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李玉,字玄玉,一作元玉,号苏门啸侣、一笠庵主人。对于李玉生平年代的考证,现在大家普遍认可的说法是,李玉约生于神宗万历十九年(1591)左右,卒于清圣祖康熙十年(1671)以后。
李玉是明末清初“苏州派”的代表剧作家,创作了多部戏曲作品。据李玉自己在康熙六年(1667)为袁园客重刻本《南音三赖》写的序言中说,他创作了“《花魁》《捧雪》二十余种”①。据高奕《新传奇品》记载,李玉所着《一笠庵传奇》共 32 本,除了公认的《一捧雪》《人兽关》《占花魁》《永团圆》《麒麟阁》《风云会》《牛头山》《太平钱》《连城璧》《眉山秀》《昊天塔》《千忠会》(即《千忠禄》)《五高风》《两须眉》《清忠谱》《意中缘》(又名《意中人》)《万里圆》《万民安》以外,还包括《三生果》《长生像》《凤云翘》《禅真会》《双龙配》《千里舟》《洛阳桥》《武当山》《挂玉带》《麒麟种》《罗天醮》《秦楼月》等我们暂且无法考证是否为李玉作品的剧目。雍正初年的《传奇汇考标目》也记载表明李玉作传奇三十二本。经吴新雷先生综合考证分析,认为李玉一生的戏剧作品,其名目可知者总计为四十二种。虽然具体数量仍然有待考证,但李玉被视为高产剧作家是当之无愧的。为了使研究范围更加准确,本文的研究对象仅限于学术界公认的李玉现存的十八个剧本,分别是《一捧雪》《人兽关》《占花魁》《永团圆》《麒麟阁》《风云会》《牛头山》《太平钱》《连城璧》《眉山秀》《昊天塔》《千忠会》《千忠禄》《五高风》《两须眉》《清忠谱》《意中人》《万里圆》。
李玉的剧本不仅数量多,而且题材丰富。戏剧题材是剧作者选择出来构成戏剧作品的原材料,它是一部作品成败的基石。李玉的作品,不仅题材广泛,思考深入,而且也是文本与舞台相结合的典范,因此本文旨在以李玉的作品为例,用具体的实践方法和成果来论证戏剧题材的重要性,以及对于现当代戏曲创作的启示。
1.研究目的和意义
李玉,生于明末清初,戏曲传奇发展至明末,已出现脱离现实、篇幅冗长、堆砌辞藻,一味追求形式的趋势。这时,李玉作为一名职业编剧,为当时沉闷的剧坛打开了新的局面。他的作品不仅在形式上重视舞台效果,符合大众审美需要,而且,在思想上深入挖掘社会现实,关注广大百姓生活,不仅在当时深受大众喜爱,在后世也引起广泛共鸣。这样一位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身的职业剧作家,他的创作方法实在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细致研究。
在李玉的作品出现以前,明代的戏曲创作一度陷入“十部传奇九相思”的因循中。李玉出现以后,他的作品题材超越了传统“才子佳人剧”中的男欢女爱,把目光投向更广阔的社会生活,或改编历史故事借古喻今,或就地取材揭露社会现实,通过剧中人物之口,抒发了对国家命运的担忧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李玉通过高超的编剧手法,把对现实的感受和思考渗透到剧作中,创作出一部部广受欢迎且经久流传的戏剧作品,以期达到唤醒群众的目的,自己也成为同时期剧作家中的佼佼者。
李玉一生着作丰富,虽然有很多剧本已经遗失,但即使这样,他保存下来的作品数量仍然十分可观。李玉的作品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高,他的许多作品不光可供阅读,还至今活跃在舞台上。他的《一捧雪》中的折子戏“审头”、“刺汤”,《永团圆》中的“堂击”,《占花魁》中的“劝妆”,《麒麟阁》中的“三挡”,《千忠戮》中的“朝奏”、“草诏”、“惨睹”、“搜山”、“打车”等,仍是今天的保留剧目。
李玉的成功对于我们今天的戏曲创作有着极大的启发意义,因此,本文选择了李玉作品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戏剧题材,全面、详细地解读李玉的传奇作品,总结李玉在戏剧题材的选择和处理方面的技巧和方法,结合当今戏曲创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找到现当代戏曲创作与古代戏曲创作的契合点,以期获得对于现当代戏曲创作的启示,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找出当今戏曲创作的正确道路。
2.研究综述
对于李玉的研究,从二十世纪初到现在呈现越发蓬勃之势,但研究的人数与文章的数量仍与李玉的成就不成正比,其研究角度也有待拓展。到目前为止,对于李玉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一是对于李玉生平和经历的考证,二是对于李玉具体某部作品的考证和分析,三是对于李玉作品整体特色和风格的把握,四是将李玉和苏州作家群整体分析,五是把李玉的作品与其他剧作家进行比较分析。
