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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调查研究设计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8-05 共35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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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调查研究设计

  2.1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与规定

  2.1.1 国家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2001 年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①,该通知明确提出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05 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38 号)又进一步确定了将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城镇全部劳动者。2009 年年底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难的问题②,更好的保护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

  在我国出台的《社会保险法》(2011)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方面,国家主要做了以下规定。第一,在缴费基数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当地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第二,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必须满足 15 年。第三,在养老金待遇当面③,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2.1.2 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2006 年省政府第 70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该《意见》的第一条提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把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作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2011 年我省下发《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翼人社发[2011]72 号),该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即把我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0%、60%、100%、200%和 300%作为缴费基数④,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其一作为自己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该通知也规定了灵活就人员的缴费比例为 20%.该规定下调了缴费基数的档次,由原来最低 60%的缴费档次下降到现在的 40%,缴费基数档次的下调能够使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扩大了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我省在 2013 年 6 月 13 日把河北银行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点,灵活就人员可以选择任意一家河北银行缴纳自己养老保险费。缴费网点的增多,灵活就业人员不必非得去社保机构或指定机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这为他们缴纳社会养老提供缴费上的便利。我省的相关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吸引了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参加养老保险,扩大了我省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2.1.3 石家庄市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2009 年石家庄市社保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问题的通知》⑤,该通知规定允许收入较少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最低缴费基数可下降到 60%,但是如果他们选择较低的缴费基数,他们的养老金待遇也会因此而下降。2011 年石家庄市人社厅下发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通知,该通知强调从明年 1月份起,我市将实行自然年度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灵活就人员当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必须在当年缴纳,不允许拖欠到下一年再缴纳。综合以上相关规定,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主要有以下规定:

  第一,缴费基数。石家庄市是按照河北省的缴费标准制定缴费基数的。不同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同时,缴费基数的档次也可变更。他们可任意选缴费基数的档次,来满足自己的养老保险需求。

  第二,缴费年限。我市目前的缴费年限是与全国是一样的,即缴费年限必须满足15 年。

  第三,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是 20%,且这 20%基本上全部由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8%进入个人账户,其他 12%进入社会统筹账户。

  第四,缴费方式。目前,我市的缴费方式较为灵活,有月、季、半年、年度四种缴费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任意一种作为自己参保的缴费方式。同时,他们在每次缴费时可以重新选择缴费方式。

  如果我们用 N 表示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额,W 表示河北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C 表示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缴费基数档次,B 表示缴费比例。那么我们就有如下等式成立:N=W*C*B下面我们以具体数据来说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金额。例如河北省 2013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544.33 元,那么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 2014 年下半年至 2015 年上半年的缴费基数是以此为标准的,在此我们选择 100%为缴费档次。那么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的养老金缴费金额为 709 元(3544.33*100%*20%=709 元),其中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284 元(3544.33*100%*8%=284 元),进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金额为 425 元(3455.33*100%*12%=425 元)。

  2.2 调查的对象的界定

  本文研究对象的界定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界定。首先,本文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类型,把中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本次的调研对象。文章将灵活就业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雇型、合伙型和个体工商户等;第二类是临时型、短期工等;第三类包括从事家政、保姆等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

  另一方面是对投保意愿的界定。目前,理论界对保险的投保意愿概念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通常研究者们根据自己的研究目的对保险的投保意愿进行不同的定义。笔者在此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愿定义为有需求且最终产生购买行为,即投保意愿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灵活就业人员愿意投保而且最终能够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行为。

  2.3 调查方法与调查设计

  2.3.1 调查方法

  本文调查是以问卷和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影响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投保意愿因素。

  首先,根据石家庄市经济发展的不同,对我市新华区、长安区和裕华区的灵活就业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其次,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对不同职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个案访谈,从而使对影响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愿有更深刻的理解。

  2.3.2 调查设计

  为了更深层次的分析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社会养老保险投保意愿,本文主要采取了调查问卷的方法。因此,在实地调查之前我们需设计好调查问卷,问卷的质量关系着本次的调查的意义。同时,我们必须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本次调研的样本。然后,再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本次调查问卷的设计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的:第一,明确调研的目的。第二,设计调查问卷的试题。第三,对初问卷的发放测试。第四,找出初问卷的不足,进行修改再发放在修改的过程。第五,确定最终调查问卷。调査问卷请见附录1.本次调查问卷针对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投保社会养老保险意愿进行测评,按照调研需求收集相关资料和测评资料,同时并确定本次调研的样本。

  灵活就业人员的投保意愿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从灵活就人员自身角度出发,他们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收入情况等都会影响其投保行为的选择。其中,文化程度可能对他们认知理解社会养老保险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他们投保行为的选择。

  另外,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能力直接受其收入水平的影响。其次,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角度来看,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及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我国产生了灵活的就业形式。与此同时,也在正规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产生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方式。但该养老保险却没有充分的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导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不太适合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对该政策的满意度也因此下降。所以,我们可以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来分析影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投保意愿的因素。

  2.4 调查样本的选取和调研过程

  2.4.1 调查样本的选取

  本文研究对象是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投保意愿。首先,根据石家庄市各区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选择经济发展不同裕华区、长安区和新华区作为本次研究的 3 个区域,这 3 个区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石家庄市的整体情况。然后在这 3 个区域选择灵活就业相对较集中的美食街、商业街和家政服务部门发放 180 份调查问卷。其中,学府路发放问卷 60 份,主要调研对象为自雇型、合伙型、个体工商户等小商小贩;青园街、长安街发放问卷 60 份,主要调研对象为临时工、短期工等灵活就业人员;江辉家政服务中心发放问卷 60 份,主要调研对象为从事保姆、家政和小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

  2.4.2 调研过程

  实地调研的内容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的问卷调查,与灵活就业人员的深度访谈等。

  本次调查是在 2014 年 8 月至 9 月进行的,对石家庄市裕华区、长安区和新华区进行调查问卷的发放。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 180 份,有效的为 167 份,有效率为 92.8%,如下表 2.1 所示。【1】

  
  本次调查均采用不记名调查,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被调查人员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在他们填写调查问卷时尽可能的在不受外部影响下进行。在本次调研的过程中,由于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对这一相关政策不是太了解。本次调查是在调查人员指导下由被调查人员独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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