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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心和慈善教育的思想探源(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1-18 共65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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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重视有价值遵循和教育旨归的情感教育并不困难,这是中国传统教育的特色所在。中国的传统教育把人设计为一个情感本体,把培养善良、无私、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的情感作为其价值实现。道德情感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人的同情、分享。根据霍夫曼的研究,儿童在两岁之后才能将以自我为中心的同情发展成为对别人的同情。六岁之后又进一步发展成为对别人普遍痛苦的同情。在我国当前的学校教育中,从小学开始,学生的课业负担就加重,缺乏和父母、老师及同伴之间的交流,缺少参与到社会实践的机会和兴趣,也自然缺乏对于周围人或者陌生人的关心和关爱。在学校中,以分数为唯一的衡量标准来评价一个学生,本身就是非常片面的,这种评价模式也会导致学生的眼界、胸襟十分狭窄,并影响其情感世界。所以,道德情感不仅是道德认知的产物,也是人的情感系统本身的升华,道德情感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就是人的社会性发展,特别是德性形成的情感的发展。

  道德情感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就包括对人的同情关怀感,体贴仁慈感,友谊真诚感和善解人意的挚爱感等。同情是道德情感中的核心部分。孔子提出的仁爱之心,人们常说的恻隐之心,它本质上就是同情心。西方也有很多人文主义者关于这一点的名言。例如“对不幸的人给予同情,是一种德性,谁都应该具有这种德行--尤其是那些曾经渴望同情,并且体会到同情的可贵的人,”“通过同情去理解并且感受别人的痛苦,自己内心也会丰富。”等等。同情关怀就是对他人不幸遭遇产生共鸣并对其行动的关心、赞美、支持的情感。具体表现在能理解他人的思想,感情和愿望,并给予道义上的积极支持。①没有对他人的同情之心,不顾及他人的需求和利益,也就没有道德可言。从小培养儿童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对遭受不幸人群的支持,这其实也是一种慈善之心,普及慈善教育,也是为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打下基础。

  2.2 西方利他主义价值观视野下的慈善心及其培育。

  2.2.1 利他的内涵。

  慈善是基于人发自内心的一种同情心,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给予他人以物质帮助或精神关怀。在西方文化中,慈善之心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利他之心。根据 1999 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对 altruism 这一词条的定义,altruism 即利他主义,是一种形式上和利己主义相对立的道德原则和道德理论。这种利他主义的特点是,从某种所谓人的本性出发,比如爱心,或者是为了更有利于实现个人利益而要求关心他人利益,甚至为了他人利益可以牺牲自身利益。利他主义一词,源于拉丁语 alter,意思是他人的。19 世纪着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孔德明确把利他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引进伦理学体系。利他主义包括仁爱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两种表现形式。表明的是一个人对他人的无私行为。孔德认为,人的本性既是利他的,同时也是利己的,人类生活的主要问题就是需要用利他行为去克服利己行为。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会越来越追求为无私的精神,不被利己的本能驱使。

  对于利他行为,心理学、生物学、经济学、伦理学等不同领域都有着深入的研究:

  威尔逊在《社会生物学》中提到有关利他行为的生物学观点。利他行为在他看来,是由基因安排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复制和保存自身的基因。①个体是生活在一个讲求合作的社会里,天生的社会动机要比自我中心更重要,能够更好抵抗自然环境中的敌人,也有利于满足基本的需求。而合作、利他的个体更容易存活下来,并把这种基因传给下一代。经过人类无数代的繁衍,这种利他动机就被保存下来了。亲代对子代的自我牺牲就是利他主义,当一个个体能为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个体做出牺牲时,这就变成了利他主义的行为了。

