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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庭前会议相关问题分析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07 共17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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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之所以将刑事审判庭前会议制度作为我硕士论文题目,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第一,刑事审判庭前会议制度的增设对于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意义非凡,有必要对庭前会议制度的立法本意和理论基础做更加深入的梳理,为法律学界更好地探寻合理的理论根基;第二,庭前会议制度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刚刚试行的制度,尽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种种法律适用问题,但是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在实务部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问题,学界有必要在理论上理清庭前会议制度的理论基础,并通过比较和借鉴国外相关司法实践经验,探索完善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有效路径,使之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更好服务国家法治建设。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不仅仅普遍重视刑事审判结果的公平正义,他们还更注重诉讼活动的程序正义、人权保障、诉讼效率以及程序价值等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论证。西方学者对程序正当性的研究,最初是基于探究人类自身的命运和前途。这些学者们提出了很多法律思想和理念,为刑事程序法制度创新,司法实务应用提供了理论参考,后来的很多改革和制度设计的变迁,都受到西方学者法律思想的影响。

  国外对程序法的探索,不会只停留在书本上,在深厚理论的支撑下,在西方国家,程序法都普遍比较发达,也是最早将程序正义理念适用到具体制度设计上来的。庭前准备程序的出现,备受期待,被赋予较大的价值期许。国外关于庭前准备程序的司法实践都比较成熟,为我国的程序设计和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国外学者们主要是从宏观上对研究刑事审判,学者们对具体微观上的程序设计论证比较少。根据现有的资料看,国外学者并没有对刑事审判庭前会议的性质和目的功能做较深入地研究,原因在于两大法系审前程序建构的差异性、庭前准备或审查的具体方式多样化,庭前准备程序囊括了庭前会议、听证或协商等。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刑事审判庭前会议制度也做了专门研究,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提供了有益的准备。研究成果主要以论文的形式出现,并且着重从审前程序、庭前准备程序或者庭前审查程序等角度出发来研究。近年来,学者们对这一部分的研究有所突破,特别是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的陆续出台,学者和实务部门对于庭前会议制度这一课题的讨论就变得更加的激烈了。

  关于刑事审判庭前会议制度的研究,在近段时间主要集中在对相关条文的解读和评价中,大多数认为这一制度的设立起到了一种“减负”的作用,能够起到有效沟通和协调的目的,对于提高庭审效率有很大的意义。虽然国内学者对庭前会议制度的增设大都持积极态度,但是,对庭前会议制度的具体构建,如庭前会议的召集人、主持人、庭前会议的功能扩大化等问题,学界分歧颇多。目前,国内学者对庭前会议制度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庭前会议的功能集成化、效力扩大化的研究较少。即使有所涉及,也只是浅尝辄止,理论深度不够,支撑学说的理论根基有待深入。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本论文的完成主要采用了法解释学方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和文化背景分析方法。通过对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进行梳理,结合现实法律规定,从庭前会议制度层面入手,挖掘内在的立法本意,再通过对国外相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分析我国刑事审判庭前会议制度的现状和未来,挖掘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遇到的瓶颈,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方案。

  四、内容结构及主要观点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对庭前会议制度进行总括性概述和梳理,包括概念、界定及特点。论述庭前会议的功能预期及应然价值取向,目的在于为下文分析现状、比较借鉴和对策应对做基础性理论探究和挖掘。然后考查目前我国刑事审判庭前会议制度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通过比较考察国外庭前准备制度、庭前审查程序和庭前会议制度,分析其优点和缺点,以及对我国完善庭前会议制度的借鉴意义。最后得出结论:要完善我国庭前会议制度,先要从思想上改变,要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在立足国内司法实践的前提下,兼顾公平和效率,注重协商和调解,矛盾和纠纷解决可从庭前准备就开始。笔者认为,要使庭前会议适用规范化,庭前会议可由庭审法官主导,有法官助理具体操作的制度构想。另外,笔者还提出,可借鉴国外的庭前准备中的听证和协商的经验,强化控、辩、审三方沟通的机制,使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达到最大化,保证庭审集中化能够实现,为庭审直奔主题而减负,提高审判质量和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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