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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环境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2-20 共32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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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环境分析

  自我国改革开放至今已有 30 年之久,从发展之初党以及我国内部的相关政府机构就注重对非公有制领域内部经济的发展工作。并针对已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体系、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的理论等方面进行不断地完善以及加强。我国党中央也针对此经济模块进行比较明确的要求,相关内容中指出当前国内的市场机制仍要以公有制领域的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其他所有制领域中的经济模式共同进步的基本要求。要求我们不可动摇的巩固公有制领域经济的发展地位,要在社会国有经济体系发展的指引下,去支持以及帮助社会内部的个体类型、以及私营类型的非公制领域的成长,要有效的将社会市场中的两项经济模式实施结合,最终完成共同进步的目的。同时在 1999 年以及 2004 年中,我国针对当前的宪法实施了改进,内容中认可了社会市场中的非公有制领域经济的地位,以相关法律的形式展现了出来。在这些政策以及法律的帮助下,我国社会内部的非公有制领域的经济得到迅速的成长,在当前的社会主义体系建设力量中,占据着较大的比重。

  3.1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为了给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在 2005 年 2 月 25 日,国务院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中对非公有制经济建设提出了 36 条规定。此文件的发布也显示出了我国对非公有制领域的逐步完善,使非公有制经济引向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同时说明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商会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发展的重要性已经进入国家的政策和战略层次,研究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商会的发展必然要结合国家的政策环境。

  3.1.1 政治环境

  1989 年是我国商会组织一个快速发展的转折点。其一是因当时一些隶属于行政机构的组织单位相继被改革成为商会组织。另一个原因便是国务院发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虽然该条例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当时的国情下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在此过程中,基于商会大量涌现和部分商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不规范,1989年 2 月国务院改革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健全行业协会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商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基本任务和组织结构等作了简要的阐述。但是,由于众多的商会组织诞生于行政机构,为其在以后的经营管理留下了隐患。进入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特别是 1992 年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把大多数专业经济部门转化为商会组织,逐步转变为国内改革的主要目标。而之后我国陆续开展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及五中全会对于商会在当前社会内部的地位进行了不断的提升。鉴于这些因素,中国经贸委在 1997 年,及时发布了《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内容中指出将上海地区、厦门地区、温州地区以及广州地区的部分社会经济组织作为我国当前的试点。简述《试点》所追求的目标,主要为了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式的商会组织。可以看出,政府在规范商会组织发展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

  3.1.2 法律环境

  1997 年中共十五大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被正式确认。私营企业获得了法律上的认可,开始大量的涌现出来。加之,在 1998 年针对社会政府机构实施新一轮的改进工作,减少了社会经济管理机构的权利范围,并进一步实现了政府机构的作用转型。同时在 1999 年 10 月,国内经贸委部门再次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针对社会行业商会的能力范围,相关性质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工作进一步作出指导。“这一时期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到 1999 年底为止,经过我国民政部记录的社会团体,除去研究会性质、基金会性质和管理性质的社会组织外,属于社会行业组织性质的具有 292 个机构。当前我国社会行业为商会内部体系中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也间接表明了我国当前针对商会的相关法律模块中也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3.1.3 经济环境

  当前形势下,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进行着转变。其根本性质就是指社会内部的经济结构以及利益中心不再是之前的单一化,逐步变为丰富化。简单来讲就是指当前市场中公有制领域内部经济模式,通过市场政府的股份调节,企业内部经济主体逐步向市场扩散的过程。而我国社会内部的行业商会组织也是在这个过程中衍生出来。但是根据当前的实际数据显示,国有企业的资金总值在整个社会内部产生的总数值仍占据了60%以上的比重。通过这个数据,能够明确的看出当前阶段内我国多元化模式的经济建设工作仍需完善。进一步也对我国相关政府机构对市场经济的监管以及政策规定造成影响。同时,在社会政府机构实施职能的扩散中,随着而形成的社会商会就肩负起了相应的职能,但是由于此市场体制中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致了行业管理体系的职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因为当前的市场商会中主要以国企为主,而市场中商会若进行干预工作,出于对国家政策的考虑以及该组织的政府代表人也是由国家进行制定。因此在这种主要有国企进行构建的社会商业组织中,整个体系中的管理工作、发展模式等方面都会受到国家相关意愿的制约。

  3.2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发展的内部环境

  商会组织在是当前的社会市场现状中,已经是社会内部的资源优化构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将社会内部政府机构和商人模块、个体商人和个体商人、个体商人模块和社会内部之间相互沟通的重要因素。根据在实际中的发展情况能够看出,社会商业的建设情况还不能满足市场内部需求,也表明了仍处在初期发展阶段。

  3.2.1 行业商会发展中的制度问题

  由我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中能够看出,当前中国内部针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模式上,仍以对市场竞争的限制以及发展方面的压制为主要方面。简单来讲就是指国家政府机构将社会内部自行组织发展的团体实施有效的监管,进一步防止这种组织成为一种比较独立的团体力量,对社会内部的和谐造成危害。这种政府与社会公民互相对立的模式在是实际中影响着政府机构的工作。一方面,国家相关的政府机构针对社会组织的审核记录工作有着较为严格的程序,另一个方面,在针对社会市场中由单位以及社区领域组建的团队模块,却存在比较宽松的监管工作,甚至出现不记录管理的情况。这种审核直接造成了社会内部的组织的不满。尽管这种双重管理模式在市场主管模块给予了一定的保障,但是在另一方面也给市场内部商会组织领域间接添加了阻碍。

  3.2.2 行业商会发展中的自身建设问题

  当前社会商会组织在构建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在四个方面体现:一是社会内部的一些商会组织中,相关的负责人缺乏管理方面的能力,不能有效解决商会内部出现的管理问题。二是社会商会组织的管理没能够良好引导内部团结。组织内部的管理层在调节成员之间的关系时,不能使之产生凝聚力。三是针对组织内部人员建设出现问题。将商会的重心放在了发展会员上面没有管理好人员。四是组织内部的集体活动较少。商会会长由于长期不为内部人员着想,不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失去自身的威信。
  
  3.2.3 行业商会发展不平衡问题

  针对当前社会商会发展中的不平衡现象。我们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此问题,一方面,各地区内的商会组织发展不平衡。尽管当前由于国家政府机构相关政策的出台使社会商会组织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也加强了各个地域商会组织的建设。但由于地域差异,各个地域内部非公有制领域以及落实国家相关政府的进度也存在不统一情况,就导致了商会组织的发展存在差距。另一个方面,行业商会组织以及异地商会组织模块中的不平衡现象。社会内部的商业商会组织发展比较缓慢而异地商则反之。甚至还存在着有大量社会行业领域中没有建设出商会组织,特别是当前的新兴领域以及高新技术领域。社会行业商会组织发展迟缓的因素有:一是政府机构给出的”一业一会“等规定阻碍了其发展;二是”行业带头,“没有良好的带头人。异地商发展快速的因素有:一是各个地区市场中的企业以外地的乡情为冲破口,快速进行团结组建。二是由于各个地区内部经济发展的需求,需要大量外来企业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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