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厦门市体育用品专利转化模式及构建
体育用品的创新是以适应体育活动本身和其规则为尺度,其创新应用于体育活动中又给比赛结果增加更多的不确定性,使得体育运动更具魅力,甚至得需要改变既定规则来适应新变化。对于“体育用品”而言,从最早的石块棍棒到金属皮革又到今天的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甚至纳米材料,将来是什么现在还不为人知。正式基于“创新”的力量,“体育”从仅类似于“走、跑、跳、投、攀登、爬越”人类基本生活技能的体育活动发展到今天五彩缤纷、丰富多彩的体育世界,同时也在不断地萌芽和演进新的体育活动形式。随着体育科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体育用品的科技创新不断涌现。体育用品专利创新主体借助专利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科技创新已是不约而同的选择。专利制度是通过保护个人的创新,以求促进社会的创新和发展。专利制度为专利所有人提供权利保障,从而激发研发人员的创新精神。只要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专利制度规定可以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地域内保证专利研发者们的权益。
人们进行体育活动使用体育用品,产生体育用品需求。企业看到需求就会去生产体育用品以提供供给。企业在需求与供给互动的过程中基于新发现或者新需求投入资源进行创新活动,并基于专利制度对创新的保护申请专利。从表面上看,体育用品专利不能顺利转化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几件技术在那闲置。深究下去从资源配置上说,这是有限资源不能发挥最大效能的资源浪费,但从长远意义来看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专利能够得到顺利转化才会保证创新的持续进行。从科技创新推动社会的发展的角度来看待专利,专利转化不仅是一个技术和经济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同时也是一个国家不断进步的引擎。一个民族进步的动力也来源于这个民族的创新能力,只有当我们的创新专利能够得到有效的转化,给专利研发人员带来一定的效应,才能促使新的专利创新不断地涌现。把“继续”创新发展成为“持续”创新,这样一个具有创新能力的民族才能屹立不倒,并长足发展。
对于“专利转化”众多学者和实践者提出众多专利转化影响因素并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专利转化模式,这为本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体育领域内关于专利转化的既有研究大多只局限于专利的共性特征进行研究,很少从体育用品的个性特征出发探讨其专利转化的模式。本研究着眼于体育用品的个性特征,认为体育用品专利和其他领域专利是“合而不同”的,既具有专利的普遍性又有专属体育用品的特殊性。其共性表现为体育用品专利本身即是专利,都是人类的智慧成果借助专利制度以谋求在一定时间内的垄断或者市场竞争优势,从而在转化时遇到的困惑也大致相同。但体育用品专利的个性却是鲜明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功能的过程性和服务于人的指向性。功能的过程性表现在,体育用品专利的产品是直接服务于人们进行体育活动的过程中,其创新部分的功能直接体现在参与体育活动的体验中;例如,经过改良的乒乓球拍胶面摩擦力更大,此功能体现在进行乒乓球运动的过程中,如拉弧圈球。另外,体育用品的服务对象指向明确,即为使用体育用品参与体育运动的体育行为人。
第二,种类的丰富性和项目的针对性。种类的丰富性表现在,体育运动项目的丰富多彩就需要多种多样的体育用品为项目服务。例如,单球类项目就不胜枚举,每一种项目有不同的球和不同的装备。项目的针对性表现在,体育运动项目的规则决定了体育用品的设计和创新必须针对性的围绕项目本身进行。因此,大部分体育用品具有主要针对某运动项目使用的特点。例如,棒球棍是用来打棒球的,冰球棍是用来打冰球的,假若用棒球棍来进行冰球比赛中就不好用,这也是规则所不允许的。
第三,创新的时效性和项目的推动性。创新的时效性表现在体育用品的创新是具有时效性的。如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不断发展,同时也表现在体育用品领域,一项技术研发出来有可能很快被新技术所取代。例如,网球拍经历木材、金属、合金到今天的纳米材料,球拍线从羊肠线到合成线等等方面都足以说明体育用品创新的时效性。在项目的推动性上,体育用品的创新虽然是以适应体育活动本身和其规则为尺度,但是其创新应用于体育活动中又给比赛结果增加更多的不确定性,使得体育运动更具魅力,甚至得需要改变既定规则来适应新变化,推动运动项目的发展。例如,撑杆跳杆和海绵垫的进步使得撑杆跳的记录不断刷新,项目技术不断改良,从而推动了撑杆跳运动的发展。
第四,技术创新的外部性和产品的可复制性相对较高。技术外部性又叫技术溢出,即技术创新一旦产生,任何仿制或模仿这种创新结果的成本都远远低于应用这一结果的收益。专利制度是以技术公开换取制度保护,因此“搭便车”的现象也随之产生。由于体育用品专利转化所需要的工艺和涉及的技术的相对简单,再加上一般体育用品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对较低,模仿或复制较为容易。因此,体育用品专利技术创新的外部性和产品的可复制性相对较高。例如,某体育用品企业发明健身车并申请专利,仿冒者在知识产权局公开的专利公告中即可获得此产品的相关技术和结构信息,再去市场上买一台进行研究,既可以进行仿造,并且可以使用和正品相同的材料。
