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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过程中的涉税财务风险(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2-25 共69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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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 税收政策传导机制缺陷。

  企业涉税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涉及到各项财务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税务部门的解释,而且这些法律还处于不断更新当中,更加给企业税收缴纳工作带来难度。

  A 企业税收政策传导机制缺陷表现在两个方面:.

  4.1.2.1 人员流失率高,责任机制不健全。

  A 企业共享项目实施前期就面临一个问题--基础员工对财务共享服务不认可,消极应对,对于要离开原来的工作环境抵触情绪大。原因在于领导面对企业的变革管理对人员的疏导和理念培训没有准备充分。用已经迁移过来的浙江财务部、南京财务部和苏州财务部的人员流失率为例,以现在人员平均离职率为基础,对 A 企业对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立之前财务人员的离职率和财务共享成立时财务人员的缺口进行了测算:

  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以后,财务岗位分工细化、原有的财务部门合并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成为各分工细致的财务小组。新成立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中税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分离、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岗位分离、税法的快速变化对纳税管理人员提出高于财务会计人员的要求。特别是各地区财务人员急剧减少,原本靠地区财务人员收集地方税务信息的渠道分离解析,对地方税务信息及时反馈非常不利。针对共享咨询的调查表明,共享成立后各地方部门纳税管理人员并没有固定和通畅的渠道及时获得各地区税务信息,导致对税收政策的知悉速度滞后于税法的变更速度。针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应用,主要依靠自身人员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判断,缺少外部专家的指导,致使应用中出现偏差。

  4.1.2.2 单据质量问题增加,影响内部成本分摊。

  A 企业至今为止拥有 20 多个分公司、接近 3000 个营业网点,沟通对象已经达到相当大数目,共享之前,各地税务服务非常复杂,并且难以维持统一的税务服务模式,共享之后单据处理在质量上仍然显现出大量问题。一方面,由于远程沟通的效果远远不如面对面沟通、地方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财务和税务处理的差异,导致各地区财务问题也频繁出现,共享服务的效果没有得到显现。另一方面,单证质量得不到提升,尤其是企业内部的报销单据,而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关系到企业成本的分摊与归集,对企业各子公司和分公司纳税存在直接影响,这个问题在浙江和江苏地区部分财务人员共享之后更加得到证实。

  4.1.3 地区税务稽核应对风险。

  A 企业是国内物流输行业的领先者,由于其货物运输主体不同,分别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向各地区纳税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处理的特殊情况。

  一方面,A 企业采用每个月向下属营业网点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经营,一般是营业点月营业额的 10%作为管理费用交予总部;另一方面,物流企业各营业部进行联营货运的情况占企业货运收入份额的 50%以上,由此,需要将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在各地区营业部之间进行分配和分摊,造成了内部往来款项量大而且科目多而杂的情况;另外,A 企业以接受货物运输为主营业务,在处理业务交易过程中,大部分业务结算为收取现金的形式,应收账款量非常大,有时为了保持原有的市场份额,在未实现对付款人作资信调查和未对应收账款风险进行正确评估的前提下采取赊销策略,导致大批应收账款难以回收和长期拖欠,对有效的企业管理和正常的资金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一般来说,企业总部收取的管理费用和企业内部往来费用的真伪都是税务局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过程中重点考察的范围。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成立后,企业内部各地区业务面临的复杂情形没有改变,财务架构和账务处理方式却有很大差别,财务人员大量减少情形下,对其基本素质要求则更高。要求各地区财务人员能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局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局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财务人员不仅要与业务部门紧密交流,还要经常与客户核对往来账项,但是,共享使得财务人员集中后应对地区税务问题的人员数量明显不足,给应对稽查带来难度。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成立,使得财务部和业务部分开为两个独立部门,财务部门只负责记账、办税人员不参与销售合同的建立、业务发生不考虑纳税是如何安排的等,因此而缺少业务监督和财务监督使得税务稽核风险增大。事实上,税务机关到企业检查纳税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可是由于地方税务机关税收自由裁量权大,不少企业难以应对税务稽查,每次税务机关检查都如临大敌,这显示了地方税务公关的重要性。而地区税务稽查应对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了财务共享以后地区税务财务人员不足给企业带来的涉税风险。

  4.2 涉税财务风险因素分析。

  4.2.1 组建成本和发展力因素。

  企业财务外包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企业规模、不同行业、不同财务外包项目和不同财务发展要求而有所不同,按照 A 企业规模和发展速度,如果选择将企业相对较为独立的财务操作流程外包给专业财务外包公司,比如:员工工资、财务报告、差旅费和招待费、应收账款等,相关的一年时间外包费用在 1440 万左右。

  而为规模较大的 A 企业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虽然要选择财务公司进行相关财务咨询,但是相关咨询费用,包括财务咨询、报账系统、报账硬件、影像系统在内,初步测算组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外包成本将也要达到 1300 万元。这样看来进行财务外包和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初始成本并无多大差别,如果不考虑企业以后的发展,选择两种模式都是可行的。

  但是,A 企业财务部门并不仅仅只包括员工工资、财务报告、应收账款等流程,还有税金、应付、资金、资产等一系列流程。考虑到内部数据的保密性,不可能所有的财务流程都进行财务外包。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外包费用会不断增加,按照企业发展的速度保守估计,外包费用每年至少会出现 24%的增长,而其他内部控制模块则会出现 35%的人员增速;共享中心成立以后,由于财务流程和硬件设备已经基本建设完毕,只有每年的人员成本增加,而此时的财务人员增速大概为每年 20%.同时,财务外包还存在相当程度的隐性成本,进行财务外包增加了企业商业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容易导致企业失去对某些财务流程的控制和监督。所以,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建立自己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比将财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更加有利。

