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物权法论文 >

应对农家乐现行法困境的紧迫性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8-26 共2256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题目 当前农家乐现行法面临的问题研究
引言 第一章 农家乐的现行法困境
第二章 应对农家乐现行法困境的紧迫性
第三章 农家乐现行法困境的解决
结论/参考文献 农家乐现行制度优化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展开更多

  二、 解决农家乐现行法困境的紧迫性

  (一)完善农家乐相关法律的重要性

  纵观当今中国,三农问题和土地问题是影响中国发展前进的两大矛盾,而城市和农村的现实情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央的政策控制远少于放款,市场经济逐渐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于此同时,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要求和思路也在不断变化,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的明确要求,2009 年 3 月,《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强调“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1,近期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指出“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种种迹象都表明,在制定《土地管理法》的时代和背景已经与现在产生巨大的差别。然而《土地管理法》作为中国对于农村土地管理的法律,其对于农村土地利用方向的引导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第 63 条已经表现出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阻碍,虽然立法方面没有对其条文进行新的修改,我们也不能僵化思维,要对其法律概念结合当下背景给予合适的解释。如果不对其进行新的解释,会导致土地私自改变用途等违法问题。《物权法》虽然没有对于农家乐问题的明确条款,但是集体使用权既然属于用益物权,我们就应该强调他的物权完整性。这对于完善《物权法》实现物权平等,物尽其用具有很大价值。然而根据我国农村各地区情况不同,各地方政府才是真正了解当地民情的,他们的法规对于特殊和实际问题具有很大指导性。但是现在地方政府对于农家乐态度不统一,产生了混乱的局面,要改善这种局面,地方政府要做出有效大胆的尝试,可以为将来土地立法做出重要贡献。

  (二)新形势下开放农家乐土地利用的必要性

  纵观当今中国,三农问题和土地问题是影响中国发展前进的两大矛盾,而城市和农村的现实情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央的政策控制远少于放款,市场经济逐渐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于此同时,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要求和思路也在不断变化,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的明确要求,2009 年 3 月,《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强调“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1,近期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指出“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种种迹象都表明,在制定《土地管理法》的时代和背景已经与现在产生巨大的差别,具体来说,开放农家乐土地利用的必要性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理顺立法关系,完善立法体系的要求。依前所述,我国大部分土地立法都是在 80 年代集中进行,其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且普遍立法水平不高。相比较《物权法》大部分土地立法缺乏对于物权的理解和物权平等基本原则的认识。《土地管理法》自制定以来修改过三次,相关管理条例、法规或规定更是不计其数,究其原因,就是在保护耕地的思路指导下不敢放开手脚,没有突破旧式思维,导致多次修改仍无法解决现实问题。

  第二,是因地制宜,改善农民生活的要求。经济发达地区周边农村高房价现状的需要。最初立法者认为,作为农业大国,土地的保障性作用将长期存在。事实上,在改革开放后,许多地区已经先富起来了,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周围的农村,其宅基地租赁出卖的价格甚至高于部分二线城市,这时,其商业作用远大于保障作用。如果不开禁交易,将造成交易暗箱操作、城乡二元分割、私搭乱建以及基层组织垄断经营等等一系列问题。农家乐对于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有重大意义。许多地区乡镇政府都希望引进高水平的人才以及资金,农家乐作为新型旅游、休闲的生活方式。一方面,规范的运营和管理的农家乐,必将对农户本身的生活水平带来提高。另一方面,农家乐的兴办有利于相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可以达到在实践中学习的效果,政府也可以制定相关计划,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制定中长期培养计划,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促进农村经济多样化发展,发挥软实力。无论是家庭农场还是农家乐,其特色主要是对于农村生活、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体验,还有一些农家乐建于风景区周围,以该景区为主要的卖点。1这些方法都是对于现有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开发,与传统的农业产业相比,不仅使用的劳动力大幅下降,而且更加切合生活实际。

  第三,是缩小城乡差距,打破原有城乡二元格局的要求。城镇化是促进农业增长,打破城乡壁垒的必经之路。“完整的农村土地权力将推动农业产业化,而农业产业化又促进农村内部出现产业组织,推动农村内生的城镇化”农家乐的土地利用并不单单是宅基地或者建设用地或者耕地的利用,而是在某一农户名下的所有原本属于集体的利用。农家乐作为一项集餐饮、住宿以及服务为一体的项目,其发展无疑会带动农产品及其加工、旅游、服务、信息以及交通等等多方面产业的进步。有利于防止人口单向流动,引进人才。由于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劳动强度较大,许多农村的年轻人都在大城市打工,造成我国不少城市出现了以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导致的城市病,同时导致许多农村人才的外流。

  然而农家乐的出现给许多不急于离开农村,而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人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而且,通过开禁宅基地主体的限制,对于具有非农村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长期在农家乐服务和生活的非本集体居民都是一项重大的利好,在本集体有居住场所,可以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物权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