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一、研究背景
当前国际法治社会处于"废除、限制死刑"的洪潮中,基于中国当前国情,废除死刑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依照2014年11月3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之内容,我国拟再次取消包括集资诈骗罪在内的 9 个罪名的死刑刑罚,结合之前的刑法修正案内容,我国当前主要采取立法上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方法来达到我国死刑改革之目的。然而单纯依靠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方法不仅无法满足死刑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更造成了因生命刑与自由刑衔接不当而引发的刑罚制度内部失衡的局面,为了缓解这些问题,死缓限制减刑应运而生。然而,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实施距 2015 年虽已三年有余,由于立法的局限性,该制度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也随之暴露。截止到 2015 年 1 月,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八批指导性案例,其中 4 号案例与 12 号案例都涉及引导死缓限制减刑规定的适用,虽然这两起指导性案例对实践中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具有引导的作用,但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不可能直接援引判例作为判案依据。因此面对不断发展的现实需求,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深入研究不得不引起理论与司法界的重视。
二、研究意义
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深入研究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理论方面,死刑改革目标的实现需要完善的刑法理论予以支持,死缓制度作为死刑改革的重要部分,其作用不容小觑。然而由于死缓制度为我国独创,因此理论上仍存在诸多不足,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出台即弥补了死缓制度的不足,因此深入对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研究有利于丰富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立法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实践的操作需有法可依,而由于立法的局限性造成目前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存在些许不足,通过对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深入研究指出死缓限制减刑的不足所在,以期为日后死缓限制减刑立法的完善提出些许可供参考之拙见。司法实践方面,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实施距今虽已有三年有余,但实践中仍存在因对死缓限制减刑规定把握不够精准而引发案件争议的情况,同时死缓限制减刑刑罚执行过于笼统也引发了诸多的问题,因此深入对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研究以期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相关可参考的建议实属必要。
三、研究现状
死缓限制减刑为我国独创,国外方面目前没有关于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研究,因此国外文献方面主要以关于死刑的发展研究现状作为研究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立法背景的参考。国内方面,目前暂无关于死缓限制减刑的专著,因此专著方面多以关于死刑、死缓制度以及刑罚执行制度等方面作为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立法背景及意义方面的参考;直接以死缓限制减刑制度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多以期刊论文形式为主。学界目前对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对我国死刑改革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含义及适用对象、死缓限制减刑的法律性质等方面。大部分学者认为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建立是我国死刑改革的重要举措并推动了我国死刑改革的进程,此观点作为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笔者予以支持。目前以赵秉志教授为代表的学者普遍以《刑法修正案(八)》第 4 条第 2 款规定之内容对死缓限制减刑作出定义,同时根据该法条规定将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分为"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八类犯罪被判死缓的罪犯"此两类。但学界中关于死缓限制减刑法律性质的理解则不尽相同,以时延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死缓限制减刑为刑罚的变更,因此应根据被执行者于死缓考验期的表现,在死缓减为自由刑阶段时作出。"以此角度死缓限制减刑从本质上应属于程序性内容。而根据笔者统计的司法案例表明,司法界俨然已将死缓限制减刑视为实体性规定,实践中死缓限制减刑已作为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间的过渡刑罚,因此笔者认为按照实践的普遍认可将死缓限制减刑视为实体性内容更为妥当。
此外,当前国内方面关于死缓限制减刑的理论研究也存在些许不足,如对死缓限制减刑溯及力规定之合理性把握不准,以及忽略了对死缓限制减刑刑罚执行的关注导致实践中出现某些适用死缓限制减刑罪犯难以达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此类问题都亟待关注,这也是笔者想通过本文予以探讨的部分。
四、基本内容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择选死缓限制减刑的典型案例,对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予以阐述,通过对典型案例分歧意见的整理,归纳出典型案例的争论焦点。第二部分,基于案件的争论焦点提炼出其背后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并就此展开法理分析,最终总结出笔者关于案件的研究结论。第三部分,以对本文所选典型案例研究所获之启示,结合我国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立法与司法现状,归纳我国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死缓限制减刑的理论及实践的完善提供些许参考之拙见。
五、研究方法
1.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方法是一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本文通过对三个典型案例进行法理分析,以期明确对死缓限制减刑规定的适用,并引申出死缓限制减刑需要进一步探讨研究的可能。
2.价值分析法。本文以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价值作为出发点和基础,以此对该制度的可行性予以分析。
3.实证分析法。本文以三年来适用死缓限制减刑的刑事案例为调查对象,以期明确死缓限制减刑制度自实行以来的适用状况,以作为死缓限制减刑制度深入研究的现实参考。
第四章我国民事审限制度局限性的克服前文己经提到民事审限制度的价值,和理论界的存废之争及完善说.虽然审限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运行效果并不理想,但是完全废止会带来更多负面作用。尽管审前准备程序和案件管理某些程度上有些类似,可以作为相关替代制度,但...
结论死缓限制减刑制度作为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产物,它不仅为我国死刑改革日后的发展夯实了基础也弥补了我国刑罚制度内部结构的缺陷,其无论对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务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实践中虽常有因适用死缓限制减刑而引发争议之案件,但只要扣住...
第三章死缓限制减刑典型案例的研究启示一、关于死缓限制减刑溯及力规定的合理性(一)死缓限制减刑溯及力规定的争议笔者在研究本文所选的典型案例王志才故意杀人案时发现,死缓限制减刑溯及力规定的适用是引发该案适用死缓限制减刑争议的原因之一,笔者...
三、限制出境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据现行制度,有权部门对限制出境的对象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与边防检查部门视情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措施。由于权利主体不明确、缺乏操作规范,实践中对公民自由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侵害。(一)...
第三章我国民事审限制度局限性在实践中引发的乱象及影响任何一个制度的设计初衷都是良好的,以期能够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然而往往在真正的运行过程中,或该制度本身存有较多瑕赃、受其他不完善制度所累、或因人为因素而被玩弄,从而反映在司法实践中的种种...
四、惩罚性违约金过高的限制(一)惩罚性违约金限制与赔偿性违约金酌减的区分根据我国现有对于违约金数额调整的法律规定,即《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及相应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违约金的数额需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损害不超过30%的限制进行酌减,在调整规则...
引言我国刑法的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是源于1979年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对国民经济的控制既包括宏观的综合治理,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物资的控制,也包括微观的自由买卖,小范围内的商品自由流通。那时投机倒把行为,被看作破坏国...
第二章死缓限制减刑典型案例的法理研究一、典型案例的法理分析(一)死缓限制减刑适用规定是否具有可行性当前关于死缓限制减刑的法律规定包括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及依据、死缓限制减刑的时间效力以及关于死缓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三类,此三类法条分别...
结语由于迁徙自由事关普通公民的切身利益,出入境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普通人群的重视,理论界呼吁将迁徙权写入宪法、统一出入境管理职能无疑将促进出入境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但我们必须看到,依法限制出境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限制出境的重点不仅在于...
摘要依照2014年11月3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之内容,我国拟再取消9个罪名的死刑刑罚,这表明我国在死刑改革之路上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实际上为了顺应全球废除死刑之趋势,我国早于《刑法修正案(八)》中即提出了死缓限制减刑的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