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海洋宪章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一套海洋法则与秩序,这其中就包括了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对海洋纠纷的规制。尽管在争端解决问题上,公约条款充分展现了对缔约国意思自治的尊重与维护,但是为了实现争端的有效解决,公约建立了一套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机制,本文所讨论的仲裁法庭管辖权就属于强制程序的一种,并且被公约设置为强制机制的最后保障。
作为世界大国,中国向来积极参与国际交往,在国际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国家形象,在国际法层面上也表现踊跃,积极参与国际会议,参与各类公约、条约的谈判与订立。但遗憾的是,中国始终对国际争端的解决坚持选择政治途径,而对仲裁和司法解决的法律方法持保留态度。
随着国家间交往的日益加深以及国际法体系的完善,法律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必将成为国际法的大势所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仲裁法庭就为中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来实践用法律方法解决国际争端,这是仲裁法庭的强制性所决定,也是中国应当审时度势尝试接受的。以公约为武器来维护中国的海洋利益,这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最应当实现的重大目标。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做好充分的准备等待合适时机是目前来看较为稳妥的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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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站类:
1. 联合国条约汇总
2. 常设仲裁法院
3. 联合国
4. 菲律宾外交部
5. 中国外交部
6. 国际法院
7. 国际海洋法法庭
六、外文案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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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南海问题首先必须彻底抛弃闭关锁国的狭隘性和视一切境外组织为敌方的受害意识, 靠拢并接受基本的国际道德规范, 充分利用现有的国际组织, 同时进一步使我创立的国际组织更具有公开性和可信度, 为我们的国家利益伸张提供具有广泛人类性和普遍个体性的国际道...
四、中国应对南海争端应采取的措施当前,南海问题不断升级并形成了以南海当事国与区域外大国为主的多方利益格局,各种矛盾与纠纷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南海问题迅速演变为复杂的国际化政治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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