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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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崔建远:《物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
3 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精解》,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
4 韩世远:《合同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年版。
5 黄松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 年版。
6 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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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版。
21 姚瑞光:《民法物权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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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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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黄金桥:“论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我国《物权法》为参照”,《法制建设》,2008 年第 5 期。
27 黄忠顺:“论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引起的物权变动”,《法治研究》,2013 年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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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李德恩:“法院调解的效力之维”,《海南大学学报》,2010 年第 6 期。
30 屈茂辉:“民事法律行为之外的原因所致物权变动规则”,《法学》,2009 年第 5 期。
31 任重:“形成判决的效力-兼论我国物权法第 28 条”,《政法论坛》,2014 年第 1 期。
32 孙宪忠、常鹏翱:“论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区分”,《法学研究》,2001 年第 5 期。
33 谭筱清:“执行裁定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法律适用》,2009 年第 5 期。
34 王明华:“论《物权法》第 28 条中‘法律文书’的含义与类型”,《法学论坛》,2012 年第 5期。
35 吴浩云:“因执行裁定取得不动产物权的相关问题探讨”,《法律适用》,2009 年第 5 期。
36 王全弟、佘轶峰:“非依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研究-以实质主义登记立法为背景”,《复旦学报》,2005 年第 5 期。
37 王轶:“物权法的规范设计”,《法商研究》,2002 年第 5 期。
38 汪志刚:“如何理解物权法第 28 条中的‘法律文书’”,《西部法学评论》,2011 年第 3 期。
39 谢在全:“‘民法’第 759 条争议问题之研究”,苏永钦主编:《民法物权争议问题研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40 徐同远:“物权法第 28 条中的‘法律文书’的类别及其具体类型”,《天津法学》,2011 年第1 期。
41 赵晋山:“非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人民司法》,2007 年第 4 期。
42 赵振华、杨芳:“《物权法》第 28 条适用之思考-何种法律文书能直接变动物权”,《社会科学》,2012 年第 11 期。
43 张双根:“《物权法》第 31 条释义”,《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 年第 6 期。
44 张永会:“房地产民事执行与行政管理的权利协调”,黄松有主编:《执行工作指导》,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 年版。
45 吴婉:“非基于法律行为之不动产物权变动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7 年 6 月。
46 周晓理:“非依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1 年 6 月。
1引言1.1选题意义和背景。不动产交付的效力问题在我国物权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只是对不动产登记的物权变动法律效力作了强制性规定,使得一些法院在不动产交付纠纷问题中严格适用登记生效要件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而影响个案的正义和公正性。不动...
从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因法律行为引起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我国大体上采登记生效主义,即一般来说,只有通过登记,在登记簿上将不动产物权变动情况记载后,才能发生物权效力。否则,仅具有债权效力。在此种模式之下,登记薄就具有了公示力...
摘要交付是不动产交易中的重要环节,但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务来看,不动产交付在物权法上并不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已经为我国民法理论界普遍认可,而交付在不动产交易中的法律效力问题,则缺乏相关系统性的研究与探讨。...
摘要虽然在2014年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并未明确的将矿产资源纳入不动产登记的范畴,但根据采矿权的性质及现行法律法规对矿业权利登记的相关规定,采矿权的变动应参照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更为合理。《矿产资源法》是在我国建国初期计划经济的相关...
四、采矿权的消灭(一)采矿权的消灭方式目前我国采矿权消灭的情形分别有撤销、注销、吊销三种情形。撤销是针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法发放的采矿许可许证,其实质上是政府的一种纠错行为,例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被...
近些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也刺激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 网络虚拟财产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联系。而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犹如白纸一般, 因此现如今的立法现状要求我们不得熟视无睹, 应当采取相应的法律规制措施, 进一步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所具...
三、我国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完善建议(一)明确申请条件1.当事人未就实现方式达成协议不是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首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所说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是赋予了抵押权人更多的权利实现路径,所以担保物权人有权选择通过...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我国应该逐渐在立法上赋予宅基地用益物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收益权能, 限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过度干预, 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
收益权能作为一项重要的、独立的权能, 应该被法律明确界定为一项独立的物权类型即不动产收益权, 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则进行规范。...
3不动产交付在物权变动中效力的比较法考察3.1大陆法系上不动产交付之物权变动的效力。3.1.1大陆法系上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物权法上的不动产交付制度,主要是指不动产的交付对于物权变动等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对于大陆法系不动产交付制度这一点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