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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因素研究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0-19 共48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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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一) 选题依据。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整个人生教育的最初阶段,它不仅关乎着每位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升。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学前教育主要指孩子从出生一直到进入小学前所接受的来自家庭、社会以及幼儿园等方面所有对孩子身心发展都能产生影响的活动。而狭义的学前教育则主要是指由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所实施的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幼儿园教育和托儿所教育。本文所研究的主要是狭义学前教育中的幼儿园教育。更具体地来说,主要是指公立幼儿园的教育。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将学前教育的普及作为本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中国也不例外,为了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梦想,我国大力发展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2001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学前教育应以政府办园为骨干,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多元化的办学主体使得农村的学前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近年来,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村家长对孩子的学前教育也越来越重视,他们普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这种对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与目前广大农村地区较为落后的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是不相适应的。加快普及农村的学前教育成为了摆在政府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农民们的生活压力不断增大,越来越多忙碌的年轻父母们为了生计,把孩子交给了自己的父母来抚养。有的父母甚至远离家乡,去外地打工。教养孩子的责任全都落到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上。这种隔代教育对幼儿的行为性格、处事方式以及幼儿社会性情感的发展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些儿童的生活环境以及受教育环境要求他们必须通过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来改善他们的现状。

  而当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的学前教育竞争可谓是愈演愈烈。在这一激烈竞争的背后,公办体制却在不断地萎缩,主要表现在:首先,农村公立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较为缓慢,很多农村的公办园园舍都较为破旧,教室数量不足,至于钢琴、电子琴、电脑等设备更是谈不上;其次,在农村的基础教育体系中,幼儿园教育没有引起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师资的分配较为不公,师资力量也不高,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师相当缺乏,主管部门大多往往把那些业务能力不强、无法胜任中小学课程的教师以及将近离退休的老教师分派到幼儿园,这都严重影响了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甚至在有的公办幼儿园,一个班只有一名老师,幼儿的吃喝拉撒睡全部由一个老师负责到底。另外,老师还要上课、清洗餐具、打扫卫生等。师资力量配备的严重不足使老师们心力交瘁,心态疲惫。再次,在农村的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还不够细化,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管理体制也不够规范,且管理不到位,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责任也逐渐缩水。到目前为止,可以说,社会力量兴办的幼儿园在整个农村的学前教育体制中,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占有相当优势。农村的学前教育有着过于严重的"市场化"倾向。"入园难"、"入园贵"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民办园仍然是农村学前教育的主导力量。而对于民办幼儿园,相关部门又缺乏应有的监督监管,使得民办幼儿园不但收费较高,而且在保教质量上也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教育是一项良心工程,尤其是对于学前教育来说,不能只凭办园者的个人良心来办园,毕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少有良心是能抵挡得住利益诱惑的。

  作为一名农村幼儿园的教师,由于长时间深入基层,平时也接触很多的家长和幼儿教师,因此,作者对于农村幼儿的学前教育较为关注,经过翻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以及进行调研和走访,笔者发现农村幼儿园,尤其是公立幼儿园,存在着许多问题,本着对农村学前教育的关怀和担忧,笔者主要从政府职责的视角来审视农村学前教育的问题。而对于政府在学前教育中应承担的责任,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

  (二)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1. 国内研究。

  从国内来看,我国学者对于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职责主要从师资队伍建设、财政投入、政府重视以及立法等某个方面提出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所具有的启示作用。

  文晶娅、冉铁星在《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基于湖北省长阳县的调查》

  中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以及"国家、社会和家庭共同分担成本"的农村学前教育投入机制的政策思路。文晶娅指出,学前教育的财政保障责任应该更多地由中央政府来分担,政府有义务承担较大部分的财政分担比例,中央和省财政只有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地方政府投入与当前农村学前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

  张霞、夏婧、杨冬梅在《强化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来自浙江省的经验及其启示》一文中,以浙江省的农村学前教育为例,提出作为学前教育管理主要部门的教育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学前教育管理中的主要责任。各省市县还要设立专门的省市县级专项资金,用来扶持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同时,政府也要对困难群众的子女实行额外的财政补助政策,甚至可以完全免除学费。另外,对于农村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尤其是对于非公办的幼儿教师,政府应通过多种形式规范并提升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从而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只有这样,农村学前教育才能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

  罗津在《我国学前教育中的政府职责研究》一文中强调,学前教育工作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开展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罗津认为,学前教育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它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决定了政府应该成为学前教育投资的主体。加大对学前教育资金的投入规模,保障学前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不可推卸的任务。政府应重点发展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优化农村的幼儿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罗津还针对当下我国学前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国政府在学前教育中应负有的职责做出了具体的描述和分析,更加明确了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推卸的职责。