  不过,选择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不可避免的就要面临财务部分外包和整体管控的状况,企业财务各部分办公资金怎么样分配,是作为外包的应付账款,还是内部的管理费用,或者都作为外包费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作为单独成立的公司),这种内部往来的处理是企业容易引致税务问题的根源。

  4.2.2 人员配备因素。

  FSSC 建立以后,基础财务业务被财务共享所替代,财务会计人员分为财务决策人员、业务财务人员和共享财务人员,其中共享财务人员占绝大多数,他们在共享中心负责集中化、标准化的会计核算。A 企业各地区分公司财务人员包括核算会计和检查会计、档案管理员、发票管理员,并没有相关的办税人员,这些地区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发票领取、纳税申报等工作均是由核算会计兼任。而 A企业在共享人员迁移之初考虑的就是将核算会计和检查会计全部迁移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所在的集团总部,导致地区税务问题处理人员出现空白。就税务问题来说,各个地区的税收政策是有区别的,A 企业在各个地区享受到的税收优惠也可能会有区别,各地区在缺少税务管理人员又流失财务人员的情况下,面临复杂多变的税务问题,人员迁移向总部无疑给其带来了不可以预计的税收风险。

  另一方面,组织架构变动使得财务人员更替率提高,人员流失加大,将财务部缩至统一中心地点,则会使财务的触角同时回缩。公司财务人员迁移到上海总部以后,相关的人事关系也要随着变动,A 企业有四个子公司,其中包括 A 精准股份有限公司,此子公司设置在上海的一个高新技术先导区域,注册的企业性质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各种税收优惠。A 企业财务人员迁移过来后将会把人事关系挂靠在 A 子公司,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办公地址并不在 A 子公司所在区域,这样的人事挂靠有其不合理性存在,可以说是触动到了税务筹划的风险,因此,人员迁移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财务共享实施后,实际业务发生地和会计核算地不在同一地点,责任认定需要通过企业的 ERP、影像票据系统及调阅程序在 FSSC 与实际业务发生单位之间不断地调阅资料和询问确认,问题责任定位较为困难,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像公司各内部部门的分工协作,进而对税收政策的及时传递带来影响。

  4.2.3 税收政策变化因素。

  近年来,在国家总体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税务部门不断深化了税制和税收征管改革,颁布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新法规:资源税改革、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开始施行等,税收法规变化企业发展创造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A 企业作为服务型行业,2012 年之前以缴纳营业税为主,但是上海作为“营改增”的试点区域,企业在 2012 年年初就成为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点单位,在这样一个关键性的时点,开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设,必须要考虑到各地区缴纳税款的问题。是集中到本部按试点地区以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还是可以允许在非试点地区按照营业税税率仍然缴纳营业税。各地区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是在总部还是在各地区进行采购,都将给企业带来政策变动税收风险。

  相对于像“营改增”这样的大的税种改革来说,地方税收条例的变动才更让人措手不及。以地方税收为例,中央对地方税收政策拥有话语权,各地方也可以设置地区税收条例规章。地方税务局税收裁量权大,企业和税务机关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不说获利至少也不容易占到便宜。如此以来,企业需要与税务机关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才能尽可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带来的实惠。因为税收政策的更新换代迅速,所以要求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对新政策有很高的敏感度,企业相关财务人员随时对各地的税收政策相当熟悉,相关税收新规定的政策传递要准确及时。

  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成立后,各地财务人员毕竟不在本地区办公,给地方税收政策的收集带来较大难度。容易导致企业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能顺利进行的税务筹划没有合理有效进行,企业所缴税收增大等情况的发生。

  4.2.4 流程变革和票据传递电子化因素。

  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是为各区域子分公司服务,涉及的业务流程非常多,据不完全统计,一般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流程多达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而且许多业务流程非常复杂和繁琐,有操作不灵活、程序过程多等缺点,影响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运行效率。全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实施成功案例中,也有不少由于流程过多而引起的麻烦,绝大多数企业运营模式是将大量简单、复杂性不高的财务工作集中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进行处理。但是,报告分析、预算管理和税务筹划等具有核心价值的财务工作,却并不是简单的组织变革和流程梳理能够优化的,相反,由于财务共享服务人员操作能力要求高,对专业分工明确,导致业务技能有一定的机械性,不能及时了解业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实际情况。致使流程变革带来核心价值财务工作缺失。

  应对税务检查的另外一个难点是企业原始凭证、单据的完备性。传统的母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单据传递一般是传递纸质的单据,采用快递的形式。共享以后,由于负责扫描单据的影像系统的上线,单据传递逐渐向电子化传递形式靠近。以往的单据传递模式均是由营业网点对相关报销单、收款单、付款单等原始凭证进行收集,传递到分公司入账,再传递到总公司入账。现在,单据只需要传递到各分公司扫描点,然后进行电子扫描传递到母公司,各原始凭证则仍然留在各扫描点,由分公司建立仓库集中入库管理。这样的处理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省票据传递的成本,但是也直接带来了票据不合规和管理难度加大风险,替票操作等不合法的现象将更加盛行。同时,需要成员单位财务人员对原始单据进行仔细预审,各地执行标准存在不一致情况、需要制定复杂的单据匹配规则,对系统的要求相对较高,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替票和预审艰难更是容易导致税务风险问题,单据管理不合规看似一个很小的问题,但是一旦不能及时发现,助长各地区扫描点工作人员有恃无恐心里,将各企业面对税务稽查时带来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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