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哲学论文 >

密尔“个性自由”的含义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09 共3432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二、密尔"个性自由"的含义。

  解读密尔"个性自由"理论的第一步就是对其概念进行分析。

  什么是概念?简单地讲,概念是指关于事物的性质和范畴的描述。对概念的确定,既要探究这个事物本身的内涵也要研究其外延的范畴。笔者首先借助"个性"概念的分析,然后延伸到密尔"个性自由"的外延并在此基础上去理解密尔"个性自由"的内涵和要义。

  (一)密尔个性自由的内涵。

  1.个性的含义。个性一词,正如自由的定义一样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我国《简明社会科学词典》对个性的定义是:共性的对称,个人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心理学上的个性特征表现在气质、性格、智力、意志、情感、兴趣等方面。而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将个性解释为: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教育影响下,所形成的个人比较固定的特性。通过词典对个性一词的概括,可以发现个性包括了人的内在的气质和外在的行为表现,而多样性和差异性是"个性"一词的应有之义。归纳起来,个性是指个人在行为活动中,与他人相区别或不同的表现。

  44那么,密尔所指称的"个性自由"是什么意思呢?

  2.个性自由的含义。密尔论自由是从两个层面展开的;第一个层面,是指自由的思想和讨论可以明辨是非、去伪存真;第二层面是,人们应当按照自己的思想和观念去行动和实践。前者密尔称为"智性";后者为"个性自由",即每一个独立的个体依照自己的意志和思想去生活和行为。密尔认为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源自于人的个性需要,而个性的自由是人类幸福的福祉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应当充分尊重个性。人们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为,将自己的个性通过言论和行为表现出来。密尔的意思是,"智性"是个性自由的需要,"个性"自由是幸福的保证。也就是说,作为生成"智性"需要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必须通过行为表现出来,而公开讨论是其最好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表达自己的方式不一样,或者说实践自己意思和理念的方式不同,这就是密尔意义上的"个性自由".密尔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一个人的"个性"得不到自由的展现,人们的思想就得不到充分的交流,观念的多样性难以表达,人们的理念和意见得不到实践,人类的创造力也就失去了可能性。这不仅阻碍个人价值的实现,而且阻碍社会的进步,从而影响"个性自由"终极意义的实现,即人类福祉的实现。

  密尔认为:"生活应当有多种不同的试验,对于各式各样的性格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就应当给以自由发展的余地;不同生活方式的价值应当予以实践的证明,只要有人认为宜于一试。"这就是密尔关于"个性自由"具体的表述。从《论自由》的逻辑结构上分析,密尔《论自由》的主题在第一章中就作了明确的交代,接着第一章的逻辑,第二章就系统深入地论述了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智性"部分。而第三章的主题是"个性自由",可见,密尔认为个性自由是讨论和思想自由的目的。因此,密尔才将"个性自由"视为是实现人类福祉的要素。然而,密尔并非认为个性自由是绝对的,他在主张个性自由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个性自由的边界,也就是说"个性自由"并非允许你贻害他人,在一些重要的场合或者特殊的情形下,对"个性自由"的积极干涉也是必要的。

  (二)密尔个性自由的外延。

  如要明确密尔"个性自由"的含义,还应进一步分析其"个性自由"的外延。个性自由,就是人们通过实践行为,将自己的意思和想法按自己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自由。密尔认为,人的个性决定了人的多样性,要使得人的多样性得以发展,就应该赋予个性充分的自由空间,密尔认为"个性自由"就是,只要个性的表达没有妨碍他人的自由。这是密尔"个性自由"最为核心的范畴。

  那么,密尔"个性自由"主要通过什么表现出来呢?密尔认为就是人的选择。他认为人类的官能只有在进行选择中才能得到锻炼和运用。比如,人的判断力只有经过反复多次的实践和选择才会得到提高。人的个性也只有在不断的选择中才能展现出来,"个性自由"的实现依赖于选择的自主。

  正如密尔所说,"人性不是一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又开动它毫厘不爽地去做替它规定好了的工作。"密尔将人性比喻为一颗树,人的发展如同树的成长一样,应该按照自己的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最好的状态是其天性的自由发挥,自然赋予个人的一切潜能顺其自然的发展,个体性的完成就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人的多样性理应成为一个社会的美好追求。一个人即使独立做出的决定是错误的,也远远好于遵照他人的意志来下决定,因为,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在选择的过程中,有利于个性在各个方面得到了严谨的训练,这就是个性自由的价值所在。

