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税务硕士论文 >

出口退税政策的战略定位分析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28 共4454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世界各个国家普遍接受使用的鼓励出口的财政性措施。我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近 30 年来,“相机性”运用政策的现象较为明显,不断地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表现为出口退税率的频繁波动,调整背后是意图通过出口退税政策实现多重目标。我国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在 2004 年-2009 年就多达 22 次,2004 年我国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演变成调整出口和产业结构的政策工具。面对美国次贷危机引致的外需萎缩,在 2008 年-2009 年连续 7 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涉及面涵盖各类出口产品。2010 年我国新出台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了 15 种商品的出口退税。虽然调整在一定时期内适应了经济形势的变化,但这种政策的频繁波动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每次政策调整主要是在出口退税率上的调整,因此无法形成一套系统、稳定的出口退税制度,一方面使企业因政策不明朗,很难做出一个合理的预期,制定长期的出口战略。另一方面给相关部门的工作也带来了负担,因为政策的变化要求有关人员重新掌握新规定,这必然会影响到退税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本文在对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历史沿革及调整原因进行认真剖析的基础上,发现目前的出口退税政策担负了贸易、产业、汇率等多重目标,此处主要从贸易和优化产业结构目标着手,将理论联系实证,重新审视政策的目标定位,向目标的转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争取为促进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所帮助。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对于出口退税政策的研究与国内学者相比涉及面要窄,虽然其研究可分为早期和二战后两个时期,但研究的围绕点主要在应不应该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最早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都是为了增加国家财富。前者将金银货币作为财富的唯一形式,国家通过出口补助金和进口高税率的税收政策奖励输出,同时抑制输入,可以有效积累国家财富。显然他们的想法是将进出口税当成了贸易干预手段。后者认为国家收入及财富的主要来源是土地生产物。先驱人物阿吉尔贝尔的思想为主张进口商品征税和出口商品免税。古典学派的威廉?配第更进一步从国际重复征税及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层面上解释了出口免税的思想[4].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分析出口退税,最早的典型代表为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论述到商人和制造者为自己的货物谋求最广大的国外销售市场而请求奖励输出,在这各种奖励输出的方法中,出口退税益处很多,比如能在鼓励自由贸易的同时不扰乱资本均衡[5].大卫·李嘉图认为对出口商品课税会增加进口国消费者的税负,这将影响国际贸易的进行[6].

  二战后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有些学者从征税原则和福利效应开始研究出口退税。Milledge W. Weathers(1986)认为作为间接税的出口退税避免了双重课税,于是成为间接税国际税收协调的结果[4].Valeria De Bonis(1997),Richard A.Musgrave(2003)[4]等指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消费地税收管辖权优于生产地税收管辖权,并且遵循公平的原则,不应该让外国消费者承担这部分出口税收负担。Bandyopadhyay S,Majumdar B.(2004)研究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对增值税实行消费地税收管辖权会带来福利损失,所以应该实行出口退税[4].

  1.2.2 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学者对出口退税的研究始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外贸易蓬勃发展时期,相对于外国学者研究的视角,国内学者的角度更为丰富,针对不同的问题所持观点也有差异,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类:

  (1) 理论依据研究。

  我国一些学者也对应不应该实施出口退税进行了理论的论述,大多认为出口退税的实施是合理并且必要的。从国际惯例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出发,刘怡(1998)认为,出口退税在国际贸易中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和保证公平竞争[7].金兴建(2002)认为出口退税以成本竞争的方式,胜于货币贬值等价格竞争方式来扩大出口[8].同时,也有学者质疑政策的存在价值,茅予轼(2001)提出政策带来的三个弊端:一是扭曲价格,导致资源配置有误;二是造成国内竞争的不公平,最后影响国内经济结构;三是出口退税会造成大量骗税[9].

  (2) 围绕出口退税率的专题研究。

  随着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出口退税率逐渐引起学者关注。观点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张“差别退税”政策,邓力平(2000)主张采取“中性和非中性”的方法制定出口退税率,这样能同时兼顾调控意图和实际税负[10].何晴、张斌(2008)[11]认为退税率的差异还可以使资源发生跨行业的流动,从而实现出口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另一类观点是主张完全中性的出口退税政策,即“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汤贡亮(2002)提出出口退税不该是鼓励出口的优惠和补贴,应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的原则,是一种消除出口歧视的中性措施[12].严才明(2007)认为政策只是避免双重征税的工具,增值税的中性决定了退税的中性性质[13].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税务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