  武岭在《公平与效率关系视域下的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研究》一文中,分析了我国学前教育中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同时还指出公平与效率关系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一个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能否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对学前教育的发展与普及至关重要。而当前政府有关部门过于强调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质,忽视了学前教育其特有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因而对学前教育是否存在公平问题也日益淡化。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经费严重短缺,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严重不均,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明确、责任不到位。尤其在农村地区,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远不够指导当地学前教育的发展。因此必须要明确规定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并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体系和相关的救助制度,并适当引导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

  赵新峰、宋立根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改革研究》一书中提出,农村的公共服务应采取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办法,对于存在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助。而在农村的各项服务和建设中,基础教育建设是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重点,为了保障教育的长期稳定发展,教育系统应建立校长和教师流动制度,从而达到进一步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

  朱成科、崔国富在《乡村建设与发展--2009 年"渤海教育论坛"文集》一书中,针对农村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以及农村教师队伍老龄化的问题专辟一章进行了介绍。文中指出,由于编制的硬性规定以及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滞后,很多年轻的新教师被堵在了教师队伍的门外,这使得农村教师队伍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老教师退不去,而新教师又进不来,最终使得学校的教育思想、教学手段、教育观念乃至教师心理等方面都存在老龄化的趋势,这势必会严重降低教育教学的质量。因此,合理有效的教师聘任制必须建立,使农村教师队伍形成"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

  从我国国内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在发展学前教育中政府的职责至少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政府应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使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更为健全,从而从体制和制度方面保障学前教育更好地发展。第二,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具有社会公益性。为保障学前教育发展所必需的经费,政府应当在现有投入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比重。第三,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师资建设,使农村学前教育师资结构更为合理。同时,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尤其是代课教师的收入,保障他们基本的合法权益。第四,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开展,使学前教育做到有法可依,从而也可以更好地维护幼儿的权利。总之,就学前教育来说,不管是财政投入,还是立法保障,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2. 国外研究。

  近些年来,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也意识到在学前教育的发展中政府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开始逐步认识到学前教育对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与国内学者不同,西方发达国家在对学前教育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更加侧重于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研究,而非从政府职责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政府芝加哥大学詹姆斯·赫克曼教授曾指出,对幼儿时期之后进行投资远不如对幼儿时期进行投资的回报率高。因而,近些年来,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已经成为政府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职能,并且这一职能还在不断加强。例如在美国,为了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联邦政府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一连出台了一系列和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如:《全美儿童保护法》、《提前开端法》、《入学准备法》、《家庭援助法》等,从而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具体职责等。

  美国的"开端计划"也向我们说明,对于那些家庭贫困和处于社会底层的儿童来说,由于他们的生长生活环境不利于儿童其自身的发展,所以这些孩子的学前教育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学前教育不仅可以对这些孩子的认知能力、语言能力及其他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提升,而且相比那些未接受学前教育的孩子,他们还可以在很多能力方面得到更好的锻炼和发展,甚至在未来更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会对他们的学习生涯和其他方面产生积极向上的影响和作用。

  国外的这些研究成果和做法,对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但毕竟国情不同,在借鉴这些国家经验的时候一定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们必须从我国农村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政策和制度方面对我国的农村的学前教育加以改进。

  我国农村的学前教育应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扮演何种角色?应主导什么?如何主导?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 研究方法。

  1. 调查法。

  本论文主要通过对邢台市 G 区农村学前教育管理现状的深入调查,以及对幼儿园教师、园长、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部分学生家长的访谈问询,了解了 G 区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管理情况、收费情况、经费投入情况以及幼儿园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等,进而为本论文的写作提供了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 G 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调查和教育现状的分析,进一步指出了当前我国农村学前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就如何加强政府职责、改善农村学前教育的现状提出了一些简单的对策,更加明确了在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中政府负有着不可推卸的职责。

  2. 文献法。

  在本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笔者搜集了许多国内外有关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的相关文献资料,通过阅读和分析这些资料文献,了解了国内外关于这一领域研究的相关现状。从而本论文的写作提供一些理论指导以及一些可借鉴的经验。

  在我国,由于农村学前教育起步较晚,因此,国内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还不是十分成熟,尤其是对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的研究,还有很多的不到之处。笔者以邢台市 G 区为例,通过对该区幼儿园教师,尤其是代课教师,微薄的工资待遇、极低的文化水平以及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混乱等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希望借此可以引起相关单位部门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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