体育用品制造业是厦门市体育产业的支柱,同时也是厦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市已成为中国最主要体育用品出口基地,是海峡西岸体育产业集群重要组成部分,已被市政府列为重点培育打造的百亿产业集群。厦门市的体育用品产业发展到如今的程度必然有其独特的原因。前文已运用 SWOT 分析方法对厦门市体育用品专利转化的因素进行研究,充分认识、掌握、利用和发挥有利于体育用品专利转化的因素和现有条件,积极控制或化解不利因素和威胁,谋求促进本市体育用品专利转化的长效、稳定、持续、有序的发展转化模式。
在体育用品专利从“概念”到“产品”最终成为“商品”的转化过程中涉及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体育用品专利进行转化时不可照搬其他领域的专利转化模式,要考虑体育用品专利的个性特征,寻求适合于体育用品专利转化的模式。本研究基于企业环境分析理论和系统论的思想,认为体育用品专利转化是一个有机系统。转化系统涉及政策法规层面(P)、经济层面(E)、社会层面(S)和技术层面(T)四个维度,并且各维度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叠加互动,是一种“四层次叠加互动”的模式。其模式如下图 4-1
4.1 厦门市体育用品专利转化“四层次叠加互动”模式的理论依据
4.1.1 企业环境分析理论
一个企业要想得到良好的发展,前提是要企业拥有一个良好的企业环境,环境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机会,也可能为其带来挑战。因此,企业面对这样复杂的企业环境,企业必须拥有足够的应对能力,来应对企业环境带来的突发事件,籍此来保障企业的良好发展。
随着企业管理实践和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企业环境理论逐渐发展起来的。早期对企业环境理论注重研究如何通过企业管理来提高生产效率。比较早的法约尔提出“社会秩序要求对企业的社会需要与资源有确切的了解,并保持二者之间经常的平衡[50]”.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传统的理论已经不能有效解释空前的经济大危机下经济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1938 年,巴娜德提出组织应该作为一个社会系统来让认知的观点。同时还认为所有的组织行为都是对各类环境的反应。组织之所以存在,是社会系统维持平衡协调的产物。而这种平衡状态只是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平衡,是系统内部的平衡,但这种内部的平衡最终目的是为了整个组织达成与外界环境的整体平衡等观点。巴娜德的这一系列观点为企业环境理论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也被认为是企业环境研究的开端。从 20 世纪六十年代至今这半个多世纪是人类经济发展最快速的时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的环境也风云变幻,对企业的影响也日益严重。在环境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企业家和企业相关研究人员也越来越关注环境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研究。研究者们试图从不同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涌现出“制度理论”、“新制度理论”、“资源依赖学派”、“管理理论丛林”、“交易成本理论”、“权变理论”、“战略选择理论”、“商业生态系统理论”、“种群生态学”、“组织生态理论”、“合作网络理论”等一系列理论,更有研究者将这些不同流派的理论融合起来阐释企业环境。
国内学者对企业环境问题的研究较早的研究者有刘延平(1995)[51],杨一民(1996)[52]陈国权(1998)[53]和邱泽奇(1999)[54]等。进入 21 世纪以后, 罗眠[55]和梁磊[56]把西方先进的企业环境理论学说引入国内学术界,同时还将一些与企业环境相关的先进科研成果带入国内。不同学者从多种角度对企业环境理论进行探讨。席酉民[57]从不同的企业外部环境等各个子系统进行研究,并分析出它们对企业的不同影响。不同的学术背景,在看待组织与环境或企业与环境之间的联系也是不同的。
陈国权[58]从不同的学术背景对组织与环境之间的联系进行全新视角的研究。他结合了开放系统论、权变论、合作竞争理论、组织生态论、种群生态学及商业生态学等理论对企业与环境进行了分析研究。周雪光[59]利用组织社会的视角,应用交易成本理论、新制度理论、社会与网络等理论对新制度的微观组织与环境进行了拓荒性的研究。王云兰和张金成[60]以外部客观环境为出发点对企业与环境的适应性进行研究,认为环境不仅具有空间性,同时还应具有时间性,这也是不同历史时期出现不同企业环境的缘由,因此,研究企业与环境之间最佳的联系时,还应充分考虑环境的时间性。谭力文和田毕飞[61]在此基础,进一步分析了企业与环境的适应性研究,从战略管理思想出发,得出了企业与环境之间四种不同的关联模式。企业与环境之间的分析研究还可以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出发进行研究。赵锡斌[62]认为中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国情,国外的研究成果不一定适用于中国的企业组织,因此,从外部环境与企业组织之间的互动进行分析,对企业的各种决策、绩效等适应性进行研究分析。
