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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民事交叉案件中民事合同法律效力探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9-28 共12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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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刑事和民事交叉案件中民事合同法律效力探究
第2部分 刑民交叉理论综述
第3部分 合同效力的理论综述
第4部分 刑民交叉情形下合同效力的认定
第5部分 刑民交叉案件合同效力制度的设想
第6部分 刑民交叉案件中合同效力问题研究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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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对刑事案件和民事交叉问题的研究首先是为解决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刑民交叉问题处于民法、刑法理论研讨的边缘地带,现有的研究或者仅侧重于先民后刑、先刑后民、刑民并举等方面的问题探讨,直到现在,理论界仅是从实体法角度去进行研究,所能得出理论成果的还很少,而且现有文献中实体方面的研究角度和重点都不突出,这些研究成果对司法实务的指导也明显还不够。

  面对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中,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及相应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可以适用,特别在认定一般民事合同法律效力方面更加混乱,本文试图从现阶段我国刑民交叉相关理论研究现状出发,借用刑事案件和民事交叉的实体理论及一般民事合同的效力认定理论,探讨刑事案件和民事交叉情形下一般民事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

  全文除导语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刑民交叉理论综述。首先,提出刑民交叉的概念并进行论述,其次,提出刑民交叉的处理原则;再次,提出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适用的原则,并进行评价。

  第二部分:合同效力的理论综述。通过介绍一般合同效力的理论概念,为刑民交叉合同效力的认定寻找基础理论,首先是对合同概念的定义,其次是提出合同生效的几个特点及生效的几个要件,最后提出生效合同的例外情况,即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第三部分:刑民交叉情形下合同效力的认定。首先,对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概括性论述,区别违反不同规范情况下合同效力的认定;其次,从诈骗案件的角度去分析刑民交叉案件中合同效力的认定;再次,从非法经营罪案件的角度去分析刑民交叉案件中合同效力的认定。

  第四部分:刑民交叉案件合同效力制度的设想。主要提出四个设想,首先,提出废除刑事优先原则的设想;其次,提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设想;其次,提出涉及产权争议的民事判决优先的设想;最后,提出各自适用不同的证据规则的设想。

  关键词:刑民交叉 一般民事合同 法律效力 制度设想

  目录
  
  引言
  
  第1章刑民交叉理论综述
  
  1.1刑民交叉的概念
  1.2刑民交叉的情形
  1.3刑民交叉的处理原则
  1.4我国实践中的主要适用原则
  1.5国内外对违反强制性法律行为效力的认定
  1.5.1国外关于违返强制性规定行为法律效力的认定
  1.5.2我国刑民交叉案件合同效力的主要规定
  
  第2章合同效力的理论综述
  
  2.1合同概念的提出
  2.2 一般民事合同生效的几个要件
  2.2.1合同生效概念的提出
  2.2.2合同效力的特点
  2.2.3合同生效所应具有的条件
  2.3生效合同的例外情况--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第3章刑民交叉情形下合同效力的认定
  
  3.1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3.1.1关于违反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合同法》规定
  3.1.2对强制性规定的理解
  3.2泎骗案件中合同效力的认定
  3.2.1合同泎骗案中合同无效的情形
  3.2.2合同诈骗案中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
  3.3非法经营罪案件中的合同效力
  
  第4章刑民交叉案件合同效力制度的设想
  
  4.1废除刑事优先原则
  4.2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
  4.3涉及产权争议的民事判决优先
  4.4各自适用不同的证据规则
  
  结束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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