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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的基本概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31 共7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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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引言

  选题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1978 年至 2008 年这三十多年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保持了年均 9.85%的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小微企业融资难、居民投资渠道少等制约社会发展的问题。非国有制经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社会贡献,但其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支持却极为有限。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贷款、发行债券、上市发行证劵融资等)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然而,小微企业面对银行的高门槛、严要求,难以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这种局面极大制约了企业和个人的成长,这就是“银行愿意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碳”的现象。另一方面,居民手中的存款也面临着存入银行实际利率为负,存款如何避免贬值,股市跌跌不休,房产投资受限,投资渠道狭窄等一系列问题。

  在这种大的环境下,网贷行业在境内高速成长。所谓 P2P 网贷是指个人利用网络平台相互进行借贷,即借款人在网贷平台发布借款的需求,出借者进行选择并出借对象,达成网络借贷合约的过程。通过这个平台,让有资金需求的人能及时获得支持,有闲散资金哪怕只有几十块的的人,也可以足不出户获得不菲的年收益。它在我国的出现解决了部分小额融资的困境,使得个人借贷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

  P2P 网络借贷平台为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了融资的渠道,也为拥有闲散资金的个人提供了便捷的投资渠道,该平台使得借贷交易迅捷、成本相对低廉,借贷期限灵活,促进了资金的流动,丰富了金融信贷的层次性,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实践形式。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称,近年来我国 P2P 网络借贷发展迅猛,每年的成交量增长率超百分之五百,2011 年业务成交量 30 亿,2012 年 200 亿,2013 年已突破 1000 亿。在 P2P 网络借贷快速发展的同时,因缺乏监管和相应的法律规范,大量的网络借贷平台出现倒闭或体现困难,仅 2013 年倒闭或出现提现困难的网络借贷平台已超过六十余家数据来源,这些倒闭的平台普遍都暴露出了诸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集资诈骗”等一系列问题。我国政府也开始对这一领域高度关注。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批示,成立了由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法制办为成员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 2013 年 8 月初,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专程到上海、杭州等地进行调研,并到拍拍贷、你我贷、上海陆金所和杭州阿里巴巴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P2P 网络借贷也不例外,其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如何防止 P2P 借贷平台非法集资,如何避免网络借贷平台发生用新帐偿还旧账的潘氏骗局,如何管理好借贷双方的资金,如何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出借人的权利,降低借款人的借贷成本。

  为此,政府应尽快明确监管主体,出台相关的法律规章,完善信用体系的建设。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试图以网贷平台、借贷人、出借人、其他参与者为切入点,以 P2P 借贷过程为主线,论述 P2P 网络借贷的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研究探讨解决的方法。
  
  第 2 章 P2P 网络借贷的基本概述

  2.1 P2P 网络借贷的含义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经济空前繁荣,经济主体大量增多,活力不断增加,百姓积蓄也日益增加。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信贷行业长期被商业银行垄断,小微企业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融资;另一方面,百姓投资渠道少,大量民间资金闲散,未能高效地利用,这些问题就暴露出了我国金融行业缺乏层次性。在这种大环境下,P2P 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中国迅猛发展。

  尽管 P2P 网络借贷从 2005 年出现到现在已经有近 10 年的时间了,但是学术界仍没有对其明确的定义,本人通过对国外的 Zopa(英)、Prosper(美)、Lending Club(美),国内的陆金所、宜人贷、人人贷、红岭创投、拍拍贷等网贷平台进行调研。经调研发现国内外 P2P 网贷均存在利用网络平台实现资金在借贷方之间的高效流转、为借贷双方产生效益,同时实现网贷平台价值等的共同特点。因此可总结如下:P2P 网贷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利用 P2P 网络平台进行投融资。即由网站(网络借贷平台公司)作为中介提供交易的平台并收取一1过程。

  国外的 Zopa、Prosper、Lending Club 以及国内的拍拍贷提供交易平台,利用掌握的大数据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分,向出借人提供投资机会。在这种借贷的过程中,交易平台不像传统的银行收取高额各种费用仅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使得有信用的借款人能以更加低廉的成本借到资金,有闲散资金并愿意承担一定风险的投资人做出精明的投资、更加高效利用资金。

  2.2 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轨迹

  P2P 借贷是由 2006 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先提出并实现,这种模式是将小额的闲散资金汇聚起来,给有资金需求但无法通过传统渠道获得帮助的人。这种 P2P 借贷的模式就是 P2P 网络借贷的雏形。

  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下,互联网和 P2P 借贷这两个新型事物相遇,互联网在地域性、信息交流成本低等优势与 P2P 的资金利用高效等优势相结合,使得 P2P 网贷行业迅速得到了社会上部分人的认可,并在全球迅速发展。

  在国外方面,9 年前,世界第一个 P2P 网贷平台在英国出现,该平台命名为Zopa.一年后在美国成立的 Prosper 成为了全球最大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截至 2014 年 4 月,发放贷款额度高度 10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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