随着企业环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涌现出众多企业环境分析与评价的方法。其中最为经典和被广泛运用的方法是 PEST 分析法。PEST 分析法的基本思路是对政治(Political)、经济(Economic)、社会 (Social)以及技术(Technological)因素进行分析,从中寻求对企业影响较大的因素并进行评价。
政治因素一般包括国家的社会制度、执政党的性质以及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等。本研究主要分析体育用品专利转化的金融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在内的转化政策以及知识产权转化法规等政策法规方面问题。
经济因素包括了宏观和微观两种环境。宏观环境从地域上看主要是从国家、地区的角度,从形态上看则包括了 GNP、GDP 等能够反映出经济环境水平的数据指标;微观环境则指的是地域或企业组织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本研究主要分析体育用品专利转化经济环境、市场前景、竞争状况和专利管理成本等因素。社会环境包括人口的文化水平、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等。本研究主要分析体育用品专利转化的体育健身氛围、专利保护氛围及专利转化保障体系等因素。
技术环境包括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及其发展态势、国家科技开发投资以及相关研发费用、技术转移速度和技术商品化速度等。本研究主要分析体育用品专利转化的后续研发、技术成熟度、技术适用性、技术复杂性及技术可替代性等因素。
4.1.2 系统论
系统思想是在看待一个问题时所应用的一种方法,是将一个看似单独的事物用联系的方法,当成一个多子集的合集来看的一种方法。人类很早就有系统思想的观点,世间万物无一不可用系统的思想来分析,无一不是以系统的形式存在着,世界就是一个系统的整体。“系统”一词最早出现于希腊,希腊语中的意思是“部分构成整体”的意思。系统论的雏形是 1921 年出现的格式塔心理学。英国数理逻辑学家和哲学家 N.怀特海 1925 年在《科学与近代世界》提出用“机体论”代替“机械决定论”,认为“自然现象的最终单位是事件,事件的本质就是”变“.它是一个不断活动和创造进化的过程[63]”.几乎同时,美国学者洛特卡 1925 年发表的《物理生物学原理》和德国学者克勒 1927 年发表的《论调节问题》中也都先后提出了一般系统论的思想。在这些系统思想的孕育下,1928 年奥地利理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从前人“吸取了协调、秩序、目的性等概念用来研究有机体[63]”由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系统论的思想。贝塔朗菲于 1945 年发表的《关于一般系统论》的文章几乎为人不知,遗憾的是后毁于战火。在随后的三年里,贝塔朗菲先后在美国讲学和参与的学术论坛中,常常对有关系统的论述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述阐明,指出“存在着适用于一般化系统或子系统的模式、原则和规律,不论其具体种类、组成部分的性质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或力的情况如何。[63]”通过贝塔朗菲等人的努力,在 1954 年发起并成立了专门研究发展系统论的“一般系统学会”,进一步促进了系统论的发展,该学会还出版了《行为科学》杂志和《一般系统年鉴》。
一般系统论发源于系统思想,系统思想是对系统论的根本认识,包括对系统论中整体性、关联性、层次性、统一性等的认识。整体性是指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的整体把握,通过对各子系统的有效控制,来发挥整个系统的最可能。因此,在处理体育用品的专利转化时,也应该将系统论的方法应用于专利转化中,通过系统的作用来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关联性是指整体各子系统之间、子系统与整体之间、各子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整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处理体育用品的专利转化时,也应该将系统论中的关联性运用其中,提高专利转化的效能,而不是只讲专利转化视为简单的技术或技术的经营。层次性是指一个整体是有多层级的子系统的组成,一个系统既是高一级整体的子系统又是更次一级的子系统的整体。同一个系统在不同的层级上所处的关联、重要程度也有所不同,有着不同的特殊性。因此,在处理体育用品的专利转化时,也应该将系统的层次性作为专利转化时的衡量标准,了解掌握该专利所处层级,合理掌握该专利的价值。统一性是指各个系统和子系统分别处于不同层级是表现的不同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整个系统论内又拥有着系统的共同特性,这就是系统的统一性。因此,在处理体育用品的专利转化时,不同的专利转化都可以用一般专利转化的特性来处理某一个专利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