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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老龄事业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21 共37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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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我国的老龄事业现状

  3.1 我国老龄化趋势

  我国早在 2000 年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近几年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 年年底,我国 60 周岁以上人口占比为 14.9%,65 周岁以上人口占比 9.7%,而联合国的对于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对应60周岁以上和65周岁以上的比例分别为10%和7%,可见我国老龄化程度已经相当严重。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到 2030 年,中国将步入老龄化社会的高峰,届时,年龄在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 3 亿,占总人口的22%.

  从表 2.1 和图 2.1 可以看出,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及其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9 年和 2010 年的增速较其他年度有所上涨,其他年度增速平稳。

  1962 年三年自然灾害结束,尚未实施计划生育,加上国民经济好转,我国迎来了历史上出生人口最多的一波婴儿潮,这波婴儿潮出生的人们 2020 年后将陆续步入老年,而他们生育子女时恰逢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很多人只有一个子女甚至失独。虽然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产业有所发展,但是仍存在相当大的缺口,很多老人将面临老无所养的境地,计划生育带来的“四二一”的家庭结构,使得这部分独生子女家庭赡养老人压力也十分巨大。单纯的政府提供的养老院已经无法满足我国老龄化的需要,养老服务社会化、多元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3.2 我国政府做出的努力

  3.2.1 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社保制度早在 1951 年就正式建立,文革期间遭到了严重破坏。1977 年我国恢复退休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1991 年开始,企业职工个人也要承担一部分养老保险,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然由国家来养老。直到 2015 年 1 月,养老金“双轨制”才终结,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承担一部分的养老保险。

  2004 年,宪法首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在同年我国开始实施企业年金制。2010 年通过《社会保险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并呈现出“国家-社会保障制”的特征。

  3.2.2 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2000 年的《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 2001 年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都强调了要发展老龄产业,之后,老龄产业发展方面的优惠政策相继出台。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在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医养结合、支持公益慈善组织等方面做出要求1.

  《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091号),提出:“到 2020 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政府要制定支持政策、规划引领、大力投入,市场准入要放宽,注重相关人才的培养、执业规范。”

  3.2.3 对老年人发放福利补贴

  各地对老年人发放福利补贴,尽可能照顾到失能、独居、失独、低保、低收入等各种情况,补贴方式包括金额补贴、购买养老服务、免费体检等。

  对于年龄在 80 岁以上的老人,很多地区还实行了高龄津贴,补贴额度随着老年人的年龄增长而增加。各地的补贴标准依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一些区级政府比如沈阳市的各个区在还会在市级标准之外增加发放高龄津贴。由于老龄化加剧、物价上涨等因素,有些地区会及时调高补贴标准。表 2.1 是我国部分城市 2014年发放高龄补贴的标准。

  从上表可以看出,大部分城市的高龄津贴将补贴对象分为 80-89 岁、90-99岁、100 岁及以上三个档次,有的城市对 70-79 岁也有高龄津贴,有些城市明确了户籍、低保等要求,有的城市常住人口同样享受津贴。补贴金额大多每人每月500 元以内,文山州对于百岁老人补贴则达到每人每月 1000 元。

  除高龄津贴外,各地区还规定了其他形式的养老福利补贴,比如:武汉市每两年为 65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春秋两季体检;北京海淀政府按低保、低收入、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独老人等情况以及年龄层次制定标准,帮助购买老人康复训练、日间照料、住养老院等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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