  就心理学上来讲,对于利他行为的研究侧重于外显的行为。利他行为有着一个相似的概念,那就是亲社会行为。一般来说,亲社会行为指的是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是指对他人情感和思想的移情为前提的,有益于他人的活动,例如助人、共享、合作、谦让、利他等行为。美国心理学家霍曼斯则用社会交换理论来解释利他主义行为。他认为,人与人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交换关系,人类不仅交换金钱等物质产品,也交换社会性的物质,如信息、情感、服务等等。人们通过交换获得一些东西,同时也会失去一些。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人们的这种交换并非有意识的行为,但可以依此来分析人们的行为。虽然利他者表面上只有付出没有收益,但其实利他者实施利他行为后内心获得满足感和自我肯定,就是内在的一种收益。

  而伦理学中提到的利他主义则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品德。不允许有任何的利己行为掺杂其中,认为只有无私、利他才是道德的。但是,一个人为什么能够无私利他呢?大多数伦理学家认为,利他行为实质是对完善自我人格的追求,或者说是道德的内在压力。康德曾经说过“借我的人格,把作为一个灵物看的我的价值无限提高了。在这个人格中,道德法则就给我呈现出一个独立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于全部感性世界以外的一种来。”②伦理学的这一解释太过强调自我的牺牲精神,忽视了合理的个人利益,但也从侧面反映出这是一种明显的利他行为。另一种社会规范理论认为,人的行为都是按照社会倡导的、赞许的准则而进行的。

  人之所以会帮助别人,是因为他们遵守了要求帮助他人的社会规范,利他行为则是个体学习了这些社会规范并将其内化的结果。个体接受、遵守、服从哲学社会规范就意味着自身的行为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相反,如果拒绝和违背这些社会规范就会遭受非议,被社会排斥甚至受到惩罚。与利他行为相关的社会规范主要包括社会责任规范、社会个人规范以及人道主义规范等等。

  2.2.2 利他与慈善教育。

  不同理论派别的学者们对于利他行为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观点,但总的来说,利他行为是一种提供时间、能量、资源来帮助别人,同时不期望任何回报的自愿的、无私的行为、它需要满足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利他者的行为是自觉自愿的,而不是被外界环境强迫,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第二,利他者的行为是以给他人带来利益为目的的;第三,利他者不带有任何目的、企图,不期望他人的回报;第四,利他者本身也要付出一定的损失,这种代价可能是物质方面的,也可能是精神方面的。①只有满足这四个特征才能成为真正的利他行为。1接受并很好诠释、实践利他主义,那么他才会去做对他人有利的行为,去帮助别人、关怀他人。利他之心和霍夫曼的移情也有类似之处。移情被认为是利他行为的重要中介和动机,指的是人在察觉他人情绪反应时体验到的与他人共有的情绪反应。人的移情有一定的先天基础,也更取决于后天的发展。移情和对人的关怀是相一致的,关怀是一种道德要求,关怀要求我们时刻为他人着想,更像是特定情境下的移情的延伸。面对处于困境需要帮助的人群的时候,能够对他们施以援手,这被认为基本的道德认知,但如果相反没有去帮助他们,心理会产生愧疚感。

  利他行为也包含很多方面的内容,例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慈善捐助、义工志愿者等等,这和慈善其实是不谋而合的。现代生活方式的改变给青少年的情感发展带来了一些缺陷。如社会对儿童的宽容和家长对孩子的溺爱,使得孩子们冲动、任性、缺乏自制力,加上现在独生子女占多数,很多孩子只要求别人爱自己,而想不到去爱别人。导致的结果就是,“薄情就会产生冷漠,冷漠就会产生自私,而自私自利则是残酷无情之源”.信息化社会,儿童接受知识的途径更多,范围也更广,对于这样的教育对象,老师们教授知识较以前可能更容易,但是也会觉得这样的孩子知识虽然丰富,课业成绩虽然好,但缺乏感动之心、体谅之心。

  因此,对于小学生的教育,需要提倡的是无私利的道德氛围,树立为他人着想的慈善教育有益于激励学生实践优良的道德行为。用利他的行为作为学校倡导的理想,号召学生发扬利他主义精神,多参与捐助、志愿者、义工等诸如此类的慈善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慈善教育,这对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才是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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