  要使我们对"个性自由"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仅仅讨论"个性自由"本身是不行的,如果要全面理解密尔论述"个性自由"目的和意图,就必须去分析他对思想和言论自由的论证。

  1.个性自由与思想和讨论的自由。通常情况下,人们压制一种意见和观点,就要找理由说它是错误的,从而使自己的压制获得正当性,以体现其绝对的权威。然而,当某一种思想被赋予"绝对"权威时,个人的思想和言论就不再自由了,被压制的那个意见无论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都会被武断地给予否认。所以,不同的意见在一开始就被认定为错误的意见,不同的思想早就被贴上"异端邪说"的标签。然而,反观人类发展的历史,合乎规律和事物本来属性的东西,一开始经常被视为是"异端邪说",这说明了人类认识事物有一个不断识别的过程。过去的许多被尊奉为"真理"的知识被时间证明为谬论,反之亦然。那么,我们当下的主流意识很可能只是暂时的正确。苏格拉底从内心深处感慨自己是一个无知的人,牛顿也不敢声称自己的理论永葆生命力。人类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其实,"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可能是错误的,可是很少有人想着有必要对自己可能的错误采取什么预防办法,也很少有人有这样的一个假定,说他们所感觉十分确定的任何意见可能正是他们所承认自己易犯错误之一例。"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每一个人的思想获得自由。整个社会形成自由讨论的风尚,每个人的心胸宽广到能接受其他人意见的程度,错误的意见和正确的意见同样得到社会的尊重,才能使有利于人类进步的认识得到发现。思想的不同不应该成为压制的原因,而解决冲突诉诸于自由的讨论。密尔十分推崇思想的自由,他说,压制一个人的思想自由等于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

  密尔的立场如此坚定,他给出的理由是,"如果那个被压制的意见是正确的,那么人们失去了一个获取真理的机会,相反,如果那个被压制的观点是错误的,人们同样失去了一个使真理更加完善的机会。"这充分说明,密尔主张人们通过自由的讨论来获得真理,他对参与讨论的人几乎没有要求,只要遵循讨论的秩序而已;他对参与讨论的思想的内容也没有限制,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多么明显的谬误也应该同真理一样得到同样的表达和讨论。

  2.个性自由与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个性自由的需要,压制言论的自由也是对个性的压制。弥尔顿说:"让我们本着良知去自由地知悉,表达和争论,这是所有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思想自由对于一个进步民族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将一个人的思想表达出来的自由和同别人讨论的自由更为重要。"一个人无论思想什么,只要想在肚子里秘而不宣总没人能禁止他的。限制他的心的活动者,只有他的经验和他的想像力。但这种自私思想的天赋自由是无甚价值的。"一个人,如果不能将他的思想表达出来,传达给周围的人,那么,他会感到很痛苦,甚至觉得个人是毫无价值的。而且,如果一个好的想法和观念不能传达给周围的人,那么思想的力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况且,作为人来讲其思想是非常丰富和活跃的,人的思想是很难隐藏的,如当他怀疑或要批判其他人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时,他也会表露出来,因此,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不可或缺的。

  "由于言论和思想自由本身几乎同样重要,所依据的理由又大部分相同,所以在实践上言论和思想自由分不开。"在这里,密尔所要表达的意思是,言论是一个人思想的表现,没有言论自由,思想的伟大和真理的力量就得不到展现,思想的意义仅限于思想者本身,那么真理和缪误找不到冲突的场所,讨论自由也没有存在的需要,每一个人的意见因交流的限制而显得狭隘,偏见充斥着每个人的头脑。

  言论自由或者说表达自由,是指一个人的思想,观念,意见和感情应当通过一定形式和方法得以自由的表达。相对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有一个显着的特点,即实践性。

  正是因为这个特征,言论自由和个性自由联系得更为紧密,因为思想不借助于言论的形式,个性就无法展现。倘若政治权威、社会权威或者集体意见控制了言论的自由,也就意味着在思想层面压制个性的张扬。个人的思想、学术观点、情感倾向只有以语言的形式才能得到表现,个性只有借助自由的表达才能得到彰显,所以,个性的自由决定了言论的自由。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法哲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