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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街街道办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及问题(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26 共69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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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街道办与群众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街道办抓管理的一手硬不起来。从体制上来讲,作为派出机关的街道办承担着社会管理的一大块任务。但是由于街道办的职能不全,权责分离,街道办在管理上本来就比较被动。而在很多执法过程中,特别是一些职能部门的正常执法中,街道也被赋予牵头的责任,直接处在与群众矛盾的一线。由此产生的矛盾要由街道来承受,一些执法单位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后果也要街道承担。尤其近几年来,由于上级部门过度强调维稳,片面解读”以人为本“的涵义,一些合理的、不合理的群众诉求,在实际解决中更加复杂。由于缺乏法律和执法的强力支撑,街道在一线面对矛盾却没有权限解决的同时,又承受上级部门保稳定的考核压力,迫使街道办普遍采用”花钱保平安“的作法。这直接导致在解决一批矛盾的同时,又滋生一批矛盾,维稳陷入恶性循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群众固然不满意(不管合法不合法还是合理不合理),问题得到解决的群众也很多不买账,认为这是自己上访闹事的结果,并不是党委和政府主动帮助的结果。街道办的威信也在这种”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中逐步丧失。另一方面,街道办抓服务的一手又深不下去。从十字街街道的情况来看,当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主要在困难救助、劳动保障、计生服务、市容环境、文化活动等方面。但是,由于我国公共财政的投入普遍不足,这些服务的覆盖面与社会实际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上级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投入有限,街道办自身的财力又不足,街道办从职责上也只是承担一个上级部门政策执行者和操作者的角色,服务创新和深化就愈加艰难。加上由于我国的社会福利体系还远不够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组织还不够健全,群众对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期待很高。尤其是群众对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中造就的”全能政府“印象仍然记忆深刻,认为一切都是政府的责任,希望政府承担更多社会事务。群众的期望与现实的差距,也在客观上造成群众对街道办的工作(包括对政府的工作)不满意、不认同。

  3.2.2 从社区居民的角度看改革
  
  通过研究居民对街道社区职能、定位和相互关系的评价,可以从侧面了解到居民对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看法。十字街街道共 3 平方公里,按地域划分为13 个街道办事处、3 个家委会、1 个村(城中村)。为了解生活在这 17 个社区(家委会、村)的居民的不同看法,每个社区随机抽取了 15 名本地市民进行调查问卷。此次调查共发出 255 份问卷,成功完成调查 173 分,其余 82 分问卷未能收回或答案无效作废。

  对 173 分有效答卷进行统计,结果如下:

  1、对街道办事处体制在社会管理的效果认识方面,15%的人认为街道办在社会管理中有很大作用,21%的人认为街道办在社会管理中仅能发挥一定作用,33%的人认为街道办在社会管理中没有多大效果;高达 31%的人认为街道办在社会管理中无任何效果。

  2、对街道办事处的改革发展方向方面,52%的人认为街道办事处可以保留,但应该进行适当改革,完善相关服务职能;8%的人认为街道办事处应该升级成为街道人民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有更大的权限;40%的人认为街道办事处应该撤销,大事找政府,小事找社区。

  3、对是否了解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性质方面,31%表示很了解;45%表示比较了解;21%表示不了解。但却高达 43%的人混淆了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2%的人甚至把街道办等同于社区。

  从这些统计中反映出,
  
  1、大部分居民(高达 64%)对街道办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持怀疑态度。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街道办的管理体制和职能履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已经显露出与其组织架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倾向。同时,也反映出居民对街道社区甚少了解,一些人的认识还停留在”社区就是一群大妈“的认识,对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没有信心。

  2、高达 63%的人对街道与社区的关系混淆不清。这从一个方面反映,社区的服务内容和管理内容与街道是高度重叠的,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很多问题在社区就能够得到解决;这也从另一方面表明社区日益行政化、同质化。在很多群众的观念中,街道社区就是一体的,都是一级政权组织,社区的行政化色彩浓厚,居民更倾向于把社区居委会看作是政府行政力量的延伸。

  总之,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调,街道办的现状是”小事管不好,大事管不住,难事管不了“,街道办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正在日益虚化,居民对街道办的认同感也在日益淡化。作为最基层的管理单位,深化改革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已势在必行。

  3.3 十字街街道办的二次改革探索

  2013 年开始,十字街街道办从社区建设的实践和规律出发,在总结第一次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旨在培育社会组织、推进社区自治、完善社会治理的第二次改革探索,其主要措施是:

  1、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在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十字街街道办选择三个社区先行试点。其主要做法是:1、建立社区网格员队伍。做到 300 户一个网格,一格一员。网格员的来源可以是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也可以采取社会招募,网格员可由社区干部兼任或进行社会招聘,给予一定工作报酬。网格员虽然在社区工作,但与社区干部的分工又有区别。目前,三个试点社区已经划分 17 个网格,设立了 17 名网格员,其中,14 人由社区干部兼任,3 人从社会上招聘。2、建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合理划定网格,统一工作站建设标准、社区网格员工作流程、工作任务和内容、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将辖区内人、房、事、物、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网格员主要承担调查、统计、宣传、调解、信息收集、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并协助街道做好网格内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社区教育、社会保障等工作,并对网格内市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2、探索建立社区民情理事会。围绕进一步推进民主协商,发展基层民主,促进基层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十字街街道选择群众基础较好的莱茵半岛社区、福山花园社区开展了建立社区民情理事会试点。社区民情理事会由本社区 18 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 15--25 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组成,其中 7--9 人组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民情理事会成员实行任期制,参照居委会成员任期执行。同时,鼓励有群众基础、具备条件的社区可向楼栋或庭院深化,成立楼栋(庭院)自治组织。理事会成员一般由支委、居委、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五老“代表、驻区单位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片警组成。民情理事会成员推选采取社区两委推荐、业主委员会推荐、党员群众推荐,社区两委、街道党工委对推荐人员进行筛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大会进行无记名差额票决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方式产生。社区民情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制定本社区居规民约,组织落实网格内各项居民事务。协助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参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工作,协调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收集居民诉求和意见,向上级组织反映社区心声,并代表居民对社区两委工作进行监督.

  3、探索推动社区组织的建设。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十字街街道首先从组建志愿者队伍入手,改革志愿者队伍靠行政推动,极易形成一阵风的问题,探索采取”政府搭台,社会运作“的方式,并最终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这一模式出发,在街道一级设立了阳光志愿者发展中心。1、阳光志愿者发展中心的发展定位:中心由十字街街道发起并提供 150 ㎡的办公场所,由纯公益的、自发形成的南昌义工联这一社会团队负责管理和运行。阳光志愿者发展中心致力于成为志愿服务理念的推广中心、志愿人员的招募中心、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组织交流中心、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孵化中心。2、阳光志愿者发展中心的运行模式:发挥一个中介作用,一头链接需要志愿服务的人群,一头连着能提供志愿服务的义工,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志愿服务力量,走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的道路。阳光志愿者制订了统一的标识、组织架构、运行架构,并实行志愿时长制度,积极吸引各类志愿服务团体、个人的参与。3、阳光志愿者发展中心的发展方向。探索形成专业化、常态化的服务类别,汇聚更多的专业力量,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加快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这一趋势的实现.

  目前,这些改革措施还在试点和完善当中,效果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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