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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过程中的涉税财务风险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2-25 共69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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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构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过程中的涉税财务风险。

  由于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还属于一个新兴的管理模式,同类型的国内企业几乎没有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经验,加上企业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可借鉴性不足。所以,大部分企业在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问题。

  例如:湖北电信在财务共享服务建立和实施的过程中就遇到了两个问题:第一,报账流程较长,签字手续繁琐,客户感知度不高,内部员工满意度不高;第二,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不能体现财务集中的优势。特别是各分公司管理理念、管理习惯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同一经济事项处理出现差异。这些的问题往往容易导致企业在财务和税务方面出现差错和偏颇,给企业带来损失。同理来说,A 企业想要财务共享服务实施的效果最为满意,在构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加强对涉及风险问题的识别评估和监控,本文重点分析涉税财务风险问题4.1 涉税财务风险形态。

  企业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面临财务架构和流程的变革,按照以往其他企业财务共享实施的经验和 A 企业已经完成的步骤进行分析,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研究、税务内控监督和反馈机制、还有信息技术的应用等。

  4.1.1 选择税收策略的风险。

  企业税务工作的重点是税务筹划和税收遵从,动用内部会计部门的大部分资源来实现税务筹划的及时性、准确性,并使企业适用较低的税率,是企业实现税务风险管控的主要方面。A 企业成立共享服务中心时容易产生的税收策略选择风险包括两个方面:

  4.1.1.1 共享中心独立或者非独立的选择。

  未来企业的标准化业务,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形势--“外包或者被外包”,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能力建立自己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构建的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也缺乏足够的业务量来达到规模优势。事实上,选择财务外包的难点在于,企业财务管控相当重要,中国很少有企业愿意把财务外包给别人;另外,国内还没有很好的本土供应商有能力从事财务外包工作。比较有实力的财务外包企业像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IBM 咨询公司等,大部分是外企,成本比自己雇佣员工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还要高,并且实施不一定能达到预计效果。

  以外包概念为发散,共享中心建立模式的选择面临着新的问题--以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的企业财务部门--“共享服务中心”形势存在,还是以独立于企业其他子公司的单独运营的子公司存在。两者的选择涉及到企业纳税结构的不同,如果将共享中心建立为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那么其和母公司是一个整体,考虑的企业纳税方面相对简单,母公司企业考虑部门人员的办公成本既可。但是 A 企业选择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企业的财务处理,在发展到一定成熟阶段后还可以承接其他企业的财务外包服务。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作为一个单独的公司成立,自负盈亏,不仅要考虑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公司建立成本、外包费用,还要考虑与母公司之间业务往来。财务共享中心成立后,企业内部要签署服务水平协议,这一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就是内部收费的标准和费用的分摊,对各地区和总部的纳税规模有相当大的影响,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作为单独子公司建立,对企业纳税筹划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这种成立方式的可行性要依赖企业对具体成本费用以及发展潜力的测量分析。按照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经验,财务选择性外包将成为企业在考虑财务共享成立的税务筹划要点。包括选择哪些财务部分进行外包、外包对企业整体利益的影响、外包的成本,财务子公司与企业集团之间内部往来情况,都将会对企业所得税的规模造成影响。进行税务考虑将会有比较大的筹划空间,也将带来企业处理税务问题上的不确定性。

  4.1.1.2 个税筹划选择。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单个人力成本增加,面临个税筹划实施难题,A 企业一直以来没有实施个税筹划措施,原因包括三个方面:第一,A 企业由于其企业背景,人员办公地点基本在各劳务发生地,当地工资水平少有达到新税法个税规定的免征额;第二,上海高额的生活成本,使员工对工资月需求量相对大,进行了相关福利筹划,个人工资筹划分月发放和年终奖筹划不受重视;第三,年终奖筹划容易导致员工年终奖差别较大,不利于公司职员心理预期,影响企业稳定和发展。

  A 企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成立以后,上海成为集中核算办公地点,企业办公及人员成本增加,主要部分是母公司财务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

  2011 年 9 月起个人工资超过 3500 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上海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基本工资定位于五千五到六千之间,属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畴,更多的企业职员归属到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其次,A 企业员工工资全部在上海总部支付,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为上海。鉴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员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经常调配,而 A 母公司人员挂靠在其一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子公司,所以,内部薪酬问题需要有一个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作中转,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征纳风险。共享服务中心成立过程中,需要一个税务筹划团队对其职工福利问题提前进行考虑,筹划的结果是,A 企业上海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金额比其他城市高,从以上财务人员工资变化导致的税收变化数据来看,A 企业进行员工个税筹划的范围将扩大,易导致企业涉税财务风险的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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