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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示法律法规构建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1-23 共19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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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 语。

  综上所述,对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本身的意义、价值,无论是从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各国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已经达成了共识--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惩防腐败的有力手段,也是完善制度的必然要求,没有什么争议,但对其在中国推出的时机和具体实施方式,仍缺少一个相对权威的路径。

  本文在研究已有相关理论及国外相关制度基础上,重点结合国内相关试点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及其路径选择作一力所能及的探讨,建议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从新提任干部入手,运用渐进式改革的思路,采取新老划断、由内而外,以增量带存量、以空间换时间的方式,由点到面、有条不紊地推进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完善多方位的有效监督机制,达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目标。

  就在笔者完成论文之际,我们欣喜地看到,范松青自费出版《我为反腐鼓与呼》得到广泛关注,该本结合范松青十年纪检工作生涯,列举大量实例,探讨“官员财产公开”可以走的路和可行性。同时《税收征管法》已启动修订,个人财产信息拟全面联网查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归集个人工资、薪酬、证券、不动产、保险、银行存款信息。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财产申报公示的深入人心,随着各项配套措施和机制的不断完善,随着各地试点的成功和延伸,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必然会成为我国法律家族的新成员,必然会成为防治腐败的“终极利剑”,必然会在“清明政治”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当然,鉴于本人的知识储备特别是学术研究能力有限,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等方面的研究还存在着极大不足,今后,我将伴随淮安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工作的实践进展,进一步进行细致分析,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对一些深层次问题加以考量和挖掘,以弥补论文研究上的缺陷和漏洞。


    参考文献.

  着作图书类:

  1、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发展比较研究”课题组:《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2 年版。

  2、李晓明:《控制腐败法律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

  3、过勇:《中国国家廉政体系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7 年版。

  4、刘明波:《中外财产申报制度述要》,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1 年版。

  学术刊物类:

  5、黄传英:《官员财产公示的探索与研究》,载《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4年第 3 期。

  6、林蔚文:《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之迫切性暨可行性研究》,载《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13 年第 2 期。

  7、刘日:《建议官员家庭财产公示从拟提拔干部开始》,载《领导之友》2013年第 4 期。

  8、陈广益:《官员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博弈视角下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载《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2 年 10 月刊。

  9、袁东生:《我国官员财产公开的现状、问题和解决路径》,载《理论视野》2010 年第 11 期。

  10、龚静:《终端反腐--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刍议》,载《理论界》 2007年第 1 期。

  11、李一帆:《完善财产申报制度的设想》,载《中国监察》 2004 年第 4 期。

  12、廖华:《大部制呼唤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法制化》,载《社科纵横》2008年第 23 期。

  13、王明高、张武:《财产申报制度在美国》,载《党风与廉政》 2003 年第12 期。

  学位论文类:

  14、刘佳:《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之法律保障研究》,兰州大学 2010年硕士论文。

  15、孙芳:《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内蒙古大学 2010 年硕士论文。

  16、陈建华:《论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湖南大学 2010 年硕士论文。

  17、姜林子:《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 2010年硕士论文。

  18、赵狄:《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 2009 年硕士论文。


    致 谢.

  时光拈指。这篇论文标志着我的法律硕士学习生涯将要告一段落,既有即将完成学业的欣喜,也有对这段时光的眷恋和感激。

  回眸三年前,进入苏州大学法学院时的情景宛如昨日,倘佯在这座拥有深厚历史渊源的法学殿堂,从古雅钟楼,到百年榕树,从谦和学者,到莘莘学子,都让我重新感受到校园的宁静与美好,学习时光的珍贵与短促。

  虽然是在职硕士,面临工作和学业的双重压力,但法学院的老师们,并没有疏于对我们的传道授业,他们付出的是同样的关切、温暖和汗水,展现给我们的是同样的睿智、博学、儒雅和耐心,让我们受益匪浅。无论时光流逝,这三年的熏陶和积累,对于我树立终身学习的精神都极其宝贵。攻硕生活的结束,并不代表着学习步伐的结束。今后,我将努力在法学的殿堂里,勇于探索,运用这三年所学所知,用法律严谨公正的精神去思考,去行事、去修身立德,去成就自己的职业理想和人生价值。

  最后,感谢法学院所有曾给予我们悉心指导的老师,特别感谢我的导师--方潇教授,在我求学和论文写作过程中,耐心地传道、授业、解惑,五易其稿、亲自批改、悉心教诲,他渊博的学识、谦逊的品质、严谨的治学精神,让我如沐春风,受益终身,我将始终铭记恩师的教诲与指导,秉持公平正义,始终正道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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