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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1-25 共90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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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2 确保在职培训制度的实施效果。

  现代医学技术飞速发展,疾病谱更新频繁,这对卫生人员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卫生人员的要求不断提高。目前,我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专业素质不高、卫生服务能力不强,更是亟待通过在职培训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了加强对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力度,江西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40]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41],但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培训效果还是差强人意。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主管单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在职培训这一工作抓紧抓好。要强化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对乡镇卫生院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五年安排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进修机会。卫生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不同,所需培训的具体内容和程度也不尽相同。

  因此,在制订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时,要突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特点,突出实用性和适宜性。对层次不一、专业不同的人员,要确定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训重点,并采取相应的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要以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医疗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根据地区疾病谱特点,加强对当地多发病和常见病的防治、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培训。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兴趣,可在常规培训课程中增加一定的选修课程,鼓励参训人员有选择性地学习。同时,要加强对参训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引导他们依法执业、依规行医,在治病救人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

  5.2.1.3 提升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综合素质。

  在现行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下,院长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单位发展的好坏。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乡镇卫生院院长尤其是新任院长开展管理知识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卫生法规政策、行政管理能力和卫生经济学等,努力提高院长们的管理水平,以推动乡镇卫生院科学、健康发展。

  5.2.2 完善卫生人才输送工作机制。

  近些年来,江西省在为乡镇卫生院输送卫生人才工作上做了大量的有益探索,先后实施过“选拔优秀医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三支一扶”、“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和“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些项目有的已经结束,有的还正在实施当中。在项目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如能加以解决,人才输送效果会更加明显。

  1、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项目。

  2010 年起,江西省启动了“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工作,委托省内高等医学院校定向招录了医学本科生 2200 名、专科生 1000 名。对招录的学生给予减免学杂费、毕业后“给编”的优惠政策,并规定服务期限不少于 5 年。

  对于违约学生,有着退还补助、不予转发档案等一系列较为严厉惩罚措施。目前,全省共招录定向生 3000 余名,已毕业到岗 600 名。该项目要真正达到效果,尚需在两个方面加强或调整:一是要及时兑现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是项目能否执行下去的根本。实际工作中,少数县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出于对定向生政策不了解等原因,在兑现优惠政策方面出现不兑现或兑现打折扣的现象,导致既影响了政府的威信,又引起了定向生的不满。二是允许定向生服务期满后在不同乡镇卫生院内合理流动,其原因主要在于有 40%左右的定向生因本地编制受限而不得不被调剂到邻近县市,允许调回原籍对于留住人才、稳定队伍有着莫大的好处。这批以本科生为主的 3000 多名定向生若能真正“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将对提高我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起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2、三支一扶。

  近年来,我省通过“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到支医人员 3000 余人,对于提升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笔者在访谈时有乡镇卫生院院长提出“支医”两年的服务期限定的短了一些,认为医学不同于其他专业,培养成才需要一定的时间,这边刚刚把他们培养到能“上手”的水平,那边服务期就满了。也有支医人员反映,在乡镇卫生院干满两年还不一定能上得了编,而且服务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上级财政统一拨付,在乡镇卫生院干得再多都得不到医院什么报酬,没有“自己人”的感觉。笔者认为,对支医人员,应该到岗就给办理上编手续,同时将服务年限提高至三至五年,工作期间按在职人员标准发放有关福利待遇等。只有以“诚心”换“真心”,才能真正留住人才,才能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3、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

  2007 年,江西省作为国家“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的试点省份,连续五年共为 300 多个乡镇卫生院招聘了 443 名执业医师。对招聘的执业医师,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2 万元,在此基础上省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 1 万元,同时纳入编制内管理。招聘的执业医师,大都具有较为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想回到家乡工作,但苦于没有招聘的机会。项目的实施,既给了他们一个展示自我、回报家乡的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深受用人单位、医师本人和农村患者的好评。令人遗憾的是,项目在试点期满后并没有继续实施下去。对于一个如此深受各界好评的项目,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应继续实施下去,或是鼓励各地借鉴项目模式,采取多种形式为乡镇卫生院输送真正用得上的人才。

  5.2.3 改进卫生人才帮扶工作政策。

  国家及江西省对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早已有明确的要求,并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城市医疗技术人员在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定期到基层服务累计一年。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新聘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定期到农村服务的规定》[43]规定,城市二、三级医院和疾控中心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新聘医务人员,必须定期在县乡医疗机构服务一年。

  《江西省卫生人才服务团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市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参照省卫生人才服务团的做法,每年选派 1000 名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帮扶工作[44].然而,这些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上级医院业务繁忙、派不出人手,缺乏动力、不愿派,或是乡镇卫生院实施设备差、帮扶人员发挥不了作用等诸多原因,导致帮扶人员名单有时只是停留在文件上,或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主要精力仍放在原单位,帮扶效果并不太好。对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省卫生厅要明确各类支援活动的目标,制订支援人员工作手册和援助清单,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严格执行“城市医务人员晋升职能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规定,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坚决不允许其通过职称评审,对弄虚作假、提供虚作假证明材料的医师本人和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支援帮扶工作的组织与监督,不定期抽查支援人员到岗情况,将城市医疗机构对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帮扶工作作为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和医院等级评审的一个重要指标;协调城乡医疗机构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双向转诊、互利互惠的合作机制,对帮扶工作做得好的城市医疗机构予以一定形式的表彰和奖励。

  城市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要帮助他们抓好硬件设施建设,援赠医疗设备,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技术指导等,使受援单位医疗技术水平和医院管理能力都有一定的提高。下派的支援人员要对受援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传、帮、带,加强理论知识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通过开展临床示教和技术操作指导,规范临床诊疗操作,努力实现帮扶目的。

  5.2.4 改革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

  5.2.4.1 制订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由于乡镇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因此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同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在同级政府的领导和相关职能单位的支持下,制订出以公平为导向的、专门的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新的规划应当提出人才发展目标、保障政策和具体举措等,要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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