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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法化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5-03 共24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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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小产权房”是我国特定历史阶段和特殊土地制度下的产物,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和法律制度,它的存在和发展有着深层而又复杂的背景,一味地对其否认和确认为违法,有违历史唯物主义辩证观和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也有悖于改善民生的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本着客观、科学、理性的态度和遵循公平、民主、法治的原则,以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为契机,借助“两会”胜利召开的春风,抓住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通过大力改革我国土地二元制度,建立健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强化政府的土地监管力度等,循序渐进地最终解决我国的“小产权房”问题。

  对于此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向,在本文中,笔者坚持了将“小产权房”有条件合法化的主张和观点。对此,笔者从产生“小产权房”问题的现实原因和历史背景着手,并着重研究了有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制度沿革,进而提出了将“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此幵始从我国当前的土地制度和法律规制层面,寻找如何使“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突破口,以此找到法律和制度支持,最后,结合客观现实和当前政策,提出如何使其合法化的建议。

  总体上讲,在本文中,笔者坚持了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对于现今“小产权房”的现状,在治本的同时,治标绝不得放松。一方面,国家要加速推进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出台,从法律层面铲除“小产权房”的生存土壤;另一方面,政府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小产权房”予以正名合法,同时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划制度的坚决予以拆除或者没收,以有效遏制“小产权房”的再建再售。

  在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两会”圆满结束的背景下,“小产权房”问题处在了一个十分难得的历史关口。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一致努力下,这个问题一定会最终得到合理解决。在此,笔者希望本文能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些许的助益。


    参考文献

  一、著作类

  1)周其仁:《小产权、大机会一农村建设用地转让权的制度变迁》,经济观察报,2008年6月24日。

  2)刁其怀:《宅基地产权之历史篇》,中国房地产2010年。

  3)刘俊:《土地所有权国家独占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4)李俊华,庞标:《特殊房屋买卖疑难对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4月。

  5)任丹丽:《集体土地物权行使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

  6)陈小君:《农村法律制度的现实考察与研究--中国十省调研报告书》,法律出版社,2010年3月。

  7)李昌麟:《中国农村法治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版。

  二、论文类

  1)樊玉林:《小产权房问题的法律思考》,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4月。

  2)曹雪:《“小产权房”现象的法律问题研究》,南京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4月。

  3)吴瑞阳:参见《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初探》,载《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1年第14期。

  4)杨海静:《小产权房拷问<物权法>》,《河北大学》2009年第7期。

  5)程其明:《小产权房规制政策研究》,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4月。

  6)王忠生:《小产权房产权合法化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10年4月。

  7)张振辉:《深圳市小产权房问题探索》,载《透视珠三角》,2011年第5期。

  8)岳振:《何为“公共利益”》,载《中国经济信息》,2010年第3期。

  9)高永峰:《房价收入比多少冰合理》,2012年10月3日。

  12)陈宝存:《清理小产权房进行时“转正”并不是不可能》,载《证券Fi报》,2014年2月24日。

  13)李贵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与创新》,载《土地管理》,2011年第3期。

  14)吴丹妮:《中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10年第6期。

  15)柯华庆:《法律经济学视野下的农村土地产权》,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9期。

  16)邓江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问题及解决思路》,载《理论界》2011年第7期。

  17)胡凯:《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浙江大学优秀硕士论文,2011年。

  18)肖华:《农宅入市,谁为松闸?》,南方周末,2007年3月28F1.

  19)李宇嘉:《渐进合法化或将是处理小产权房基本思路》,上海证券报,2014年1月23闩。

  20)张光辉:《重拳出击“小产权房”》,《生活导报》,2014年2月24闩。

  21)李宇嘉:《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分类解决小产权房》,上海证券报,2014年1月13日。

  22)《张妙音诉邱婉华、黄国泰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载于中国《人民法院案例选》,2011年第2辑。

  23)傅成刚、汪发元:《“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及合法性途径探讨》,载于《产处与科技论坛》,2009年12期。

  24)高英:《〈城乡规划法〉和小产权房问题》,载于《硅谷》,2008年第10期。

  25)王小乔:《“小产权房”的新药方》,载于《南方周木》,2014年3月15日。

  26)赵碧华:《“小产权房”纠纷同案不同判》,载于《财经》,2013年第38期,2013年12月30日。

  27)贺军:《未來小产权房有可能“大赦”》,上海国资,2014年2月5日。

  28)勾一:《现有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下小产权房问题的研究》,载于《法制与经济》,2010年7月。
 

  致谢

    本文是在我的导师鄂晓梅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此,我向鄂老师表示真挚的感谢。

  我的论文无论从定题目,写草稿,还是修改以及定稿,没有鄂老师的辛苦阅评和fei心教导,是不可能走到现在的。在此过程中,鄂老师从高度负责任的角度,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认真把关、审查,积极帮助查找有关资料,多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我提供了思路,指出了方向,通过这次论文的写作,我的学习、思考和写作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也对学习和研究的内涵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因此,我感觉受益匪浅。

  另外,我也非常感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三年來的辛苦培养,感谢各位老师的无微关怀和耐心包容,同时也感谢一路走来的同学,谢谢你们!三年里,是你们给了我勇气、信心和快乐,我会铭记这里的点点滴滴!

  由于I疏学浅,我的论文水平一定会有很多不足和遗憾,希望老师能多提宝贵意见!求知的路漫漫而长远,我会在未來的人生旅程中,不懈学习、W心求教,活到老、学到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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