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结论、建议与展望
7.1 结论
本文在全面分析国内外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现行的规划体系,重点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研究典型,从两规编制体系的对应关系、技术基础、编制内容和调整方式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研究,并以嘉兴市“多规合一”作为实证分析,希望能为正在推进的“多规融合”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主要结论和创新如下:
1、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规划技术基础协调是开展“多规融合”的前置性、基础性工作,“两规合一”也是“多规融合”的核心技术内容。包括规划基数融合、用地分类标准衔接、空间布局融合等。
2、“多规融合”工作最大价值在于促进政府科学行政、提升政府行政效能,重点在于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建立空间信息技术平台或规划管理“一张图”系统将是该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核心成果。
3、“多规融合”并不一定要将多种规划合成一个规划,而主要是指各相关规划在内容上进行协调统一,即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划基础、统一规划目标、统一空间布局等,强化各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最大限度减少各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实现各类规划在内容上的实质性统一,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与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同时,规划编制体系、协调机制、标准体系、法规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也必须同步跟进,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并发挥龙头作用。
7.2 建议
1、以“三规合一”为基础,推进“多规融合”.目前,我国规划多而无序,体系繁杂,各项专项规划彼此孤立,对规范管理和实时操作都造成了一定困难,因此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不应单纯局限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而应该以“三规合一”为基础,进一步促进产业、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绿化、交通、环卫、旅游、水利、市政等多项专业规划的相互协调,由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共同承担。
2、加强顶层设计。部门利益分割是实现“多规融合”的最大制约因素,建议将分属不同部门的规划机构进行整合,成立由各级政府直接领导的空间规划管理机构,如规划管理委员会等。
3、加强法律制度保障。建议从法律地位上对“多规融合”进行支持和肯定,国家层面应将“多规融合”工作适时纳入立法范畴。
7.3 展望
在我国当前的行政体制下,对于“多规融合”(协调或合一)而言,尽管规划技术创新是前置性的、基础性的,但机制或制度创新才是确保“多规融合”工作得以有效实施推进的根本保障。由于我国现行空间规划体系是依据行政体系设置的并行体系,行政部门分割导致横向规划间的协调成本巨大;与此同时,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我国并未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完备的“多规融合”管理体系,在多部门管理的客观背景下,要真正实现一个规划“一统天下”并不现实。现阶段,我国“多规融合”的工作多为地方政府自发开展,由于上级行政单位“多规融合”
工作的缺位,地方的“多规融合”工作往往缺乏明晰依据,在此背景下,加强地方各空间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以协调地方行政范围内“多规”的矛盾,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往往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建立有效的规划组织协调机制乃至规划制度创新,通过规划组织者、编制者、实施者的协同努力,最大限度地进行多部门沟通和“多规”间协调,对于开展“多规融合”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致 谢
近三年的硕士在职学习即将结束,看着自己写作的论文即将付梓,内心满怀感激与不舍,回首在地质大学与各位老师和同学共度的时光,内心充满温暖和感动。从开始写作至论文最终定稿,花费了我近一年来所有的业余时间。作为一名在职硕士研究生,在忙于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学业,难免有些力不从心。特别是毕业论文,如果没有导师的督促、指导,想要完成这篇论文是难以想象的。在这过程中,我最要感谢的是我的指导老师吴克宁教授和校外指导老师左玉强高级工程师,他们为本论文研究方向的选择给予了指导性建议,为研究方案的确定奠定了基础,并始终密切关注本研究的进展。从研究方向的确定到最后撰写成文,无不凝聚着导师们的心血。通过论文的撰写,我更系统、更全面地学习和掌握了国土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这将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受益匪浅。在此,谨向辛勤指导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和致敬。
感谢学习期间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的领导、同事给予我的莫大支持,感谢所有的授课老师,感谢教助老师王丽娜,是你们让我能够静静地坐下来,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更多的营养。
感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给我提供了一个学习平台,能够让我有机会在工作以后能够继续坚持理想,收获知识,认识良师。作为一名在职的普通国土人,我不仅觉得自己知识有了一定的开阔和积累,同时在为人做事、思考问题方面也有长足进步。
最后,衷心地感谢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专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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