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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与城管执法的联系研究绪论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7-02-06 共20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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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 论

  法学界对城管执法问题研究,多从行政法学角度做纯学理分析;或从比较法学、法律社会学角度展开讨论或评述,基本都用实在法理论对城管问题做系统的描写、解释或分析,即了解"其然",而非"其所以然".

  城管执法维护公共利益,来自社会需要,回归社会服务,研究应当超脱传统"就法论法"观念,从更高视角探索城管执法的"法外之理",以触摸城管困境本质。诞生于十九世纪初,在二十世纪中期获得法学界高度重视的法文化,是专注与法有关的物质与精神层面问题的学说。法理学一般理论也研究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上,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情感、观念、意识和习惯而形成的法文化形态。研究表明,法文化形态决定人们对法的观念和态度。法文化具有鲜明的普遍性、区域性、传承性、教化性、包容性、可习得性和创新性。广义上,法文化由物质与精神因素总和构成。
  
  狭义上,法文化体系又由制度性法文化和观念性法文化两类组成,包括法律制度、法律习惯、法文化观念、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等基本元素。法律章程和法律意识是法文化体系的基本形态。法文化细分的关于法律的知识、信仰、评价、价值、情感、要求、态度、理论和思想,是法文化的精神形态。中国传统优秀法文化是中国现代法文化、特色社会主义法文化的古法文化形态。法文化与人类文化之间是属种关系,中国传统法文化是当代中华民族法文化观念构成的重要法理资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文化的法理基础和渊源。法理学研究法文化可以把握城管执法难题的脉博,细化法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

  法文化是研究法的方法,也是法的研究对象。法文化起源于人类初民时期。

  人们彼此传播的知识、方法,依一定方式和程序结成的社会组织,按一定原理形成的社会等级秩序,以特定方式处理生老病死等,都属于法文化范畴和研究对象。

  法文化有五个明显形成标志:一是良序公俗,应做什么,禁做什么,有明确、公开的规定或惯例。二是以事实为依据,法令或惯例为准绳的裁判。三是有法令制定和修订的社会性,讲究科学。四是权威性和行为处事的自觉性。五是社会、家庭总的潜移默化养成性。法文化系统作为一个社会看待法的总的意识形态,常以内化为人心深处的普遍性观念对自己在社会中的行为做出判断和决定。因此,除了对城管困境做一般性传统规范法学和实在法研究外,还应从法文化角度研究城管困境的成因及求解方法。

  法文化表现是一个变量,时刻在与其他文化类型相互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核心价值观,必须继承优秀法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法文化。城管执法困境不总与法律有关,但一定与法文化有关。可从城管执法探索社会公权力法文化观念、法律思维、法律认知、法律实践、法律评价、法律传承背后的法文化形态,求索城管法文化建设对执法困境破解的法理阐释。法文化内化在法律思想、制度、设施、技术、行为之中,是由精神或原则引导、制约的一般观念和价值体系,是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观,科学属性明显。朱晓虹倾向建设信访管理系统;王伟关注市容;李交友、张中秋、何勤华等限于法文化纯法学理论研究、法文化比较研究或法文化史研究等,均未涉及城管法文化建设问题。国外城管及法文化研究大致经过十九世纪前的"工业城市"时期,其中,马克思《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亚当·斯密《国富论》

  等著作也涉及到了城市、市民及其管理问题。十九世纪中的"居民城市"时期,以及十九世纪末的"法治城市"时期。城管研究从而突出了人性、法制和网络管理模式。日本法学家野田良之致力比较文化学研究。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劳伦斯·弗里德曼认为社会存在的法律内部文化,就是"法文化",其中的习惯、意见、做法或想法会使社会势力以各种方式转向或背离法律。法学家温伯格论述法律依赖性的法文化成因,认为依赖法律的法文化是法治前提。D·奈尔肯侧重法文化比较。Richard Lewis 从美国法文化自由及局限研究协商民主权威与自由间关系。

  Berry Roberta 从法文化的文学表达,分析作品宗教、个人主义及民主自由因素的社会作用。法学家 Tomlinson 主张中国法文化对美国法文化的吸收和借鉴。英国法学家罗杰·科特威尔认为英国普通法是多种法文化的混合,讨论了全球化时代法文化的民族性,从制度法文化视角简述美国法对英国法的继承和发展。NickWebber 认为英国法文化鲜明特色是允执两端、求中致和的二元平衡精神。法文化的核心存在于非正式法源如传统良序公俗、社会规范中的法文化观念,并影响法的认知和实践。

  中国城管执法范围广,管理对象杂,违法违章时刻发生,大量存在。无专门法律可依又使执法主体陷入尴尬。暴力抗法频发,双方人身安全均受到威胁。城管执法人员行为粗暴、执法随意、行政任性、执法不作为,结果,社会法律颁布越多,人变得越狠。显然,今天的社会缺少法治的民族之根。社会没在人之初,性本善基础上以润物无声方式在每个人心灵深处植入法文化--法的修养和素质。

  中华优秀传统法文化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文化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相同历史渊源和内涵。这些都为深入探索当代城管执法困境成因,破解城管执法困境提供了法理的解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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