对于李玉戏剧题材的研究,目前还没有出现专门的文章论述,但是对于李玉题材的观点,可以散见于上述五类研究文章和论着中。比如在对于某部作品的分析时,会涉及对于题材的论述。例如:1980 年顾乐真发表在《江苏师院学报》上的《李玉和苏州派的戏剧主张》①,认为以李玉为代表的苏州派主张戏剧及时、真实地反映现实,并为现实的政治斗争所服务,突出强调李玉作品的思想性和现实意义。1987 年康保成的《论苏州派主将--李玉》②,认为李玉以及苏州派作家,扭转了旧戏剧观念指导下的创作和新戏剧观念日益滋长的矛盾局面,将处于停滞状态的戏曲形式推向前进,也为李渔的创作理论提供了依据,这一观点肯定了李玉在编剧手法和观念在创作理论建设上的贡献。1991 年刘方政的《论苏州派作家的忠奸斗争戏》③,认为在苏州派作家笔下,人民群众成了忠臣战胜奸臣的总后台,忠臣反对奸臣虽然是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但作家们却从朝堂宫廷中走了出来,将眼光转向了下层社会,将描写的重点放在是否得民心上。这一观念强调了以李玉为首的苏州派对于普通群众的关注,肯定了普通市民的力量。
李玉的风情剧也是研究的热点。如 1990 年康保成的《发乎情 止乎礼义--苏州派爱情剧略论》④,作者认为苏州派的爱情剧,除李玉的《占花魁》以外,其他作品在爱情问题上冷静有余,热情不足。这一观点指出了苏州派剧作或借恋爱婚姻的外壳泄愤、讽世,或在爱情剧中掺进陈腐的道德说教的不足之处。2004年范红娟的《淡笔轻描和浓墨重彩--李玉和冯梦龙的对话之一》⑤从改编角度,通过比较二人两部同题材的小说和戏剧作品《桂员外途穷忏悔》和《人兽关》,探讨二人在思想观念上的差异,进而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2011 年高沁的《<占花魁><卖油郎独占花魁>的创作差异浅析》①,将李玉的《占花魁》和冯梦龙的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对比研究,探究李玉和冯梦龙不同的创作意识。这两篇文章都通过对比的手法,分析了李玉在戏曲改编上的成就和不足。陈锋、徐国华的《李玉<眉山秀>传奇考释》②,从语言、关目与思想内涵三方面对《眉山秀》传奇作了考释,肯定了李玉对于苏小妹历史形象的重新塑造。2011 年任青的《试论李玉婚恋传奇中的“重理轻情”现象及其积极意义--以《永团圆》《占花魁》为例》③,认为李玉在晚明创作的以婚恋为题材的几部传奇,摆脱了明末戏曲中宣扬低俗情欲的趋向,试图以伦理道德来挽救晚明败坏的社会风气,这一观点肯定了李玉社会风情剧的现实意义和教化作用。
李玉和李渔都是清代着名的剧作家,两人的创作经历以及剧作特色既有相同点又有很多不同之处,伏涤修的《论李渔与李玉的职业戏曲作家与专门戏曲作家之别》④中对比分析了李玉与李渔在创作题材上的差异,介绍职业戏曲作家与专门戏曲作家的不同创作经历。这篇文章通过与两位剧作家的对比分析,分别阐明二人的戏剧成就与不足。2011 年丁芳的《以宗教化情归理:李玉剧作的宗教智慧及时代意义》⑤一文,通过对李玉作品中出现的诸如观音菩萨、九天玄女等佛道形象的总结,分析了李玉作品中涉及宗教题材的剧目背后蕴含的作者对于儒家伦理的思想认识,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为研究李玉又开辟了一个新的视角。
关于李玉题材研究的硕士论文有 2009 年西北师范大学的王延辉的《从李玉的戏曲创作看他的思想》⑥,从文学和哲学思想两方面对李玉思想进行研究,认为李玉的思想特质是明情、尚奇、崇智和求实,对李玉在戏曲史上的成就和地位进行初步评价。2013 年东华理工大学的陈锋的《李玉人情世态剧与明末市民审美趣尚研究》⑦,将李玉的“一、人、永、占”和《眉山秀》定义为“人情世态剧”进行对比分析阐释,总结明末传奇繁荣背后的主客观因素,探究市民阶层所具备的主体意识。2014 年新疆师范大学的刘爽作《李玉个性心理对其传奇创作的影响》,文章运用文艺心理学的理论对李玉的个性心理进行了初步勾勒,并揭示出其个性心理如何影响了他的传奇创作。另外,在研究李玉的理论着作中,也可以看到一些对于其作品题材的涉及。
颜长珂、周传家合着的《李玉评传》②具有开拓性意义,将李玉作品按题材分类研究,并对李玉作品的创作特色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宝贵参考资料。1993 年出版第一部专论苏州派的专着--康保成的《苏州剧派研究》③,其中对李玉用了一章进行论述,包括对其生平、作品、交游方面的介绍及艺术特色的分析等。观点较为公允客观,论述新颖独到。2000 年 10 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李玫的专着《明清之际苏州作家群研究》④,此书着眼点在于探究苏州派的共同特点,并考察剧作家在思想、文化等方面的意义以及他们在戏曲发展史上的意义。2013 年顾聆森着《李玉与昆曲苏州派》⑤,上篇是对李玉身世以及作品的详细解读,下篇分论苏州派其他剧作家的作品。
总览上述理论研究,有人研究李玉的思想、成就和地位,有人对李玉的作品进行过详细的解读和分析,但是从李玉作品的题材入手分析,以期探究其对于现当代戏曲创作有何启示这一角度却还有引起足够重视。本文旨在全面、详细地解读李玉的传奇作品,并以此关照现当代新编戏曲剧目,分析当今戏曲创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找出当今戏曲创作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