设发展过程中资源过度消耗、空间无序开发、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掣肘,初步确定六大类三十一个“多规合一”指标。
  
  其中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指标共计 5 个,分别是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国土开发强度。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需要,尚需补充纳入 7 个,分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标准农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存量土地供应占比、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村庄减量规模比例、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按类别分,共计 3 类 12 个,已明确至2020 年的目标有 8 个。
  
  6.3.3 统一技术标准
  
  结合用地空间布局和规划空间管制要求,统筹各部门的实际管理需求,在确保各项约束性指标完成的前提下,划定保护红线和发展边界。
  
  6.4 初步成果
  
  各部门在统一的规划基础数据平台之上,运用Arcgis的叠加分析功能,将经过转换衔接后的经济发展、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图件进行叠加分析,形成“多规合一”有关初步成果。
  
  6.4.1 基本农田布局
  
  在套合叠加分析基本农田数据库和土地规划数据库的基础上,同时根据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不低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30%的要求,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则,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最终划定基本农田2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82万亩。
  
  6.4.2 环境功能区划定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需要严格保护的生态用地,重点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地质遗迹保护区等具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价值的区域进行保护。
  
  6.4.3 重大战略平台布局
  
  根据嘉兴市产业发展类型和重大产业发展区块分布,从各项建设规划中提取出重点建设工程和产业重点发展项目,结合现有产业区布局,和“十三五”期间发展方向,确定产业规模和产业用地性质,规划引导产业合理集聚,划定产业集聚区和产业用地发展边界。
  
  6.4.4 城镇增长边界划定
  
  城镇增长边界是可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与不可进行城镇开发建设的界线,应当在城镇规划区内划定。按照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科学论证城镇远景空间结构、规模和资源环境限制的基础上,遵循促进城镇紧凑布局、集约高效的原则,确定城镇增长边界。城镇增长边界划定应结合城镇发展方向、形态、布局和有条件建设范围,不能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指标,并预留一定的规划弹性空间。
  
  6.5 嘉兴市多规合一评价
  
  嘉兴市本次“多规合一”试点,重点突出宏观引领(战略、目标、格局、规划内容),各规划布局协调一致,不取代任一法定规划;成果吸纳各规划核心要素、取长补短,更加注重规划的融合过程、编制方式。本次试点初步成果也表现了可操作性和直观性强的特点,各规划的规划成果必须实现“图数一致”,规划基础数据和成果完全、准确地落实到具体图斑。
  
  从“多规合一”叠加示意图综合分析来看,基本实现了“城规定布局、土规定规模、生态定底线”的理念,保护性资源空间与经济建设发展空间基本能实现衔接融合,部分建设区块与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生态控制红线冲突区域,将本着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对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确保生态安全底线不突破,划定的城镇增长边界也为将来的城镇建设发展预留了一定的发展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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